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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3年4月18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21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71,356.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677,296.1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6,308,874.98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为了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公司运营及发展。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今后仍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利润分配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22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孙路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63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151,078股,发行价格16.6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8,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114.12万元(不含税金额为1,994.4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5.55万元(含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119.67万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16,485.88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814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直接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690.06万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4.6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2,092.7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318.7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于2019年12月1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议案》,同意公司以重组配套募集资金16,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新能”)增资,用于相关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创新能与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广发银行合肥分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获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源总成产业化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创新能与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广发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因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账号:3401040160000820143)及中国银行合肥分行(账号:179755219440)已于2021年9月注销完毕,杭州银行合肥分行(账号:3401040160000824277)已于2022年5月注销完毕。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23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2023年度,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83,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同时,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业务发展和资金预算,公司拟向下列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3,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公司名称: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12年06月04日

  4、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584号国创新能产业园

  5、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主营业务:智能软硬件产品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3,561.05万元,负债总额为40,839.96万元,净资产为32,721.09万元,营业收入为47,868.71万元,利润总额5,720.42万元,净利润为5,357.21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公司名称: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18年07月12日

  4、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5、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数据智能行业应用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合肥创见未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80%、20%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科大国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461.21万元,负债总额为11,833.92万元,净资产为6,627.29万元,营业收入为31,168.93万元,利润总额-156.84万元,净利润为-156.84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之三

  1、公司名称:安徽科大国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22年01月28日

  4、公司住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山源路355号

  5、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智能软硬件产品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安徽金安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六安智联共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69.4%、30%、0.6%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科大国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0,088.35万元,负债总额为8,548.71万元,净资产为21,539.65万元,营业收入为38.81万元,利润总额-271.23万元,净利润为-192.52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之四

  1、公司名称:科大国创合肥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21年04月29日

  4、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明珠大道584号科大国创汽车智能产业园5层

  5、法定代表人:史兴领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智能软硬件产品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合肥智联共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史兴领、合肥格物智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0%、20%、20%、7%、3%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科大国创合肥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17.53万元,负债总额为1,319.14万元,净资产为598.39万元,营业收入为279.94万元,利润总额-1,049.72万元,净利润为-1,049.72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之五

  1、公司名称: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15年03月27日

  4、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办公楼4层

  5、法定代表人:李飞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主营业务:数据智能行业应用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762.45万元,负债总额为28,634.03万元,净资产为9,128.42万元,营业收入为30,407.64万元,利润总额-2,550.01万元,净利润为-2,753.23万元。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担保人之六

  1、公司名称: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703.3万元

  3、设立时间:2017年08月18日

  4、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5、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高可信软件的研发与推广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其60.79%股权;合肥高可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6.5%股权;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71%股权;合肥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5%股权;李兆鹏、陈志、纪金龙、华蓓、张昱等五名自然人分别持有其7%、7%、5%、2%、2%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48.65万元,负债总额为3,403.95万元,净资产为-1,655.30万元,营业收入为2,738.40万元,利润总额-664.49万元,净利润为-664.49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七)被担保人之七

  1、公司名称: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

  3、设立时间:2014年05月05日

  4、公司住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212、214、216室

  5、法定代表人:储士升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主营业务:数据智能平台运营

  8、股权结构情况:公司、合肥智联共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智联共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储士升分别持有其48%、30%、11%、11%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999.25万元,负债总额为39,733.80万元,净资产为7,265.45万元,营业收入为8,978.53万元,利润总额3,177.69万元,净利润为2,834.79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八)被担保人之八

  1、公司名称: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设立时间:2021年06月01日

  4、公司住所: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

  5、法定代表人:储士升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主营业务:数字物流供应链

  8、股权结构情况: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2,016.11万元,负债总额为26,063.43万元,净资产为5,952.69万元,营业收入为50,492.24万元,利润总额1,208.72万元,净利润为903.80万元。该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公司2023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虽然控股子(孙)公司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且公司将向下属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公司对本次担保对象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助于解决其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其持续、稳健发展,公司对相关被担保对象均具有实际控制权,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且公司将向下属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续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078万元,全部为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94%,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涉诉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2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6日,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孙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所获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上述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授权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26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606万股。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9、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39万股由公司作废;1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216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06万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及技术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归属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3-27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08人;

  2、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6.344万股;

  3、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08名激励对象办理106.34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1年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2月7日、2021年2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于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9,515,065股的2.6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43.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1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1.12%;预留126.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8.88%。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7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7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4、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 1 \* GB3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 2 \* GB3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 3 \* GB3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 4 \* GB3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若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含2021年10月31日)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31日后授予,则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在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5、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2021年-2023年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针对2022年及2023年两个考核年度,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当期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期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含2021年10月31日)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0月31日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2021年-2023年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依据当期业绩完成率(R),对应的公司层面归属系数如下:

  

  注:1、当期业绩完成率(R)指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或当期净利润完成率中的较高者

  2、当期营业收入完成率=当期营业收入实际增长率/当期营业收入目标增长率;当期净利润完成率=当期净利润实际增长率/当期净利润目标增长率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2021年度: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系数。2022及2023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系数×个人层面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并于2021年2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相应修订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9、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344人调整为34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量543.5万股保持不变。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7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79元/股调整为7.69元/股。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2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0人调整为31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43.5万股调整为521.5万股;54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4.24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24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4.36万股。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6月8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7.69元/股调整为7.59元/股;同时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5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由21人调整为1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6.5万股调整为124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2万股。综上,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82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28万股。

  2023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0.8,相应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39万股由公司作废;10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本期不能完全归属,其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5.216万股由公司作废。综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8人调整为308人,本次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06万股,本次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6.344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月30日,授予部分于2023年3月31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30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三、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3月30日

  2、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06.344万股

  3、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08人

  4、授予价格:7.59元/股(调整后)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上表中不包含本次10名已离职的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08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归属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0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高级管理人员曾勇光先生在归属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九、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且归属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063,44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246,322,260股增加至247,385,70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念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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