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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02,845,000股减少至402,333,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02,333,000元。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董事会换届情况,《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7日(星期四) 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0日(星期四) 至04月2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nte.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9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2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上午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徐云明

  董事、副总经理:姚良

  董事、财务总监:朱家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俞周忠

  独立董事:徐攀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4月2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0日(星期四) 至04月2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lante.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电话:0573-83382807

  邮箱:IR@lante.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 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7、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文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异地股东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原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

  (4)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周忠、郑斌杰

  联系电话:0573-83382807

  邮箱地址:IR@lante.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邮政编码:314023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徐云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于本报告期业绩变动,简要说明如下:

  (1)公司近年着力开发的车载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贡献逐步加大。本报告期,公司玻璃非球面透镜实现销售收入4,410.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65.11万元,增长44.82%,销售收入占比由上年同期33.96%提升至51.57%;公司成像棱镜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本期实现销售收入1,507.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22.76万元,降低61.65%,销售收入占比由上年同期43.82%降低至17.62%。车载等非球面透镜业务的增长未能弥补成像棱镜产品在本期收入下滑带来的影响,最终本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4.62%。

  (2)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和部分产品成本上升等原因,公司本报告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9.17个百分点,导致公司毛利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6.70%,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的重要原因。

  (3)基于光学行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报告期公司研发支出共计1,738.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8.39万元,增长49.85%,其中新型微棱镜加工技术研发项目投入1,009.86万元,从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徐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骏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   徐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   徐云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家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骏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抵押、质押、信用保证等担保方式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贷款、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3年度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时办理授信申请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等文件)以及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授权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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