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3-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其快速发展,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该事项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湖北丰乐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财务资助将按照资金使用市场化原则,随市场实际变化进行调整,按月结算收取资金使用费,同时,公司将严格监督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按期收回。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丰乐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钟祥市胡集镇桥垱村一组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李文
注册资本:柒仟万圆整
主要经营范围:肥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销售;化肥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乐农化”)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丰乐为丰乐农化控股子公司;湖北楚丰化工有限公司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资信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银行贷款及担保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丰乐银行贷款余额4,000万元,以土地、房产及机械设备作抵押担保。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12月31日,湖北丰乐总资产34,007万元,负债总额22,281万元,净资产11,7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2%。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905万元,净利润76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财务资助对象其他少数股东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湖北丰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丰乐少数股东湖北楚丰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其不具备按其持股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没有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少数股东将其持有的湖北丰乐49%股权质押给丰乐种业。
截至2022年底,公司对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杨念龙 】万元。湖北丰乐资信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经查询,湖北丰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财务资助额度,湖北丰乐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对湖北丰乐财务资助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9,000万元。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公司向湖北丰乐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湖北丰乐为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其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时,为进一步防范风险,湖北丰乐少数股东将持有的湖北丰乐49%股权质押给丰乐种业。
五、董事会意见
湖北丰乐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对湖北丰乐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做好风险识别和预防,遇异常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所提供财务资助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按照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湖北丰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乐农化控股的子公司,公司对湖北丰乐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处于可控范围内,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和贷款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8%;公司没有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3-031
关于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以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7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实施“年产5000吨天然薄荷脑、薄荷素油等系列天然香料及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5000吨香料项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7月1日、7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2-047、049号公告。
为满足5000吨香料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丰乐香料拟以项目建设用地及未来所建厂房作抵押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徽行高新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本次丰乐香料以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丰乐香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丰乐香料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05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1号
法定代表人:金劲松
注册资本:4,500万元
经营范围:香精、香料、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卫生用品类(抗抑菌剂)、护肤类化妆品、化工产品(除危化品)生产、加工、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农产品、袋装种子、 粮油、棉花、日化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丰乐香料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丰乐香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资产的主要内容
丰乐香料5000吨香料项目地点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长松路南侧,丰乐香料拟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条件具备后追加在建工程、项目厂房作抵押,向徽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8年(含)。丰乐香料根据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在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对在此期限和额度内单笔融资业务的申请均有效,公司将不再出具针对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董事会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丰乐香料5000吨香料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以其项目建设用地及未来所建厂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2023-032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他监管机构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 主要修订内容
1、公司营业执照中住所名称已变更,章程须作相应修改;
2、因工商系统原因,2022年4月,经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公司经营范围与公司原披露的变更后经营范围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其他监管机构整改要求,须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3、新增“第九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二、章程修订表
公司就上述内容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具体如下(文字加粗部分为修订内容):
注1、由于新增条款,《公司章程》原章节和条款序号作相应调整。
修订前的第十五条系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已于2022年2月对外披露;修订后的第十五条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的内容,已于2022年4月对外披露。根据其他监管部门要求,两次披露的内容差异较大,须重新履行该事项的决策程序。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本次《公司章程》中相关修订条款最终以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3--024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44,556,022.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481,768.9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484,895,526.32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实施的上年利润分配12,280,299.6元,2022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689,480.11 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614,014,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280,299.60元(含税)。
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分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23--028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乐种业”)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主体:丰乐种业及子公司
(二)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三)投资金额:使用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资金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任意时点理财余额不超过4亿元。
(四)投资品种:投资对象是全国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及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各类银行理财产品263笔,其中理财到期赎回18,102,100万元,未到期理财1,500万元,共取得理财收益275.63万元。详见下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宜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且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总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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