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6 证券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27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52号《关于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向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1,296,8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4,670,21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786,29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883,919.2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6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广西北海丰林木材产业生产基地第一期项目——年产50万m3超强刨花板生产线”(下称“北海项目”)项目,变更为以偿还项目贷款、支付项目尾款、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用于广西钦州“丰林木材加工产业园”之同规模、同类型、同产品的“年产50万m3超强刨花板生产线”项目(下称“钦州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前,北海项目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钦州丰林于2023年3月24日与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及中信建投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钦州项目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变更后的使用用途全部转入钦州项目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4月17日办理了上述北海项目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北海项目专户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