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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因同一案由引起的7起案件,其中,5起已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法院目前正在审查中,尚未受理;2起已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3,710.0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涉案件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12亿元,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12亿元。因上述案件尚未结案,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客户,将其持有的农发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面值合计为13,71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公司,上述票据至今已全部逾期。公司于近日分别向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雷飞、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农发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向上述主体分别根据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发起7笔诉讼,要求其承担因票据追索权及合同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涉案票据详见附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注:上述7起案件是基于同一事由,依据不同法律关系(票据追索权及合同经济纠纷)来进行诉讼,利用法律赋予公司的最大权益来进行全面追索。同时尽最大可能查封与本案相关的所有关联方财产(同时将出票人、背书人、担保人的资产进行对应诉讼标的冻结、保全、查封)。近日,公司已收到由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案件二)。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涉案件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为1.12亿元,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12亿元。因上述案件尚未结案,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涉案票据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6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后,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433.65万元至5,033.65万元,同比减少84.46%至78.24%。

  ● 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041.69万元至7,641.69万元,同比减少173.25%至164.63%。

  ● 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由客户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逾期,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1.12亿元。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逾期票据已计提坏账准备1.12亿元。公司已于近日就此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12,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566.35万元至5,566.35万元,同比增长39.89%至86.52%。

  2. 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00万元至7,5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58.31万元至2,858.31万元,同比增长7.72%至61.5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433.65万元至5,033.65万元,同比减少84.46%至78.24%。

  2. 预计2022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3,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8,041.69万元至7,641.69万元,同比减少173.25%至164.63%。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33.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41.69万元。

  (二)每股收益:0.14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由客户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逾期,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1.12亿元。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票据已计提坏账准备1.12亿元。公司已于近日就此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更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遵循审慎性原则,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7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王磊先生、张安平先生、刘宝莹先生、赵猛先生、徐枞巍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严建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9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22号文核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845,14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89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40,618,194.0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05,685.9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34,012,508.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5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1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台煤炭智能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实施地点由

  “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科光电色选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光电”)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玉兰大道43号场地,以及中科光电之全资子公司合肥核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舟电子”)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8号叉车联合厂房”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中科光电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方兴大道与振风塔路交口东北角场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编号FX202314号),以及中科光电之全资子公司核舟电子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98号叉车联合厂房”。

  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购置上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方兴大道与振风塔路交口东北角的生产用地。公司已与安徽省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肥土合同出字[2023]10号)》,土地最终面积等具体内容以实际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除此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均保持不变。实施地点变更

  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变更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中科光电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原定募投项目用地(中科光电厂区)所在的临时厂房由闲置状态转为使用状态。若按原定计划拆除该处临时厂房并新建募投项目所需厂房,将对中科光电色选机产品的产能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故公司通过自有资金购置上述生产用地,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中科光电原定于2025年2月完成项目建设,本次实施地点变更后中科光电将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不影响项目完成时间。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系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史昕先生、印志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汪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系根据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且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事项不会改变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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