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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3-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在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同时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保函业务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8月2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9月27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東昇光伏科技(香港)有限公司(Dongsheng Photovoltaic Technology (Hong Kong) Limited)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1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阜宁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循环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900万元的反担保额度,反担保期限为3年。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2年12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鑫昱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签署《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集成”或“债务人”)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下称“债权人”) 进行光伏组件原材料采购等相关业务签订的所有合同和协议以及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函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以上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8、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

  2、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5、主债务履行期限:2023年4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72,9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86,9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7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集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0.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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