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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与《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 行,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上路演平台(http://www.cs.com.cn)参与互动交流。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朱烨东先生、独立董事季成先生、财务总监朱烨华女士和董事会秘书王姣杰女士。
为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周二)17:00前将有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zkjc@sinodata.net.cn。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中科金财及下属控股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种类: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4.投资期限: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全部为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在委托理财项目实施前,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及风险性评估。
董事会在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3)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的资金筹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结算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委托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6)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7)公司在委托理财项目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知悉情况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收益,优化资产结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中科金财及下属控股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种类: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5.资金来源:全部为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投资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前,由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所在行业的成长性、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对该项目已有或有潜在的限制、公司能否获取与项目成功要素相应的关键能力、公司是否能筹集投资所需的资金、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项目竞争情况、项目是否与公司长期战略相吻合等方面进行评估。
(3)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的资金筹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及结算管理。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6)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和专家对证券投资项目进行咨询和论证。
(7)公司在证券投资项目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知悉情况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为公司股东谋取更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了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公司、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同意公司和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的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事项,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年度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年度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事项。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存在对外部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志东方”)资产组商誉193,578,999.56元。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志东方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529.8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公司需要在报告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联评估”)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志东方资产组进行了专项评估, 并由其于2023年4月18日出具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882号),该报告所载2022年12月31日北京志东方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2,689万元。因此,通过商誉减值测试,公司本次对北京志东方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为16,982.34万元。具体方法及过程如下:
1、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模型与基本公式
本次测算的基本模型为:
式中:
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n:预测期后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详细预测期;
A:期初营运资金。
2. 收益指标
资产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R=EBIT+折旧摊销-追加资本
式中:
EBIT为息税前利润,其计算公式如下:
EBIT=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追加资本=资产更新投资+营运资金增加额+资产扩大投资
3. 折现率
(1)税后折现率
本次评估在确定税后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使用替代利率估计。在估计替代利率时,本次评估参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税后折现率 的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ε:评估对象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βe: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2)税前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由于在预计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时均以税前现金流量作为预测基础的,而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基础相一致。具体方法为以税后折现结果与前述税前现金流为基础,通过单变量求解方式,锁定税前现金流的折现结果与税后现金流折现结果一致,并根据税前现金流的折现公式倒求出对应的税前折现率。
公司上述计提北京志东方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由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6,982.34万元事项,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2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2年净利润,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6,982.34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截至2021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57名、注册会计师79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
(7)2021年度业务收入12.9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87亿元;
(8)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1.0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飞,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3)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胡蝶娜,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加过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及国企审计业务,负责过多家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证券业务审计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相关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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