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出具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1-0002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359.1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9,359.18万元,实收股本为79,916.9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2017年收购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77.57%股权,以前年度结合哆可梦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竞争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经过公司及哆可梦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全面清查和商誉减值测试后,其中累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22,024.05万元。
2022年,公司电气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实现增长,但由于哆可梦营业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整体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期间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所致。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针对造成亏损的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在国资控股股东的支持下,着重梳理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实施控本降费、提质增效等措施,实现了主营业务的优化运作。
2.公司将紧紧围绕公司的核心业务,把发展作为企业的第一要务,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积极开拓市场,加强控制成本,努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企业营业收入,争取稳中求进。
3.公司将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公司采购、生产、运营等成本控制,争取降低公司整体成本及费用,同时强化应收账款的管理,缩短货款回流周期,增加经营性现金流入,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4.在现有主业基础上,将继续积极寻求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机会,努力提高盈利能力,逐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
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程科技”)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前述担保公司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大力发展新能源充电桩及其配套业务,综合考虑资金周转、风险备用授信因素及日常经营履约担保需要,重庆惠程未来及其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拟为重庆惠程未来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2.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本次融资额度及相应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1.企业名称: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3月23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康宁路2号C1幢、B1幢
4.法定代表人:何金子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线、电缆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工器材制造;销售代理;电气设备修理;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充电桩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停车场服务;广告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9.经查询,被担保人重庆惠程未来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签署的担保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将继续为前述存量担保在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本次议案是确定公司2023年度担保的总安排,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公司及(或)子公司信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及(或)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际使用授信额度、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1.随着子公司充电桩业务的快速开展,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子公司需加大融资能力,通过公司提供担保,解决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3.董事会同意子公司2023年度新增融资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140.07%。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373.53%。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风险分析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重庆惠程未来及其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重庆惠程未来提供融资担保额度。重庆惠程未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充电桩及其配套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重庆惠程未来经营正常,对外融资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的市场拓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因此,上述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条件的,以及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总数量为857.40万份。本次注销事宜尚需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完成登记程序。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无需再经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2021年5月17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同意向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55万份股票期权,向1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6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6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为2,755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44%;股票期权代码为:037149;股票期权简称为:惠科JLC1;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公司3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301.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经中登审核确认,公司上述1,301.2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5月12日办理完成。
7.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上述共计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857.4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一)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根据《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因此由公司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61.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注:1.以上“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因此,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公司的激励对象未达成第二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注销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596.40万份票期权(不含上述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持有份额)。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6人,合计注销股票期权857.4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79,916.9568万股的1.07%。本次注销完毕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14名,剩余股票期权合计596.4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1.00万份。
2.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1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596.40万份进行注销。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注销依据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857.40万份。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未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147.00万股,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有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王蔚先生参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2021年5月17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同意向19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755.00万份股票期权,向1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6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1年7月16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 股普通股股票。
6.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拟对未达成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的,以及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76.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276.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2月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01,929,568股变更为799,169,568股。
7.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公司对上述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注:1.以上“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影响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层面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相应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40%、30%、30%。因此,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于公司的激励对象未达成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及价格
1.本次公司共计拟回购注销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9,916.9568万股的0.18%,回购价格均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二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十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若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回购价格=授予价格×(1+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的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365 天)。
(注: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含当日)起计算利息到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不含当日),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一年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本次资金使用期限满一年未满两年,按一年期息,因此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1.50%。
P2=P1×(1+1.50%×D÷365)=2.21×(1+1.50%×640÷365)≈2.268元/股。
其中:P2为回购价格,P1 为授予价格,D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登记的天数。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268元,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33.396万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47.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回购依据、程序、数量及价格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八、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法院已立案审查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前期已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后续如收回对增加公司现金流有积极影响。
近日,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与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冀投资”)的合同纠纷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正处于立案审查阶段,现将本次诉讼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中冀投资
(二)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向其支付的收购股权诚意金人民币2,000.00万元及相关损失、费用。
(三)事实和理由
2020年4月,原被告双方签署了《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约定原告拟以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自有资金(含自筹)收购被告持有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12%股权。若在《意向协议》签订6个月内,双方未能就意向书所列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或未获得受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通过(如需),则意向协议自动终止。原告应在本次《意向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如本次交易因任何原因被终止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告向原告全额退还该等人民币2,000万元诚意金。
2020年4月,原告按照《意向协议》的约定向被告支付了诚意金人民币2,000万元。
2020年10月,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意向协议》签订了《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双方一致同意对《意向协议》约定的股权收购事项的有效期延长6个月。
截至2021年4月,上述协议的合作期限已届满,根据《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双方未能在约定的有效期内就上述协议所列股权收购事宜达成实质性协议,本次股权收购事项自动终止。被告应当在2021年5月11日前向被告退还人民币2,000万元诚意金。
经原告催告,被告一直拒不履行诚意金的退还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告仍未收到被告退还的诚意金,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意向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给原告带来巨大利益的损失。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目前本次诉讼尚未立案及开庭审理,如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本次公告前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详见附件1: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1.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审查阶段。
2.公司前期已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因此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后续如收回对增加公司现金流有积极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新增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协同发展的经营发展方向,形成“高端智能制造”“互联网游戏”,并参与“投资”的多业务板块支撑格局。
公司高端智能制造业务以电气设备业务为基础,全力推进传统制造业务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涉足新能源汽车智慧快充解决方案等高新技术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延续2020年下半年确定的高速智能充电桩及电气智能化方向,在保持基础电气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在新领域扎实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包括充电系统、配电系统、测控系统及安防系统在内的新能源电动车充电场站一体化解决方案。报告期内,重庆惠程未来已在重庆市璧山区投建高速智能充电桩项目,根据到手订单情况进行生产销售,重庆惠程未来正以重庆为重心,在西南地区积极推进充电桩及配套业务。
公司互联网游戏业务以控股子公司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为核心载体,从事基于大数据精细化营销的流量经营业务和移动游戏的研发、发行及游戏平台的运营等业务。哆可梦坚持“研运一体”和原创精品战略,旗下拥有优秀的游戏研发和数字创意团队,成功开发和运营《浩天奇缘II》《文明曙光》《天使圣域》《斗罗大陆神界传说》《神话大陆》《爆破三国》等数十款数字娱乐产品,产品类型覆盖MMORPG、2D卡牌、3D动作RPG、SLG等,产品内容涉及东方玄幻、西方魔幻以及异次元文化等。报告期内,哆可梦共获得2款游戏版号。
公司投资业务主要涵盖以资金管理和运用为主的理财产品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积极探索和尝试以自身或参与的产业并购基金等为主体、以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围绕公司高端智能制造开展的外延式发展,以投资推动公司产业转型与升级并助力被投企业的发展,实现公司与被投企业的双赢。2022年3月,重庆惠程未来与成都市武侯社区商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出资协议》,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成都武侯商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人民币,其中,重庆惠程未来认缴出资额为1,820万元,持股比例为65%。2022年4月28日,该公司完成设立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目前已在武侯区建立了第一座商程新能源超充站——七里路超级充电站。七里路超级充电站项目占地5.8亩,总功率达到4,250KW,共计54个充电车位,该站全部采用基于480 kW智能全柔性分体充电堆的一拖六超充系统,单枪功率最高可达240KW,可以根据充电车辆的需求实现智能匹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国庆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长陈国庆先生汇报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王蔚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2022年度工作总结以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惠程科技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刊载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内容已编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可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相关内容。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1-0002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359.1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9,359.18万元,实收股本为79,916.9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大力发展新能源充电桩及其配套业务,综合考虑资金周转、风险备用授信因素及日常经营履约担保需要,重庆惠程未来及其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同时公司拟为重庆惠程未来的融资继续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签署相关协议。本次融资额度及相应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共计857.40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无需再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7.0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董事兼总裁王蔚先生、董事兼副总裁何金子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14:30在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3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议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至2023年5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1楼会议室。
8.会议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采取普通决议方式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9:0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6楼
3.电话号码:023—85283966 传真号码:0755-82760319
4.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如果想出席现场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请先咨询信用担保账户所属证券公司的意见;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详见本通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维 电子邮箱:liuwei@hifuture.com
电话号码:0755-82767767
2.会议费用情况:参加会议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8”,投票简称为“惠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5月8日,我本人(单位)持有惠程科技股票 股,股票性质为 ,拟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惠程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特此授权委托。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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