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
2、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5、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和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以公司股份总额21,1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3元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及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23年董事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税前8,000元/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于2023年按月发放。
公司外部董事,按照公司统一薪酬体系执行,授权董事长决定其具体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没有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杨先进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杨先进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李竞舟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王博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王博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杨先勇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杨先勇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林丽彬女士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林丽彬女士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张志勇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张志勇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李洪斌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洪斌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董事薪酬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拟定的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2023年度如出现新入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样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李竞舟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董事李竞舟先生回避了表决;李竞舟先生同时为公司董事,其薪酬计划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王妮娜女士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勋文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钱银博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陈聪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杨忠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副总经理黄少华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0、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如下表所示:
2022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2、审议《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各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李竞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4、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执业水准,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5、审议《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租赁、贸易融资、项目贷款、无息贷款、信用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额度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5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7.01代表对提案7的第一个子议案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提案九和提案十二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已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法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代理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东园大道石排段157号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李兰
(2)会议联系电话:0769-86921000-8929;传真:0769-81701563
(3)联系电子邮箱:ir@mnc-tek.com.cn
5、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02”,投票简称为“铭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设总提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提案,受托人(□享有 □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 □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说明: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39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叶子红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4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子红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相关规章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内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2年度,公司未出现过重大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的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和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暂以公司股份总额21,1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3元现金红利(含税),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 审议《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利晓君女士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利晓君女士将不在公司继续担任任何职务。
利晓君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同意提名霍润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变更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
8、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现行薪酬体系制定2023年监事薪酬计划,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2023年度如出现新入职监事,薪酬同样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由月薪和年度绩效奖励构成。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叶子红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监事叶子红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郑庆雷先生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监事郑庆雷先生回避了表决。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利晓君女士的2023年度薪酬方案,监事利晓君女士回避了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如下表所示:
2022年,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10、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皆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允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获得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2、 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
此议案无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3-041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利润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原因说明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500.00万元)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300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为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534.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1,000.0000万股的2.54%。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2022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2022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确定授予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12月12日。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
2023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正在办理中。
2、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2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0股。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2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43元/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杨先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勋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清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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