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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主席梅绍华先生汇报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编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及运行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11-00026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9,359.1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09,359.18万元,实收股本为79,916.9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我们同意公司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共计857.40万份。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2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情况所涉及的1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注:1.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70%,主要系游戏业务收入增长所致;报告期公司发生亏损主要系母公司期间费用影响所致,亏损幅度同比收窄,主要系公司实施控本降费、提质增效等措施所致。

  2.2023年,公司将在重庆市璧山区国资控股股东的支持下继续推进以下重点事项:

  (1)公司将围绕核心业务,将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企业的第一要务,通过加强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成本费用管控能力,争取逐步提升经营质量,同时针对不同的业务板块做相应的资源整合,开源节流、降本提效,继续提升盈利能力和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纠纷事项,公司正积极推进补偿方案的落实,持续敦促补偿义务人支付补偿款,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事项。目前公司正与相关部门协商迁址方案,2023年将加快相关程序办理进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2,0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因与寇汉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公司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寇汉向公司支付因其未完成业绩承诺而需要支付的业绩补偿金44,698.95万元人民币。2023年1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寇汉向公司支付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44,698.95万元。

  因寇汉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公司已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次业绩补偿的进展,并敦促寇汉依法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2.2023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武侯商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武侯区建立了第一座商程新能源超充站——七里路超级充电站。七里路超级充电站项目占地5.8亩,总功率达到4,250KW,共计54个充电车位,该站全部采用基于480 kW智能全柔性分体充电堆的一拖六超充系统,单枪功率最高可达240KW,可以根据充电车辆的需求实现智能匹配。

  3.2023年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通过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了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以2,511万元人民币竞得位于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狮社区的宗地(地块编号:BS22-2G-124),土地面积为57,718.12平方米(土地面积最终以实测为准)。

  4.2023年3月,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图纳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图纳密”)通过减资方式退出投资,图纳密的注册资本由1,176.47万元减少至900.00万元,本次减资前,喀什中汇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汇联银”)持有图纳密的股权比例为15%,本次减资后,喀什中汇联银不再持有图纳密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生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国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生选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87.12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835.5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4,590.62万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359.18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综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公司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惠程科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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