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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公司子公司不超过25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无担保金,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28,5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8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5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主要为公司核心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000万元、天伟水泥有限公司35,000万元、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后续拟建项目提供9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上述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其他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后续拟建项目若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则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将及时进行公告。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之日止。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明杰,注册资本12,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72,951.70万元,总负债48,401.32万元,净资产24,550.38万元,资产负债率66.35%。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644.14万元,净利润2,835.85万元。

  2、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周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产品生产与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5,472.36万元,总负债59,637.05万元,净资产35,835.31万元,资产负债率62.47%。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75.37万元,净利润4,101.48万元。

  3、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5日,法定代表人杨友信,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盐酸、水泥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火力发电、热力生产与供应。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83,927.96万元,总负债70,114.88万元,净资产413,813.08万元,资产负债率14.49%。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475.63万元,净利润73,924.3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银行借款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为核心子公司及后续拟建项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后续拟建项目若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则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管理决策效率,担保风险较小,且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过事前认可,经独立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涉及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担当风险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低。且由于子公司较多,在经营与发展中需要办理的融资业务量大,为提高公司议事和决策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提供担保计划的形式对核心子公司银行借款的担保情况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与管理决策的实际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除已披露的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上述担保计划中任意一项担保有关的协议或意向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2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49.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4.56%;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45.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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