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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因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未能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按前述用途转让的回购股份567,220股进行注销。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做相应变更:公司总股本将由441,569,000股变更为441,001,7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1,569,000元变更为441,001,780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改后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23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方剑宏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436,790,880股为基数(总股本扣除未实施股权激励的库存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093,993.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及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情况,考虑其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89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要求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备查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3-01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性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的、必要的,且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珠海市金湾区西域供水有限公司缴纳生活污水处理费,并通过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关款项。

  注2:公司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用水用电。

  注3: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珠海供电局统一缴纳所在产业园园区电费,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相关款项。

  注4:公司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物业管理服务。

  注5: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房屋。

  注6: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

  注7: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租出房屋。

  注8: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制管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9: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10: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11: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灭菌服务。

  注12: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灭菌服务。

  注13:公司子公司广西瓯文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瓯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上海璞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注14: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肇庆康德莱医疗供应链有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注15: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注16:公司及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

  注17: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采购模具。

  注18: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购买维修服务。

  注19:公司子公司温州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上海上海璞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注20:公司子公司温州康德莱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销售商品。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929447111

  成立日期:2006年09月06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H栋501室

  法定代表人:孙淼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医疗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2、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CK01U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70号3幢2楼212室

  法定代表人:薛丽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健康管理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3、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378882934XL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27日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滨海工业园区滨海五道758号

  法定代表人:陈敏敏

  注册资本:柒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金融、期货咨询及认证管理)。

  主要股东:郑爱平、张伟、陈敏敏等24名自然人股东。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4、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92811281E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28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北路77号新城吾悦广场办公12#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卢巧红

  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消毒用品、电子产品、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医疗设备维修和租赁;医疗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与安装;清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包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装修装饰工程、网络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普通道路货物运输

  主要股东:卢巧红、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共青城明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5、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HK15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95295174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7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幢

  法定代表人:梁栋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0000万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民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日用品及医疗器械灭菌技术咨询,消毒服务,住房租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模具设计、销售,从事模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6、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631660590E

  成立日期:2000年02月23日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幢1层A区、B区

  法定代表人:林森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工装的生产;熔喷布(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及KN95(非医用日用口罩)的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7、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UM570XD

  成立日期:2016年02月26日

  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定弯三路352号1栋

  法定代表人:张振东

  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

  主要股东: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中6.3.3所规定的“(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关联人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中6.3.3所规定的“(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根据财政部2019年12月10日发布、2020年1月1日生效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一)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二)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也明确了“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关联人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中6.3.3所规定的“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水电费、代收代付污水处理费、关联租赁、关联购销。其中,代收代付污水处理费及水电费主要系:1、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国际医疗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内。产业园的生活污水均通过市政管网统一排放进行处理,产业园内所有入驻企业均需通过产业园统一支付污水处理费,各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为根据各公司实际使用净水量进行分摊;2、按照珠海市国税局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珠海市供电局对辖区内企业实行一个供电站对应一个客户的供电方式。珠海市供电局不再向产业园内多家企业分别开具发票,改为直接向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由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代收代付产业园内其他企业的电费,从而形成了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对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电费的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代收代付行为,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及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均未收取其他费用或价差。公司与关联人的房屋租赁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康德莱医疗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关联人珠海康德莱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产业园的相关厂房用于仓储、办公等,公司向上海康德莱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职工宿舍,公司子公司浙江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出租房屋。关联购销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人南昌康德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商品销售,向关联人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及固定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分别与关联人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未偏离独立第三方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均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主营业务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或被其控制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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