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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2022年11月15日、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14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6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 5月 17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518室。

  (三) 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账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账户;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持股账户。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508号公司518室

  电话:0551-62187330

  邮箱:ahccjg@ahccjg.com.cn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09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4年01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5)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6)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中证天通拥有合伙人45名、注册会计师23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员有95名。

  (7)业务规模:中证天通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8,882.5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385.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14.90万元。2022年度,中证天通为1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1,667.00万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医药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8)历史沿革:中证天通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是全国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期货业审计许可的专业机构之一,2021年11月2日成为首批完成证券期货审计业务备案的专业机构之一,总部位于北京,2013年12月根据行业发展要求,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复,整体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9年6月名称由“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中证天通计提了1,203.4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中证天通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均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2009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2012年开始为国投新集、丰原药业、长城军工、安孚科技、蓝盾光电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18年11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18年至今为内蒙华电、长城军工等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3)项目质量复核控制人:

  朱来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入职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2年3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曾参加美亚柏科、四方股份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权、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来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拟收取费用合计80万元,其中,财务年报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证天通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记录状况,同意续聘中证天通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是在充分考察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作出的。公司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供财务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保持了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是在充分考察该事务所具备的从业资质、相关工作能力和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等前提下做出的,续聘中证天通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其它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3-01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公告并非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告所披露的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23〕证审字21120007号),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83,444.1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506,323.41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4,228,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657,253.2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2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8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主要原因是公司投入军品主业相关的能力建设、军民品相关的研发中心及科研项目资本性支出较大,故将部分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对公司现金流、每股收益无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长城军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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