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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爱博医疗公司总部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爱博医疗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9号爱博医疗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2200

  邮箱:investors@ebmedical.com

  联系人:卢宇嘉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预装式非球面人工晶状体(型号:A1UHL22、A1UHL24、A1UHL28)、非球面人工晶状体(型号:A1UH)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生理性海水鼻腔喷雾器(型号:NS-1)获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批准。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解江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彦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彦昌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解江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彦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彦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解江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彦昌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彦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9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璇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2022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完善治理体系、深耕精密制造、共建和谐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和重视员工关怀等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反映了公司在回馈股东、保障员工权益、科技创新、抗击疫情等方面所做出的实践和努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同意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均按各自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领取报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公司除承担其履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外,不再另行支付其担任监事的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22年度全面预算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本着积极稳健原则,充分考虑预算年度的情况变化进行编制,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0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在眼科医疗领域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持续增加。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将资金投入到生产、研发、市场等方面,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693,983.8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06,331,553.85元,母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13,081.38元,加上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737,499.3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5,176,7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640,123.1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3.05%,较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增长37.84%,与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增速基本保持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净利润206,331,553.8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693,983.8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737,499.34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640,123.1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我国眼科医疗行业中长期仍处于持续增长时期,我国CSR(百万人口手术率)远低于发达国家,青少年近视状况仍非常严峻。根据卫健委发布的《“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全国CSR要达到3500以上,有效白内障手术覆盖率不断提高;有效屈光不正矫正覆盖率不断提高,高度近视导致的视觉损伤人数逐步减少。因此,市场对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等眼科产品需求持续提升。眼科属于高精尖学科,行业门槛高,尤其是高值医用耗材领域,对材料、光学设计和加工工艺的精细化程度要求高,加之监管机构对产品、环境要求严格,产品整体研发周期较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首家高端屈光性人工晶状体制造商,国内主要的可折叠人工晶状体制造商之一,也是中国境内第2家取得角膜塑形镜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公司也是一家研发创新型公司,主营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前沿水平,同时在研管线丰富,具有实力较强的技术储备。公司人工晶状体和角膜塑形镜业务增长迅速,部分实现了进口替代,市场占有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7,949.69万元,同比增长3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69.40万元,同比增长35.80%。公司整体财务状况较为稳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研发项目不断增加,资金需求持续增长。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出于平衡回报股东与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的考虑,董事会提出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扩大生产、研发投入、市场开拓等方面,满足公司基础建设和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2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50         证券简称:爱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12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审计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迎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阳伟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文杰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2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时间、人员经验与级别对应的收费标准等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信永中和的相关资质进行了事前核查,信永中和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规范,在履职的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业务能力。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信永中和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服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关于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信永中和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博诺德(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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