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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32

  债券代码:118024        债券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何锐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何锐先生将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何锐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何锐先生简历》

  何锐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起,其先后任职于湖南恒通科技有限公司、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兰德箱包皮具有限公司;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信息部副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何锐先生同时担任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浙江冠宇电池有限公司、珠海冠宇电源有限公司、珠海冠宇先进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冠启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冠宇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和重庆普瑞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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