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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进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高进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桂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桂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15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公司关联人贵州中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赤酒业”)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白酒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公司向关联人史丹利(山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食品”)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食用油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预计向公司关联人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关联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采购磷酸金额不超过3,800.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24,68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上一年度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贵州中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0MAALYUT656

  法定代表人:左进良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安龙村赤水河路1号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酒类、普通玻璃容器;食品进出口;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旅游服务;住宿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互联网零售等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1,968.95万元、净资产11,255.71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278.49万元、净利润-120.54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进华先生直接持有中赤酒业99%股份,该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中赤酒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史丹利(山东)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9MAC3WQDJ5Q

  法定代表人:徐涵雨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顺河路与正大街交汇处沿街1-3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一般项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鲜肉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粮油仓储服务;谷物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59万元、净资产-35.76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5.71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史丹利食品100%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进华先生持有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5%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史丹利食品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1826308620

  法定代表人:张有生

  成立日期:1998年4月7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明珠路95号

  主营业务:磷矿石开采、加工(限取得许可的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汽车普通货运;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建材(不含危险爆炸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产品)、矿山器材、橡胶制品、百货针纺的销售;房屋出租;矿山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涉外劳务和劳务派遣)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4,095.11万元、净资产60,429.79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19.31万元、净利润-520.27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临沂华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华西矿业51%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高进华先生持有临沂华丰投资有限公司83.13%股权,上述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华西矿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87585488389K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78431.3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

  主营业务: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硫酸、磷酸、氟硅酸、氟硅酸钠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23年6月14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245,483.09万元、净资产163,578.64万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76,875.59万元、净利润6,760.18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松滋宜化49%股权,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向贵州中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白酒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预计向史丹利(山东)食品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食用油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司发放员工福利和日常招待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金额预计不超过2亿元,向松滋宜化采购磷酸金额预计不超过3,800.00万元,主要是原材料采购业务。上述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后续将根据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披露进展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赤酒业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白酒、向史丹利食品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食用油,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和日常招待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新材料向华西矿业采购磷矿石、向松滋宜化采购磷酸,主要是采购原材料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交易各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对本次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金额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1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明,注册会计师, 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1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童登书,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8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独立董事认为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

  (三)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12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理财

  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开展理财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

  2、投资金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主要投资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存款类或理财类产品,存在宏观经济变化风险、金融监管政策变化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违约风险、产品净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等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了理财投资相关内控制度,同时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理财投资管理经验,但仍有发生风险的可能。

  一、理财投资概况

  1、理财投资的目的: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使公司收益最大化

  2、投资主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3、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额度和期限: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5、投资范围和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委托理财行为,投资方式主要是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2023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理财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进行理财投资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宏观经济变化风险;

  (2)金融监管政策风险;

  (3)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风险;

  (4)理财产品的违约风险;

  (5)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

  (6)人员操作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进行理财投资操作,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2)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理财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理财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公司的理财投资业务已开展多年,业务部门形成了完善的业务流程,具有了相对丰富的操作经验,公司也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控制投资风险;

  (3)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理财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理财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投资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理财投资金额已由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进行了测算,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理财投资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开展理财投资业务涉及的资金为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能够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1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10时30分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闫临康先生、监事解学仕先生、王恒敏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李艳艳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职工代表监事邱红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临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56,531,421.7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48,766,077.05元,扣除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653,142.18元,扣除上年度利润分配80,981,88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98,662,476.65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87,660,896.01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156,884,000股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共计57,844,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上述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分配比例和受益人清晰明确,符合股东利益的同时,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向关联人贵州中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白酒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邱红回避表决。

  (2)公司向关联人史丹利(山东)食品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采购食用油金额预计不超过38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宜昌华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磷矿石金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采购磷酸金额预计不超过3,800.00万元。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金额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17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15:00-17:00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进华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磊先生、独立董事李新中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桂芳女士。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加:

  1、全景网: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2、同顺路演:投资者可登录同花顺投资者互动平台“同顺路演”(https://board.10jqka.com.cn/ir)或通过同花顺手机端进入路演平台(同花顺app首页搜索“路演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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