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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2-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其他蒸馏酒、威士忌生产、威士忌销售、白酒销售、厂房出租等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要求,按照营业执照申报平台的规则,公司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按照“主营条目”进行经营项目申报,并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变更情况如下: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次《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和《公司章程》(修订预案,待股东大会审批)将于2023年4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3-2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北控集团所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10月23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13年11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2号楼3层及5层。2017年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公司股东由3家增加到7家,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0.0898亿元人民币。2022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第二次增资扩股,原有7家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36.8498亿元人民币。7家股东占注册资本金额和比例: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12.948664亿元人民币,比例35.14%;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额9.13918亿元人民币,比例24.80%;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金额4.083908亿元人民币,比例11.08%;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金额3.284416亿元人民币及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比例8.91%;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额2.464544亿元人民币,比例6.69%;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2.464544亿元人民币,比例6.69%;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金额2.464544亿元人民币,比例6.69%。

  财务公司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业务包括:(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党的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股东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或亏损弥补方案,对公司增减资、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等。

  党的委员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简称:财务公司党总支)。董事长、公司党总支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委员会。公司党总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设董事11名(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并据监管要求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主要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财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或总监)2-6名,以满足内部分工相互制衡、业务运营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负责落实董事会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承担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

  (二)公司架构

  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业务部门:

  财务公司的客户服务部、信贷业务部、创新业务部等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大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重点。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善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财务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建设公司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的机制,负责日常合规、内控、法律事务、授权、资产分类等管理及反洗钱、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

  (2)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稽核审计、监管自评及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

  (3)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税务管理、存款准备金管理及相关金融统计工作职能。

  (4)结算业务部:负责搭建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结算平台,对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以及授权类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处理本、外币资金结算等业务职能。

  (5)客户服务部:负责吸收存款,完成资金集中度指标、成员单位金融服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方案等。

  (6)创新业务部:负责公司人民币资金运作、同业管理、债券承销、有价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

  (7)信贷业务部:负责自营贷款、保函、贴现、承兑、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买方信贷业务等。

  (8)信息科技部: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及软件、硬件维护,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

  (9)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协助经营班子组织落实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督办工作及文书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工作。

  (10)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室):负责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党务工作、干部管理、纪检监察、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由风险管理部组织,稽核审计部监督和评估,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合规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四)内部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专门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规定,同时针对结算、资金、信贷等业务制定专项业务制度及流程,从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复核、监测,事后检查、评估等环节进行了严格控制,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务保护、运营分析、信息系统等。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不相容岗位分离

  财务公司各部门均对部门各岗位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分工牵制、授权制约的原则,根据不同分工制定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各岗位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建立起明晰的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机制。将会计岗与出纳岗、业务经办岗与复核岗等不相容职责实施有效分离,分工制约,强化内部监督。

  2、授权审批

  财务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授权管理,明确公司领导分工、各岗位的权限范围、相应职责,使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职责分明、职权相称的管理机制。

  3、会计系统

  财务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账务处理程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定期出具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

  4、财产保护

  财务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及职责部门,对固定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及日常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根据监管要求,每季度形成经营情况报告,对公司基本经营情况,资金集中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充足率等各方面进行分析,确保风险监控到位,各项业务合规开展、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6、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及应急响应预案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核心系统数字证书及USBKEY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为“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系统”,涵盖支付结算、信贷、网上银行、同业、投资、现金池等业务模块,财务核算系统选用“用友U8财务系统”,包含总账、UFO报表、固定资产、薪资管理、企业应用集成(EAI)等功能,实现财务核算功能。以上两个系统在业务处理能力、功能覆盖、运行稳定方面有较强优势。同时,财务公司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不仅实时对接,还通过银企直连系统、征信及监测系统接口与外部银行及监管部门实时对接,通过系统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实时有效监控。财务公司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网络安全管理能力达到了与一般商业银行同等水平。

  (五)应急准备与处置

  财务公司坚持“首都金融无小事”的理念,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经营危机、特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报告、处置程序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财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财务公司就清偿性、流动性等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时,可以采取的紧急资金调配措施包括:向北控集团在内的股东单位寻求援助(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北控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在北控集团协助下,与内部成员单位协商调剂资金;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向其他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等同业机构借款,必要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等资金支持。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营管理活动合规,各项业务均能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并履行相关程序,未出现内部控制问题,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合计人民币202.12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63亿元,资金集中度为27.9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147.86亿元;信贷业务方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余额合计为108.64亿元,全部为人民币贷款,信贷业务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未发生不良贷款。

  2、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2年12月末,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32.88%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32.88%,符合监管要求。

  (2)不良资产率不得高于4%

  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0

  财务公司不良资产率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3)不良贷款率不得高于5%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0

  财务公司不良贷款为零,符合监管要求。

  (4)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无穷大

  财务公司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超过100%,符合监管要求。

  (5)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无穷大

  财务公司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超过100%,符合监管要求。

  (6)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拆入资金比例=同业拆入/资本总额=0%,财务公司拆入资金为0亿元,低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7)投资比例不得高于70%

  投资比例=投资总额/资本总额=16.65%

  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为16.65%,符合监管要求。

  (8)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风险敞口/资本总额=0

  财务公司担保余额为0,低于资本总额,符合监管要求。

  (9)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0.08%

  财务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为0.08%,低于20%,符合监管要求。

  (10)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一个月到期的流动资产/一个月内到期的流动负债=65.23%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65.23%,符合监管要求。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8000万元,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公司制定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2022年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3-1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曹阳,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文源,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345.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90.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5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减少49万元。减少比例12.41%。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时,尽责履职,与致同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其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对致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致同为公司审计机构,一年来,致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完成了 2022 年度公司委托的财务报表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等各项工作。

  因此,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定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五)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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