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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上接C1版)

  (上接C1版)

  近年来,我国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迅猛,年新签合同总额总体呈现上升趋势。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发布的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各年度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行业新签合同金额为4,919.79亿元,较2020年增长17.19%。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受益于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新能源电力勘察设计新签合同总额是整个电力勘察设计行业新签合同的最主要部分。2021年新能源工程新签合同总额2,261.27亿元,在电力勘察设计行业新签合同占比45.96%。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已分别成为我国继水电、煤电之后的第三、第四大电源。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大力发展新能源战略,不断优化调整开发布局,计划太阳能发电新增投产0.68亿千瓦以上、风电新增投产0.79亿千瓦以上,至2020年,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将达到1.1亿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0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一览表》显示,2020年,全国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4,925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2.53亿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量的11.52%,累计装机容量超过《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预期水平;新增风力发电装机容量7,238万千瓦,累计装机容量2.82亿千瓦,占全国电源总装机量的12.79%。

  ③地理信息行业发展情况

  地理信息行业是以现代测绘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综合性高技术行业,是采用地理信息技术对地理信息资源进行生产、加工、开发、应用、服务、经营的全部活动,以及涉及这些活动的各种设备、技术、服务、产品的实体集合体。

  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地理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也已形成千亿级的市场体量,其可细分为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地理信息应用平台以及基于基础平台和应用平台的技术开发服务,其中,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处于核心地位,是地理信息技术体系中的操作系统。使用三维数据描述地理对象的三维GIS平台,相比二维GIS,使空间信息的展示更逼真、更丰富、更精确、更广泛、更快速和更便于统计分析,将抽象难懂的空间信息可视化和直观化,从而做出准确而快速的判断。根据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产值达7,524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地理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智慧电力、智慧交通、智慧通信、城市规划等多个领域。政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规划,将三维GIS作为重点核心之一。2019年,自然资源部启动“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就包含了三维GIS,要求开展“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任务,政府部门将采集生产每一座城市的三维数据。随着各个行业对地理信息技术与资源需求的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地理信息产业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发展速度。

  2)行业发展趋势

  ①电力工程技术业务领域发展趋势

  a.“双碳”背景下持续增长的电网建设需求带动电力咨询设计服务基础市场需求增长

  “双碳”背景下,电力供给、消费模式和规模将会发生变化:在电力供给端,光伏和风电等非化石清洁能源规模将会持续增加,未来光伏电站设计业务规模将会持续增加,同时由于未来将会有大量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接入配电网,将会对配电网的柔性化、智能化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配电网投资建设规模将会进一步持续扩大;在电力消费端,根据国家电网2021年发布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国家电网未来将加快电能替代,支持“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电能替代,持续推进乡村电气化,预计2025、2030年,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30%、35%以上,电网连接电力生产与消费,是重要的网络平台,是能源转型的中心环节,电能消费占比提升将促进配电网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电力生产及消费规模、电网投资规模未来将会持续扩大:国家电网层面,在终端消费领域实施电能替代方面,国家电网大力实施电能替代战略,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约2.23万亿元推进电网转型升级;南方电网层面,“十四五”期间将规划投资约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和现代化电网建设进程。

  b.电力投资向配电网倾斜,促进配网侧电力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

  经过多年建设改造,我国配电网的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随着“三型两网”建设内容的逐步明确,对照建设运营好“两网”的目标要求,配电网客观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目前,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网架日趋完善,安全稳定水平显著增强。与之相比,配电网仍显薄弱,在供电能力、电网结构、装备水平、配电自动化应用方面的发展相对滞后。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随着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为了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电力工业经历了“重发轻供”的局面,输配电设备存在大量的老旧设备,尤其农网及城乡配网设备更换周期滞后于主网设备。面对如此庞大的存量配网老化问题突出,以及智能电网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配网升级改建是保证用电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的重要前提,因此,未来配电网端勘察设计市场的需求将会非常巨大。

  c.新能源的迅速发展为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随着低碳经济、节能减排政策的全面落实,我国的电源结构发生了较大程度的调整。光伏发电、风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而蓬勃发展,成为能源消费领域的重要组成。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十三五”期间全国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都实现了快速增长。2021年,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占全国电源总装机量分别达到12.90%和13.82%,较2015年分别提高10.13和5.25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量分别占总发电量达到3.90%和7.93%,较2015年分别提高3.21和4.70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继续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加快发展东中部分布式能源,有序发展海上风电,建设一批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随着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规模化发展和技术进步,发电成本明显下降,将取代化石能源发电成为主导电源,2022年我国光伏发电、陆上风电已进入平价时代,预计2025年光伏发电和陆上风电度电成本降至0.3元/千瓦时左右。

  数据来源: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

  伴随我国节能降耗的社会压力及新能源发电成本的降低,“十四五”期间,我国继续坚持扩大新能源发电规模,不断提高新能源发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根据全球能源互联网发展合作组织《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预计到2025年,我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6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2.9亿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1.8亿千瓦、光热936万千瓦;我国风力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5.1亿千瓦,海上风电3,000万千瓦。新能源的发展离不开电力勘察设计行业的支持。未来,新能源发电电源建设及并网应用,将为电力勘察设计行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d.综合能源服务成为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新机遇

  综合能源服务是一种新型的为满足终端客户多元化能源生产与消费的能源服务方式,是以电能为核心,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等政策,以“节能、环保、科学、高效、经济用能”为宗旨,从能源管理、能源技术、能源经济、能源市场多角度为能源用户、服务商、中间商、供应商提供与之配套的能源综合服务。综合能源服务的各方由电网公司、发电公司、燃气公司、地方能投等构成的投资主体,以及由咨询设计服务提供商、工程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等构成的供应商组成,涵盖能源规划设计、工程投资建设,多能源运营服务以及投融资服务等方面。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付出巨大的资源和环境被破坏的代价,能源环境问题仍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之一,节能减排依然形势严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污染防治力度加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综合能源服务模式,围绕国家节能减排等政策,以节能、环保、科学、高效、经济用能为宗旨,利用建立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平台,从能源管理、能源技术、能源经济、能源市场多角度为能源用户、服务商、中间商、供应商提供综合性能源服务。另外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及“大云物移智”等技术的迅速发展,开展综合能源服务成为提升能源效率、降低用能成本的重要发展方向。

  数据来源: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随着我国节能减排政策的深入,综合能源已经成为全社会发展共识,节能服务产业作为朝阳产业,近年来保持持续的快速增长,在为行业内企业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

  e.政策驱动为民营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发展带来良机

  2015年3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定调,同年11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包括《关于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等在内的六个重要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电力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及实施路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针对包括发电、输配电、售电、用电等在内的整个电力系统,本次改革主要方向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通过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对发电方、售电方、用电方提高市场化参与程度,实现更加充分的竞争。

  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作为电力行业的重要一环,渗透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区域壁垒逐步弱化,将对民营电力工程设计服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

  ②数字孪生技术赋能地理信息技术业务不断拓展下游应用

  数字孪生是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在虚拟世界中构建一个和物理世界中的对象一模一样的主体,以此来实现对物理实体的了解、分析和优化。数字孪生,顾名思义,就是数字形式的双胞胎;在“数字孪生”中,双胞胎中的一个是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实体,小到零件,大到工厂,简单如螺丝,复杂如人体的结构;而双胞胎中的另一个则只存在虚拟和数字世界之中,是利用数字技术营造的与现实世界对称的镜像。如果以家用电脑为例,Word文档和打印出来的文稿就是“数字孪生”。以导航软件为例,城市中的实体道路和软件中的虚拟道路也是“数字孪生”。数字孪生体,不仅是对现实实体的虚拟再现,还可以模拟对象在现实环境中的行为,因此数字孪生将物理对象以数字化方式在虚拟空间呈现,模拟其在现实环境中的行为特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我国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这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而数字孪生作为一项关键技术和提高效能的重要工具,作为推动实现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可以有效发挥其在模型设计、数据采集、分析预测、模拟仿真等方面的作用,助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将有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实现数字经济的国家战略。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中央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将数字孪生技术提到了与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并列高度,并启动“开展数字孪生创新计划”,要求“引导各方面参与提出数字孪生的解决方案”。

  数字孪生系统和智能供应链不是从技术层面,更多的是从为企业创造价值,为企业转型,为企业找到新的价值模式层面,发挥现实作用。得益于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数字孪生的实施已逐渐成为可能。现阶段,除了智慧城市领域,数字孪生还广泛应用于建筑、智能制造、智能电网、健康医疗、航空航天、环境保护等行业。数字孪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传播。

  (4)与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依据

  发行人选择可比公司的主要依据为:(1)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咨询设计、电力工程建设,上述两项业务收入占比超过50%;(2)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地理信息技术服务领域且产品或服务应用领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3)相关公司系上市公司,数据可通过公开渠道获得。

  根据上述依据,发行人选择的可比公司如下:

  2)经营情况

  ①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可比公司

  a.可比公司各类细分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可比公司永福股份、苏文电能营业收入主要系电力工程业务,发行人以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为主。公司与可比公司电力业务具体收入构成如下:

  注1:此处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仅指电力工程技术服务形成的营业收入;

  注2:资料来源:上述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招股说明书,下同;

  注3:苏文电能2021年年度报告将电力施工及智能用电服务合并披露,上表中苏文电能2021年度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收入包含智能用电服务业务收入。

  注4:截至本公告刊登日,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下同。

  b.与可比公司净利润比较情况

  公司电力业务净利润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此处选取各可比公司整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人选取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净利润(鸿晟电力与鸿能电务单体净利润之和)。

  永福股份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由于股份支付的影响,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后净利润为9,185.00万元,较上年度增长80.38%,与营业收入增长趋势一致。

  公司2020年度电力业务收入规模低于永福股份,净利润高于永福股份,主要是由于:永福股份收入以发电端工程总承包业务为主,该类业务毛利率较低,因此收入规模较大,但毛利总额相对较低;永福股份2020年收入下降,由于其业务规模较大,相关期间费用等固定支出较多,因此净利润水平有所下降;公司以电力咨询设计业务为主,该类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规模相对较小,相关期间费用等固定支出相对较少。

  c.与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1:苏文电能2021年年度报告将电力施工及智能用电服务合并披露,上表中苏文电能2021年度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包含智能用电服务业务。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电力咨询设计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2020年度和2021年度节点类业务中高毛利率的竣工图阶段确认收入的比例较高,提升了整体设计业务的毛利率。

  电力工程建设业务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43%、23.48%和20.40%,与可比公司苏文电能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高于可比公司永福股份主要是由于其业务种类以工程总承包为主,业务类型与公司存在差异。

  永福股份主要以光伏、风电发电工程总承包为主,毛利率相对较低。苏文电能工程业务主要是为房地产、工商业企业等电力用户提供配电工程、变电站工程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业务,与公司在具体业务类型和下游客户等方面较为接近,毛利率水平亦相对较为接近。苏文电能于2021年4月创业板上市,根据其披露的公开数据,2020年度、2021年度,电力工程建设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7%、28.12%,略高于公司电力工程业务毛利率。

  ②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可比公司

  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没有完全可比的上市公司。四维图新的导航地图业务,主要系为汽车厂商等客户提供导航用电子地图,与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较为相似,因此列为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中的地理信息数据业务可比公司。龙软科技主要产品系煤炭行业的地理信息软件,与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较为相似,因此列为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中的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可比公司。

  a.与四维图新的可比性及差异性

  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地图产品,与四维图新导航业务中的“全国基础导航电子地图数据产品”较为类似,技术特点有所不同。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的地图产品与四维图新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在服务内容和技术特点方面的相同点及差异点如下:

  b.与龙软科技的可比性及差异性

  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业务主要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可视化智能管理平台产品;龙软科技主要产品系为矿山类企业提供可视化智能管控平台。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服务与龙软科技的在产品服务内容方面的相同点及差异点如下:

  c.与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比较情况

  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营业收入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此处四维图新选取导航类业务,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仅指地理信息技术服务形成的营业收入。

  公司地理信息业务净利润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此处选取各可比公司整体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人选取母公司净利润。

  d.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比较情况

  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注1:四维图新选取与公司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较为接近的导航地图业务毛利率指标;龙软科技选取与公司产品较为接近的LongRuan GIS软件业务毛利率指标。

  四维图新与公司可比相似业务系地图数据处理业务,该业务在前期地图处理环节成本相对固定,主要成本系地图加工处理支出、地图数据采购支出等,地图产品完成后销售金额越大,毛利率则越高。2020年度和2021年度,四维图新可比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6.56%和97.50%,相对较高,主要是由于其提供的地图系车载导航地图,应用范围较广,销售规模较大,毛利率相对较高;公司地理信息数据业务主要系为电信运营商提供地图数据,应用领域相对集中,销售规模较小,因此毛利率相对较低。

  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主要是应用3D GIS技术为客户提供可视化智慧应用软件。公司该业务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业务规模和业务量相对较小,在此阶段成本支出相对较高,毛利率相对较低,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单位成本逐渐下降,毛利率逐渐提高。龙软科技业务相对较为成熟,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单位成本较低,毛利率相对较高。

  3)市场地位

  a.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市场

  电力工程技术服务行业市场较为分散,由于电力体制等历史原因,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能建、中国电建等国有企业占据主流市场份额,民营企业占比相对较小,未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民营企业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将会逐渐提升。根据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统计数据,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注1:苏文电能2021年年度报告将电力施工及智能用电服务合并披露,上表中苏文电能2021年度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包含智能用电服务业务。截至本公告刊登日,同行业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中国电力规划设计协会尚未公布2022年度数据。

  b.地理信息数据服务业务行业市场

  国内从事地图数据服务业务的企业相对较少,主要包括两大类:以四维图新为代表的,提供车载导航地图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以公司为代表的,为电信运营商、铁路系统等特定行业提供地图数据服务的企业。为特定行业提供地图数据业务的市场空间整体相对较小,企业数量不多,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专注于该类业务,系该类业务领域头部企业,行业内主要客户如三大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铁通等一般系向公司采购,公司议价能力相对较强,毛利率相对较高。由于该类业务市场空间相对较小,公司地图数据业务收入规模亦相对较小。

  地理信息智慧应用行业发展时间相对较短,且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国内市场尚不存在少数几家企业可以在各个应用领域取得绝对竞争优势的情形,市场格局相对较为分散。目前部分企业将地理信息技术优势与特定行业需求相结合,在特定应用领域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和地位,在特定应用领域利用竞争优势,具有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如科创板上市公司龙软科技(688078.SH)主要系以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平台为基础,为煤炭工业的安全生产等提供解决方案;公司地理信息智慧应用业务成长较快,且在与电力业务融合的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4)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销售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公司地理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研发投入相对较大。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类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电力工程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占比较高,地理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较低,地理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费用占整体收入比重相对较小。

  综上,公司考虑自身经营规模、主要产品和下游客户、行业地位与发展前景、盈利能力和研发投入状况,并在参考了行业市盈率水平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后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低于行业市盈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发行定价具备合理性,定价原则具备谨慎性。但仍然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其中,网上发行1,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70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45,219.17万元。根据本次发行价格37.70元/股和1,500.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6,55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613.5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8,936.42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70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经纬股份”;申购代码为“301390”。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23年4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在2023年4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50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23年4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500.00万股“经纬股份”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5,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4月1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4月2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网上投资者申购日2023年4月21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3年4月25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5,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3年4月19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4月21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2023年4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证券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23年4月2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年4月24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4月24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刊登的《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网上发行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23年4月24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25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中国金融新闻网刊登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中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3年4月25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3年4月25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即450.00万股。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4月2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4月27日(T+4日)公告《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四、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3)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4)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2、中止发行的措施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五、余股包销

  当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23年4月2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六、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 行 人: 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古墩路1899号A1幢6楼626-628室

  联系电话: 0571-88697922

  联 系 人: 徐建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

  联系电话: 021-23187958、021-23187957、021-23187956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经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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