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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5)。

  (四)2020年12月15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五)2020年12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1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2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手续。

  (八)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意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1.4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12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十)2023年3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十一)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1.2万股)回购注销手续。

  (十二)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关于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计算口径与“净利润”指标一致。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098号),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3.70万元,未达到《激励计划》中设置的第二个考核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剩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76,500股,并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剩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78,000股。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等变化,公司继续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经审慎论证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第三个限售期所涉及的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6,500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378,000股。

  2、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实施每10股分派1.5元现金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实施每10股分派1.5元现金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上述现金分红,未实际派发给本人,而是暂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时支付。若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根据《激励计划》,若某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在该解除限售期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回购注销。同时,所有激励对象此次应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所对应的以前年度现金分红,公司不再派发给其本人。

  综上,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预计支付的回购资金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告为准。

  四、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终止激励计划当日估计未来能

  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假定没有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下),据此预计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股权激励费用金额,并将该金额一次性计

  入取消当期。公司本次终止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最终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勤勉尽职。

  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 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承诺

  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公司承诺,自股东大会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

  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决定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该行为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以12.0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执行。

  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等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八、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九、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法》《证券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作废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需就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作废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相关登记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 备查文件

  (一)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公司代码:688127                         公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光学棱镜、玻璃非球面透镜、玻璃晶圆,具体如下:

  1、光学棱镜

  公司的光学棱镜主要可分为长条棱镜、成像棱镜及微棱镜三大系列。长条棱镜是采用大片加工方式进行抛光、配合超高效大批量胶合切割技术及红外高反镀膜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高反射率的光学棱镜,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中的人脸识别领域;成像棱镜产品主要是采用高精密的研磨、抛光等工艺技术,具有较高精度的角度和面型。成像棱镜根据产品物理形态又分为屋脊、半五、直角等,主要应用于望远镜、显微镜等光学仪器中;微棱镜产品运用到光学玻璃精密冷加工、镀膜、光刻、胶合、丝网印刷等技术,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具有较高的角度和面型精度,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潜望式摄像头等各类光学模组中。

  2、玻璃非球面透镜

  公司的玻璃非球面透镜可分为成像类非球面透镜及激光准直类非球面透镜。成像类玻璃非球面透镜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高清安防监控、车载镜头、无人机镜头等;激光准直类玻璃非球面透镜主要应用于测距仪、激光雷达等领域。

  3、玻璃晶圆

  公司玻璃晶圆产品主要分为显示玻璃晶圆、衬底玻璃晶圆和深加工玻璃晶圆三类。显示玻璃晶圆和衬底玻璃晶圆是采用切割、粗磨、铣磨、抛光、镀膜等工序加工制造而成。显示玻璃晶圆再裁剪切割后可制成AR光波导,最终用作AR镜片材料;衬底玻璃晶圆主要用于与硅晶圆键合,在半导体光刻、封装制程中作为衬底使用;深加工玻璃晶圆主要包括WLO玻璃晶圆、TGV玻璃晶圆和光刻玻璃晶圆等。产品是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在显示玻璃晶圆和衬底玻璃晶圆上进行通孔、切割、光刻等深加工。深加工玻璃晶圆产品主要应用于晶圆级镜头封装、AR/VR、汽车LOGO投影等领域。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生产物料主要包括玻璃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辅料等,通常采用“以产定购+合理备货”的方式进行采购。“以产定购”主要是针对产品生产所需而确定原材料及辅料的采购量;“合理备货”主要是为确保能随时响应终端客户的产品需求,对部分原材料和辅料进行提前采购备货。

  2、生产模式

  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方式进行排产。“以销定产”是以客户订单为标准,采用4周以内的短期订单和全年预计的销量进行排产安排,每月更新客户需求和生产计划。“合理备货”主要是针对老客户的成熟产品,公司根据需求预测进行合理的库存备货,以备生产高峰期产能不足的情况。

  生产模式包括自行购料生产和来料加工两种。公司主要采用自行购料生产的模式,部分产品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光学元件产品,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 求,具备定制化的特点。公司主要通过专业展会、论坛、他人介绍等方式进行客户开发。

  4、研发模式

  公司以“浙江蓝特高精度光学元件研究院”、“蓝特光学元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作为技术平台,开展包括客户需求响应和主动技术储备两类研发。客户需求响应是指公司与客户持续沟通,通过新项目研发匹配客户需求,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主动技术储备主要针对潜在目标市场提前进行技术储备、产品开发,或为实现工艺技术改进和产品性能指标提升进行的二次开发。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专业从事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细分行业为光学光电子行业。光学光电子是综合光学、机械、材料、电子、计算机、半导体等于一体的科学技术。随着新一代信息、智能技术的发展,光学技术与成像、传感、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紧密相联,逐步实现现代光学制造技术与电子、信息、半导体等技术的跨界融合。近年来国内外正在掀起一股光电子学和光学光电子产业的热潮,光学光电子技术的新名词不断涌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大量资金被投入使用到光学光电子行业的发展中,给工业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应用领域中,各类摄像头模组、生物识别技术产品、5G 光通讯技术和设备的创新是未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主要增量市场。从产业链来看,下游及终端客户对上游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要求更加精密、轻薄,加工工艺更加高效、精准、复杂。随着下游智能手机摄像、识别模组的升级、汽车智能驾驶的成熟、安防监控摄像机的智能化到无人机的普及等,直接带动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随着5G商用的发展,生物识别技术在消费电子中的应用、芯片材料的改良改进等外部技术的进步,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光学光电子行业将是目前和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将迅速发展的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光学光电子细分领域,凭借丰富的精密光学元件生产和工艺技术的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不断满足光学组件和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最新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产品,公司多种产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工信部工业强基项目、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等重点项目,公司产品及品牌受到国际知名企业广泛认可,具有较高的市场和行业地位。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数字经济、汽车智能驾驶、5G商用、VR/AR等市场需求的高速增长,带动了光学光电子产业发展,国内市场发展迅速。伴随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动和国内产业升级的加速,政府逐渐加大对国内高端制造业的鼓励和扶持力度,包括光学光电子元器件在内的高端制造业正加速国产替代进程。国内生产的光学元器件正在逐步走向高端化、核心化,促进我国光学光电子产业乃至整个信息产业发展。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光学成像市场

  随着信息技术、机器人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数码相机、视频监控系统、PC 摄像头和汽车摄像头等消费电子类产品呈现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决定成像灵敏度、分辨率、噪声的摄像头模组是消费电子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全球智能手机、视频监控系统和智能汽车摄像头市场快速发展,摄像头模组出货量实现大幅度增长。摄像头模组需求的快速增长将带动相关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增量需求。

  (2)AR

  AR是一种将真实世界信息和虚拟世界信息“无缝”集成的新技术,利用计算机和传感器技术把虚拟世界叠加在现实世界并进行互动。

  在一系列的外观创新之后,移动终端的下一轮创新或将围绕AR进行革命性创新。AR系统包括数据处理、3D显示、人机交互等技术环节,通过摄像头获取真实环境信息,结合传感器进行定位跟踪、交互,因此光学器件承担了将虚拟物体叠加到真实环境显示的功能。随着AR技术升级进步和产品的普及拓展,相关光学光电子元器件的市场需求将会被带动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366,107.43元,较上年同期降低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068,395.87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1.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337,000.9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61%;基本每股收益0.2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43%。主要系:

  (1)受车载镜头、激光器等下游市场需求上升,报告期内玻璃非球面收入相应增长,但因终端产品技术更迭及设计方案变更,公司长条棱镜收入相应下降,最终公司营业收入下降8.45%。同时受营业收入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2.46个百分点。

  (2)报告期内研发投入持续增加,研发费用(不含股份支付费用)同比增加26,761,602.32元,增长65.78%。

  (3)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比例低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净利润的下降比例,系报告期受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新购置设备税前100%加计扣除政策影响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现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特光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5.41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3,02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513.3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5,513.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7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万元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与应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6,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5,067.79万元,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22,230.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度,公司未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1,5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2022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受大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涉及的基础装修、设备采购等受制约;同时,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VR/AR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分别延长至2023年9月和2022年12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对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在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23,650万元对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并延期至2023年6月。该项目预计将于2023年6月底之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特光学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为:蓝特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特光学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特光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蓝特光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投资总额,未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 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中的1,336.96万元用于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3] 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 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尚处实施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 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 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执行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云明先生、王芳立先生、姚良先生、徐梦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程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程俊女士均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程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钱辰斌先生、陈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三、 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

  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

  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

  一、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云明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兴市复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2003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云明先生还担任了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蓝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芳立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大酒店;2001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嘉兴万娇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姚良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12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销售业务员、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徐梦涟女士,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5年6月至今在蓝特光学董秘办任职。2020年4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二、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腾超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就职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

  潘林华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92年8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担任教师、教研组长;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程俊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1年8月至2006年5月先后任职于浙江建阳工具厂、嘉兴市嘉北信用社、天安保险嘉兴支公司、大众保险湖州支公司;2006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2021年2月至今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浙江嘉源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纪检审计部、审计法务部经理等职。

  三、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辰斌先生,198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环境工程专业。2012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主管,2018年3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管理部部长。

  陈宇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199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证券分析师;2006年2月至2007年6月任北京宜众通达财经公关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无锡市宝联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投资经理;2008年12月至2017年1月任博信(天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副总裁;2017年2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子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蓝特光学监事,浙江中达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蜂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京中科智达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优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冯艺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钱辰斌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提名陈宇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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