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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8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马科技”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8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141.91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80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1.2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93.6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2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8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80228)。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德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募投项目“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产业基地第五期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8,295.5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将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5月13日,公司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的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德马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公司代码:688360                                                  公司简称:德马科技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相关风险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公司拟以总股本85,676,5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9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4,846,213.71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2%。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本公司拟以总股本85,676,599股为计算基础,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34,270,640股,转增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9,947,239股,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公司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的变化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物流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是国内智能物流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

  公司也充分发挥在高端智能装备上研发和制造的核心优势,以同心圆多元化的方式,紧紧围绕高端智能装备,快速拓展行业应用,大力提升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新能源、锂电工艺、工业及服务机器人等行业的产品研发、制造、应用和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以创新技术、数字化的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力来获取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公司的产品研发、制造的智能装备包括具有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智能输送和分拣机、拣选机器人、拆码垛机器人、智能物流搬运机器人等,以及穿梭机器人为核心的智能化密集存储货到人拣选一体化系统,配合公司开发的基于物联网和云技术、大数据技术和AR(增强现实)技术的远程维护和诊断系统,为客户提供先进和高效率的输送分拣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装、医药、烟草、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多个国民经济重点领域,面向国民经济需求,通过智能装备的应用,可切实有效提高物流系统和制造工厂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降低社会物流运行和生产制造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经过近20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先进的机器人、软件、输送分拣、智能驱动、新能源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核心部件设计、关键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可为物流装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和终端客户提供从核心部件、关键设备到系统集成的完整解决方案,是覆盖自动化物流输送分拣装备全产业链的科技创新企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核心部件、关键设备和智能物流系统三部分,以及在报告期内新增的新能源锂电装备产品。

  

  2.1智能物流核心部件

  公司的智能物流核心部件主要包括输送辊筒、智能驱动单元等,是物流自动化装备和系统的基本组成单元,公司拥有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年产辊筒达2,000万支,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辊筒制造基地之一。产品用于自产的输送分拣设备,和外销给物流设备制造商或系统集成商。

  

  2.2智能物流关键设备

  公司的关键设备主要包括智能机器人、智能输送设备(箱式、托盘、垂直等)、智能分拣设备(交叉带式、滑块式、落袋式、转向轮式等)等产品。该系列产品的主要客户以智能物流系统集成商为主,包括今天国际、新松机器人、中集空港、瑞仕格、范德兰德、大福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物流系统集成商和物流装备制造商。

  

  2.3智能物流系统

  公司为商业流通及生产制造客户提供自动化、数字化的智能物流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拥有行业内资深的规划专家和实施团队,包括智能仓储、柔性搬运、高速输送与分拣、智能拣选、物流机器人应用以及智能物流信息系统,应用在仓配一体化中心、生产制造等各个环节,覆盖众多细分领域。核心用户包括京东、亚马逊、e-bay、Coupang、Shopee、华为、爱仕达、大华、顺丰、菜鸟、盒马鲜生、安踏、百丽、新秀丽、九州通、广州医药、JNE、LAZADA等众多国内外行业标杆企业。

  

  

  2.4新能源锂电装备及整厂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加强在新能源锂电池工厂关键工艺装备的制造和应用,从研发、生产、到销售服务,为客户提供数智化的整厂系统解决方案、关键装备和核心部件。客户包括新能源行业的系统集成商,与锂电制造行业的终端客户,如宁德时代、新能安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的变化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面向国内和海外市场销售,根据客户对系统的定制化需求进行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公司在销售端利用CRM信息化系统,助力公司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的销售管理变革,在深度赋能的基础上对客户和市场拓展进行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优化销售流程、缩短销售周期、提升客户服务管理。

  系统项目的获取方式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方式,获得项目信息后,公司组建包含销售、规划设计、软件、机械以及电控等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项目小组,从技术、商务、财务等角度研讨方案,形成投标书或报价单。对于协商获取方式,客户向公司发送产品需求,通过比较技术方案、询价、比价的方式确定设备供应商。

  方案规划和设计是系统、关键设备业务销售模式中的核心重点,也是公司获取项目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方案规划分为项目的整体方案规划设计阶段、系统的仿真设计阶段、方案的细化设计等阶段。包含了相关设备的机械设计、整体系统的电控设计和系统的控制软件设计,形成完整的,机电软一体的智能化输送分拣系统设计方案。

  公司目前已经实现了从项目售前阶段到项目实施阶段以及售后阶段的全过程数字化。项目信息设计、生产、安装和调试阶段被不断丰富,实时保存在一个相同数据平台中。项目可以基于这些数据作为基础,在PLM、ERP、BPM、控制系统及供应链管理中实现了无缝的信息互联,从而实现了一个可以持续改进,并不断迭代的自动控制数据库。

  2、研发和创新模式

  (1)公司设计和开发来源于市场预测、和全球领先企业沟通合作或技术调研。对于新产品需求及新技术,营销中心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及发展趋势,对市场现有产品及所需产品通过对市场调查结果的分析,并结合知识产权部门对产品专利数量、关键技术、地域分布等相关信息的结合,提出《市场预测报告》;对于合同评审,主要为有技术开发需求的合同或订单(包括技术协议);对于技术调研,主要为根据内外反馈的信息提出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建议。对研发需求进行初步审核后,研究部门将指派技术人员协同提案人编写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如通过则予以立项。

  (2)项目立项后,将成立研发项目组,项目经理组织跨部门团队,按要求编写项目总体方案和进度表。项目总体方案通过审核后,项目经理进行任务分配和计划安排。技术负责人根据产品开发计划,组织研发人员进行新产品设计,按管理要求输出全套设计文件并对文件的质量负责,采购部进行物料采购规划。项目经理按项目管理计划进行项目监控,保障项目有序推进。对于部分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设计,需先行通过实验验证、优化。详细设计包括电控设计、机械设计、软件开放、文档资料编写等环节,各职能部门按要求输出阶段交付物,详细设计完成后需提交评审和审核,如通过,则进行产品试制。

  (3)产品试制阶段,项目组提出测试要求,采购人员根据设计输出的BOM清单以及《项目计划下推表》,完成物料采购;质量部门进行物料的来料检验,保障新产品物料质量;物料到厂后,生产部门及时安排样机试制,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工艺负责人组织工艺工程师进行制造工艺设计;样机试制完成后,由质量部门进行样机的安装质量检测,保障样机质量,测试人员协同试制负责人编写测试方案,相关测试方案通过评审后,将进行零件加工、装配、调试、测试等。如试制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可能变更产品设计。通过不断测试,产品最终得以定型。产品设计确认后,研发项目管理(专员)发起新产品技术发布流程,完成新产品技术发布,在后续生产运用中,将根据客户的需求、安全及环境性能的改变及时进行设计更新和持续改进。

  

  3、生产及服务模式

  对于系统、关键设备类业务,公司实行项目管理制,以销定产,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设计、制造和销售,在获取项目后,公司的生产过程可以分为生产加工、现场实施、售后服务三个阶段。

  对于核心部件业务,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进行核心部件的生产。制造部门制定详细的生产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及时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可使公司根据订单情况来安排生产和原材料采购,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和采购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最大限度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

  4、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单机(如电机、皮带机等)、电气元件、金属材料、以及其他机械零部件等。

  公司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从供应商选择、物料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编制、采购工作方式等方面对物料采购工作进行管理。供应商管理部门负责供应商的评审、采购价格的协商、合格供应商质量能力的保持和持续改进,生产部门按照物料计划实施具体采购订单的下达,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对采购物资实施验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所属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物流系统、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与国际专利分类参照关系表(2021)(试行)》中“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属于《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智能制造”中的“数字化通用、专用设备制造”产业。

  当今世界,现代物流系统已成为集物流、信息流和价值流于一体的离散、随机和并发的复杂系统。在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多重推动下,小批量、多批次、高频率物流服务成为物流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信息技术成为现代物流行业的核心,物流智能化和自动化、资源整合和全过程优化更成为了发展方向。高密度存储、高效输送、分拣和拣选、巨大订单日处理量、降低劳动强度和节省用工数量,已成为现代物流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物流作为国民经济的动脉系统,其发展水平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程度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毫无疑问,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

  (2)行业发展与特征

  智能物流装备行业发展良好,市场需求规模仍有较大空间

  在市场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等多重推动下,多批次、小批量、高频率的服务需求已经成为新常态。配送中心日处理量巨大、SKU超级繁多、订单履行效率越来越高、地价稳步上升等现状都在倒逼现代物流服务业在仓储配送环节走向存储密度高、自动化搬运、智能化订单履行、节省人力资源等方向发展。而智能物流装备目前仍然是现代物流服务业的降本增效的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智能物流装备和信息系统是实现智能仓储的关键。目前,中国大部分行业在智能仓储方面的布局尚处于早期阶段,随着智能仓储在商业物流领域的成功,和工业应用领域的渗透不断加深,智能仓储市场需求规模不断壮大、稳健增长。其中,输送、分拣及穿梭车等设备是智能物流系统中最关键也是最基础的设备,是现代智能物流系统的关键组成部分,市场需求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来自头豹研究院的《2022年中国智能仓储行业概览》报告预测,2023年智能仓储市场规模可达1,533.5亿元,平均增长率可达18.4%,市场发展仍有很大潜力。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装备市场仍有巨大提升空间。2022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是17.8万亿元,同比增长4.4%;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为14.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物流费用成本仍然相对较高。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稳定在8%-9%左右,相比美、日发达国家中国的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仍然较高,包括仓储在内的物流各环节效率提升空间巨大。仓储环节是物流全流程的关键节点,而智能仓储的应用是仓储环节降本增效的关键。

  政策助力制造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领域的物流装备需求前景广阔

  2020年08月,发改委、工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稳步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2021年12月,工信部、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其中“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行动“之“通用智能制造装备“指出:要研制一批国际先进的新型智能制造装备,其中包括智能多层多向穿梭车、智能大型立体仓库等智能物流装备。随着中国政府对工业制造行业一系列的政策支持,以及制造行业与智能仓储的进一步融合,有效促进了制造行业领域的智能物流系统建设需求,呈现出自动化、数字化、集成化、生态化的发展趋势。加快了中国制造走向智能制造的步伐,中国制造行业的发展已经迎来新阶段。

  来自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22年工业品物流总额占全国社会物流总额的88.95%的份额,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3.6%,首次超越了“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的同比增长(3.4%)。来自头豹研究院的报告显示,2022年智能制造市场规模为3.9万亿,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5.3万亿,2021-2025年复合增长率为13.9%。由此可见制造业工业品物流市场需求与发展潜力非常庞大。随着制造业各项成本快速攀升加速物流装备市场空间不断扩容,以及技术水平快速智能化发展不断促进物流装备行业长足进步,智能制造市场的智能物流装备需求前景广阔。

  碳达峰时刻表倒逼新能源发展,新能源市场物流装备需求迎来快速增长

  当下,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已经进入“后车补时代”的尾声,新能源汽车已经被市场认可、被用户所接受,加之全球各国碳达峰和碳排量削减的承诺和推进,新型清洁能源的研发、利用已如火如荼的高速推进。

  来自工信部的信息显示,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产量持续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达750GWh,同比增长超过130%,行业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行业应用加速拓展,助推双碳进程加快;202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装车量约295GWh,储能锂电累计装机增速超过130%。2022年全国锂电出口总额3,426.5亿元,同比增长86.7%。

  (3)主要技术门槛

  自动化物流装备是现代物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技术链条,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两大类关键核心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涉及机械、自动化控制、信息技术等多项软硬件技术领域,其结构复杂,技术含量高,对产品设计开发的要求高。物流设备及系统服务不仅需要熟练掌握物流装备系统的理论和设计基础,了解各零组件的性能匹配,还需对下游客户提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引导。这不仅需要各领域专业人才的紧密配合,还需要长时间的技术和工程实践经验积累、沉淀。新的行业进入者较难在短期内通过快速仿制的方式掌握相关核心技术,也无法迅速积累针对不同客户需求的定制化工程经验,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服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所处的自动化物流装备行业,除了标准化模块化的关键设备和核心装备外,主要为客户提供自动化输送和分拣的系统解决方案,根据客户对系统的定制化需求进行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

  (1)高端应用场景需求带动,公司的优势地位不断夯实

  公司作为国内物流装备行业的领先企业,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全面布局物流输送分拣装备产业链,积极将研发成果向产业化转化,在核心部件、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等方面取得了领先的科研成果,具备较强的技术竞争优势。自主研发并积累了国际先进的输送分拣技术、驱动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核心部件设计、关键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产业链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物流装备系列产品,是全球物流行业优势企业之一,公司主要面向全球各行业优质头部客户,主要多为中高端国际知名企业及大型控股企业,覆盖新能源、电商、快递、服装、医药、新零售、智能制造等各个行业。

  公司在物流装备细分行业的产品性能、技术水平、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竞争力,2022年,公司凭借在物流输送分拣制造领域技术、工艺和数字化制造的领先优势,上榜“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领域、物流领域、电商领域等高端领域并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物流装备系列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并出口至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随着公司应用行业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面向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新业态的不断推出,公司产品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有望持续、稳步扩大。

  (2)数字化业务对内赋能增效,对外输出,演绎公司独有核心竞争力

  公司凭借 20 多年的发展基础和智慧积聚,将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孪生技术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系统上的应用研发,将以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德马输送分拣等产品中,打造新一代的具备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物流装备产品,启动了以物联网技术和数字孪生技术为核心的“天玑系统”在全球项目中的应用,利用数字化虚拟技术突破物理界限,保障了公司在全球各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的顺利安全运行。发布了智能托盘输送机、数字化辊筒等具备数字化技术的新一代产品。

  通过信息流自动化将各系统之间集成,形成了从市场、项目招投标、商务合同、订单处理、研发设计、工艺规划到生产制造、产品交付、运维服务、报废回收等整体闭环的全面数字化,实现数字化销售、数字化设计、数字化排产,以及数据驱动设备的全自动生产运营模式,大幅度提升公司各大生产基地数字化工厂生产效率。随着公司数字化技术不断的升级迭代,高效、精益的制造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基于公司自身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成果和应用案例,公司已将数字化工厂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迅速商业化落地,数字化工厂对外实施的实力得到可客户的认可。

  (3)锂电装备新技术获得重大突破,智能物流装备+新能源装备业务双轮驱动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取得了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成功研发了目前业内先进的“4680全极耳锂电池高速组装生产线”、DHZ第三代数智化高速匀浆系统,均已逐步投放市场。公司是行业内少数拥有自主研发的“从核心软硬件到系统集成”的完整技术链条的企业,可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目标客户群体既包括原有业务中的已批量生产的新能源行业集成商,也有面向锂电生产新技术并逐步投放市场的新客户群体。

  新能源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形成高度互联,催生公司业务向新能源领域迈进,通过不断完善全产业供应能力,将公司智能物流装备+新能源装备业务的有机串联,实现了双轮驱动、集中突破的良好态势。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电商快递的快速发展,客户降本增效的要求及个性化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中国的物流装备行业将会进入全方位的数字化时代,物流数字化科技将会以移动技术、大数据和传感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服务架构为基础,渗透到物流全环节中。数字化的管理作用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物流行业各企业如何高效处理大量和多样化的订单,实现精准的消费预测、匹配和跟踪等高效的服务,提升消费者的客户体验,都离不开数字化技术的助力,未来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都将会围绕着数字化的应用而产生和发展。

  公司作为自动化物流装备供应商,数字化是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数字孪生技术在智能物流、智能制造系统上的应用研发,将以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智能化和数字化技术应用于德马输送分拣等产品中,打造新一代的具备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物流装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以物联网技术和数字孪生技术为核心的“天玑系统”在全球项目中的应用,利用数字化虚拟技术,突破了物理界限,保障了公司在全球各项目中智能化系统的顺利安全运行。发布了智能托盘输送机、数字化辊筒等具备数字化技术的新一代产品。建立了针对冷链行业的低温试验室,进行产品的低温运行和功耗测试,赋能冷链行业的智能化应用。为行业客户提供更优、更智能化的解决方案和更贴心的使用体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9,747,569.25元,同比增加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1,678,428.47元,同比增长6.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3,109,468.81元,同比下降1.36%。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313023

  电话:0572-3826015

  传真:0572-3826007

  邮箱:ir@damon-group.com

  联系人:卓序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8日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家振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在本次会议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德马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和监管政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7)。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2021年公司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生产经营计划,并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抗风险能力与整体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我们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该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4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及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与解释15号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15号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为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对本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均无影响。

  2、与解释16号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本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均无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本公司本期及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均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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