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肖朝君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8、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彭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参会人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一)登记地点: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731-88883176-6018
邮箱地址:dmb@sansure.com.cn
(二)登记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3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9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1)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6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1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80人
(7)业务规模: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6,939.1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443.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9,646.66万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1家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088.16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
(2)3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旭,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7年起为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湘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华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开始为圣湘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华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华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中审众环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13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0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
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及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履职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过程中,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审查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公司往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体现了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的履职能力。我们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3年5月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朝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朝君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肖朝君,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7月至1995年7月,于北京四达技术开发中心担任副总经理;1995年7月至1998年12月,于深圳九州方圆商贸公司担任董事长;1999年1月至2002年9月,于北京恒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7年,于深圳乾坤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8年至2011年,于北京天宇朗通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11年至2020年,于舜宇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战略顾问;2021年1月至今,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舜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9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登载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5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3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法务部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680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10205
电话:0731-88883176-6018
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投票权之前自主行使投票权的,视为已撤销投票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肖朝君
2023年4月1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企业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企业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朝君先生作为本人/本企业的代理人出席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本人/本企业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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