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5、6、7、8、10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5:00)
(二) 登记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8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编号:2023-008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年度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8,466,945.65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11,802,906.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839,10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9,187,372.8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及对股东的回报,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预案决策程序合法,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1.07%,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的重视,保障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网络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通过纸质或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志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公司利益与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经济形势、行业情况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拟定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本议案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成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公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公平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成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公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公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成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公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公平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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