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2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4.4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新增授信额度24.12亿元,置换贷款额度10.29亿元(将归还原借款,重新与银行签署更低利率的借款合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规定事项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需求调整实际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本次综合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借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信额度总额度内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2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提议: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依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一、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总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2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9,496,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废旧锂电池再利用及橡胶再生业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电力产品、蒸汽产品、废弃油脂以及硫酸钴、硫酸镍、碳酸锂和再生橡胶等产品。
2022年,公司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拓展新业务。全员上下一心、合力攻坚,确保生产运营不间断,保持公司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50亿元,较上年同期30.00亿元增长11.65%,主要原因是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投入正式运营,以及报告期内收购的新能源锂电池循环再利用业务和再生橡胶业务增加了公司的营业收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6.70亿元增长7.79%。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0.77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5%,基本每股收益为1.69元。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合计完成累计发电量28.18亿度,累计上网电量23.76亿度,平均上网电价0.55元/度(不含税),累计完成已结算电量23.76亿度,累计垃圾入库量889.60万吨。公司有14个项目发电同时对外供热,全年合计供热量为99.86万吨。全年处理餐厨垃圾61.96吨,较去年同期增长7.14%;全年共提取油脂量2.0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70.83%。
(一)垃圾处置板块:
1、项目建设运营方面:
2022年,监利二期600吨项目和铜仁旺能600吨项目实现并网发电,长汀旺能400吨项目终止。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浙江、湖北、四川、河南、安徽、广东等9个省份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计23,320吨,其中已建成正在运营的有19座电厂31期项目共20,870吨,试运营项目1个750吨(荆州二期),在建项目1个700吨(定西环保),筹建项目1个1,000吨(南太湖五期)。
2022年荥阳餐厨140吨正式投产运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浙江、安徽、河南、山东、江苏等5个省份投资、建设餐厨垃圾项目合计2,820吨,其中已建成投运12期餐厨项目共1,860吨,试运营餐厨项目3个共800吨(苏州餐厨二期400吨、蚌埠餐厨扩建100吨、湖州餐厨二期300吨),在建餐厨项目2个共160吨(鹿邑餐厨60吨、德清餐厨二期100吨)。
2、垃圾市场开拓方面:
2022年生活垃圾处置业务重点跟进了国内贵州、山西、四川、云南等地下属项目共计14个,跟进重点海外项目8个。大力拓展规模以下且收运范围合理的BOT以外区域存量市场,今年生活垃圾处置板块完成7个区域的存量市场拓展,生活垃圾接收量新增1,300吨/日。填埋场开挖事项上已开挖兰溪、舟山、澄海等8个项目,共进厂量51.6万吨。全年协调合规工业垃圾入场233.46万吨。
餐厨垃圾处置业务重点跟进了监利、渠县、荥阳周边等地协同的四个小型项目,完成德清扩建项目签约,增量规模100吨/天;完成荥阳周边上街区服务协议签约,增量规模20吨/天;完成洛阳市周边孟津县服务协议签约,增量规模20吨/天。2023年3月20日成功签署《台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总规模为400吨/日,厨余垃圾处理补贴价格为298元/吨(包含运费120元/吨)。2023年4月14日成功签署了《监利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餐厨垃圾设计规模100吨/天,地沟油设计规模10吨/天,补贴费为289.5元/吨。
3、产业链延伸方面:
炉渣资源化:报告期内已选取铜仁、荆州、定西、南太湖、汕头、舟山、鹿邑、丽水、淮北等电厂,自主建设运营炉渣资源化项目,同步推进前期手续办理、招标、用地拿地等相关工作。
飞灰资源化:南太湖、台州、汕头电厂的飞灰资源化工程建设安装顺利推进。
供热市场:南太湖环保、台州旺能开发已签订供热协议,汕头旺能、兰溪旺能的供热市场持续跟进。
4、精细化管理方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2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2个餐厨项目已符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并已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其中河池旺能在本报告期内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其余符合条件的项目正在积极申请纳入补贴清单。台州污泥成功调价,由原来的100元/吨调至290元/吨,其他符合调价要求的电厂全面推进调价工作。
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来降本增效,提高应收款的回款率。市场向前--运用智慧收运系统,垃圾前端数字化管理,以数字化赋能助力厨余垃圾的精准收集,做到应收知收、应收全收、应收就收和应收尽收。资产转轻--濮阳项目和永州项目的EPC总包服务,其中餐厨项目预处理系统属于公司自主研发、设计,成为公司在轻资产技术装备输出业务方面拓展的典型案例。旺能生态以现有投资运营经验及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在垃圾分类终端市场向行业输出旺能技术装备,由重资产投入转为掌握核心技术,以轻资产投入,获取最大利益,为企业发展开拓新思路。产品向后--通过技改提高油脂提取率,减少污水处置成本;通过对沼渣进行堆肥、烘干等处理变成有机肥料对外出售;部分沼渣饲养昆虫项目已初见成效,将做成行业自动化养殖示范线。
(二)资源再生板块:
1、2022年1月4日,公司以9,450万元收购立鑫新材料60%股权,正式布局新能源锂电材料循环利用产业,立鑫新材料的一期动力电池提钴镍锂项目(镍钴提纯量3,000金吨/年,碳酸锂提纯量1,000吨/年)于4月开始生产。
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于6月28日、12月16日分别与湖州永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获取国内动力电池生产头部企业国轩高科和宁德时代的报废电池。开拓中间品供应链,做强自有网点,在台州、宁波、金华、义乌、常熟、淮北等地建立回收网点。
立鑫新材料被列入《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是第四批白名单中浙江省唯一的一家。
2、2022年7月19日,公司以人民币33,110万元收购南通回力77%的股权。2023年1月6日,以人民币5,590万元继续收购南通回力13%的股权。目前公司持有南通回力90%的股权。
南通回力一期3万吨丁基再生橡胶生产线已正式运营,二期含丁基再生橡胶、轮胎再生橡胶及硫化橡胶粉生产线合计7万吨在建中。南通回力已恢复杭州中策、台湾建大轮胎、日本希比希、山东赛轮、山东昊华、双钱轮胎、大连轮胎、安基轮胎、富春轮胎等优质品牌客户的正常往来。日本住友、横滨轮胎正在产品审核中,已完成送样的德国大陆轮胎、米其林轮胎等,正在安排检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中固定资产影响金额21,603,770.03元,未分配利润影响金额21,603,770.03元;2021年度利润表项目中营业收入影响金额32,474,876.57元,营业成本影响金额10,871,106.54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2年6月1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存续期内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旺能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单超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1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单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张益先生以通讯表决形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张益先生、蔡海静女士、曹悦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4月18日最新股本429,496,0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4,748,018.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3-21)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22)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44.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0.77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65%,基本每股收益为1.69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回避表决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芮勇、金来富、单超、方明康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和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3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600.00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3-23)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拟向部分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3.11亿元的担保。由本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或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预计2023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3-24)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贷款利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4.4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新增授信额度24.12亿元,置换贷款额度10.29亿元(将归还原借款,重新与银行签署更低利率的借款合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关于预计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2023-25)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依照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执行。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预计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2023-26)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27)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28)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29)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30)刊登于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31)2023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2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8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3、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31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于2023年4月18日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以上议案中第6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2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3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5月6日下午4: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龙溪街道环山路899号B座三楼证券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燕燕
电话:0572—2026371
传真:0572—2026371
邮箱:qyy@mizuda.net
(五)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4”,投票简称为“旺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1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29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509.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90.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9.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13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经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154,645,727.19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后续比照核对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潮音桥支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定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更合理地分配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54,645,727.1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7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均已注销,注销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况一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旺能环境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费用1,868.66万元后的金额。
[注2]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本期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小于相应的承诺投资总额,系尚余的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部分项目未完成决算),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未来公司将在满足约定付款条件时,按照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注3] 经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54,645,727.19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完成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注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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