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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867       证券简称:圣元环保      公告编号:2023-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无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1,741,05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中国最早从事节能环保服务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产业,以及其上下游的垃圾运输、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渗滤液处理等。

  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业务主要布局在福建、安徽、江苏、山东、甘肃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及主要业绩贡献仍主要来自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并积极拓展风光氢等新能源业务,已建设运营6个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经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公司主要通过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维护。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并符合相应环保要求,垃圾焚烧产生的余热用于发电,并将所发电力并入电网的全过程。

  生活污水处理业务是指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主要对城镇污水管网所收集的生活污水处理,去除其中的污染物质,再将净化达标后的污水排放入指定水体或再利用的全过程。

  (3)行业发展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经历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相对成熟,行业集中度较高,增量市场空间减少。随着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固废领域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格局,机遇主要体现在垃圾焚烧发电、土壤修复、危废处理和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等细分领域市场空间扩展增长;挑战主要体现在增量市场空间减少、垃圾发电补贴电价政策变化、环保监管趋严等,对相关产业的精细化和专业化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外,随着我国垃圾分类政策不断深入推进,各地正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全流程分类管理体系,末端厨余垃圾、危废处置处理及再生利用需求增加。

  从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整个行业将保持良性推动和继续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逐步由早期市场驱动的“跑马圈地”模式逐渐转为运营管理驱动的“精耕细作”,存量项目的降本增效成为项目管理的关键指标。

  未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拓的市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及东北部地区,受限于建设项目的规模效应(人口稀疏、规模较小等)、经济条件、运输条件限制,以及国补退坡影响,新项目投资收益率将有一定程度下降,对规模较小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挑战,将持续通过健全垃圾收运体系、提升技术研发、探索余热多元化利用等进行解决;同时,对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的现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存量填埋垃圾改造建设进入关键时期。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城镇固液废专业化处理,以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行业内主要企业有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近年来公司业务布局范围不断扩大,整体业务规模实现稳定增长。主营业务经营稳定,主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垃圾处理量、发电量,以及污水处理业务的污水处理量均有稳定增长。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技术实力指标以及毛利率、净利率、收益率等主要财务指标方面相近甚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目前,公司在固废业务方面,已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厂13个,在建和运营的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共3个及多个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的收集、运输及终端处理系统。项目主要分布在福建、江苏、安徽、山东、甘肃等省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最新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等各承诺方主体均履行了做出的相应承诺,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约定的情形。

  2、资金占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3、违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

  4、审计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1)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续上表)

  

  说明:根据本公司与福建东大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大”)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收购福建东大持有圣元东大11%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圣元东大51%的股权,对圣元东大形成非暂时性控制。2022年12月本公司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圣元东大并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由于工商变更日期及股权款付款日均在12月中下旬,故将合并日确定为2022年12月31日。

  (2)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

  (3)本报告期未发生的反向购买的情况。

  (4)本报告期未发生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新增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度审计收费150万元(不含6%增值税),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7、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破产重整、重大诉讼、仲裁以及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情形。

  8、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末清偿等情况。

  9、其他重要事项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煜煊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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