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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7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拟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期限内”)。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 交易目的

  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 交易金额

  计划2023年全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外汇金额折合人民币(按每笔成交汇率进行折算)不超过35,0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 交易方式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元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 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考虑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便利性,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履行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银行作为交易方、明确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四、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需求,具有可行性。公司本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合规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完善了审批流程,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确保出口业务不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大额不可控的汇兑损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7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徐云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郑臻荣先生、李勇军先生和徐攀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云明、姚良、朱家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3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不超过150万元,主要交易内容为向嘉兴市洪合镇地面水处理厂采购地面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芳立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姚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及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徐云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王芳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姚良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徐梦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黄腾超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潘林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程俊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不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不转增。

  ●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的综合考虑。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68,395.87元,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5,690,406.5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8,676,154.36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本年度拟不进行现

  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自身发展需要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 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细分行业为光学光电子行业。光学光电子是综合光学、机械、材料、电子、计算机、半导体等于一体的科学技术。随着新一代信息、智能技术的发展,光学技术与成像、传感、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紧密相联,逐步实现现代光学制造技术与电子、信息、半导体等技术的跨界融合。行业内企业需要持续投入资金,不断开发新技术,将技术标准更新换代,以实现产品性能、性价比不断提升,以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

  (二) 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光学光电子细分领域,凭借丰富的精密光学元件生产和工艺技术的研发能力,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不断满足下游应用领域客户最新需求,为客户提供性能优异、质量稳定的产品,公司多款产品技术指标已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结合前述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升订单交付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

  (三) 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68,395.87元,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5,690,406.5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8,676,154.36元。公司在新产品、新技术上的持续技术研发,新项目的建设方面需要投入资金,以保证公司健康发展。

  (四)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研发投入大、资金量需求大,需要充足的资金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与持续发展,继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五)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各项因素后,拟定了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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