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伟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伟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高申保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经理层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申保、蒋宗明、何勇、张胜、王强、张兆忠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2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研究谋划、协调沟通、督促落实作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城军工制度要求,规范履职,勤勉尽责,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657,253.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的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3年,公司计划投资11596.28万元用于基本建设、生产线技术改造及日常设备更新等项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2022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十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长城军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长城军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7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3年4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证券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在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收购或出售资产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问题。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拟开展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2023年度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建立在2022年经营成果基础上,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2023年度经营目标进行编制的。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独立审计的行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1)。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投资突出主业,持续推进科研设备升级、生产线自动化更新改造,提升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工艺技术水平和产能,与公司发展相适应,同意公司2023年度投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职工监事按其所在公司岗位及所担任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其他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权。公司监事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未发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的禁止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长城军工各环节的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的内控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长城军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8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董事会同意授权2023年度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4026.17万元。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

  (1)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中涉及自身相关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3.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

  (2)日常关联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在董事会审议确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执行交易,交易公允且未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和劳务服务需要,参考2022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主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说明:

  1.公司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采购母公司的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纳米金属箔片等材料,全年预计金额1570万元;

  2.公司子公司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安徽军工融合发展有限公司的“Q235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全年预计金额1400万元;

  3.公司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成年度军品订单,受生产场地限制,需租用安徽雷鸣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全年预计支付租赁费450万元及水电费150万元;

  4.公司子公司安徽金星预应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销售给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预应力锚具,全年预计金额100万元。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4026.1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发展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价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基于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正常、合法的交易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原则利用关联方的资源,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实现双方合作共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构成利益输送或利益侵占;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