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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并将使用期限延长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本次调整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使用超募资金向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增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为“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

  三、本次调整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适度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并将使用期限延长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现金管理的资金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视情况开立相应的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如开立,相关账户仅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更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现金管理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并在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更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更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2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预计的

  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现在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昆初、孙晓南、华晓东、谢德平、马红霞、邓明喜,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均以市场规则进行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公司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以前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未来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3年公司及其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购销商品、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3年各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全年累计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2、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4、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5、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6、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7、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8、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9、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关联关系:武汉智慧地铁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劳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劳务、向关联人租入及租出房屋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规则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08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汉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结合了当前的国家经济形势、行业现状与公司现有的经营能力,综合考虑了业务发展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状况进行了合理预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受公司持续大额研发投入及行业发展特点等影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341,875.00万元)的三分之一。公司改善盈利状况的相关举措,符合公司实际,有助于公司早日实现扭亏为盈,有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本次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需求,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李汉兵、吕荣荣、武力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0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424,868,726.20元,股本为3,418,75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亏损原因

  1、受历史原因影响,公司在4G时代专注于自主创新的TDD技术标准研发与产业化,持续巨大投入。虽然TD-LTE技术标准是全球第四代移动通信两大技术标准之一,但国内外通信运营商均主要选择产业链更为完善的FDD技术路线进行4G网络建设,公司4G收入规模体量相对较小,导致历史经营期间多处于亏损。

  2、5G建网初期,运营商采取NSA(非独立组网)的建设方式,为了在5G系统设备领域取得突破,公司在开拓市场初期采取战略报价策略,加之公司在5G领域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强度,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较大影响。

  3、当前,我国5G网络仍处于规模建设的中期阶段,每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周期内,前期受技术水平和产品设计影响,毛利率水平较低,中后期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和供应链的逐步稳定,毛利率水平将维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前期亏损、中期减亏、后期盈利是移动通信网络设备企业盈利模式的基本特点。

  三、应对措施

  未来公司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盈利状况:

  1、在发展战略上,坚持以移动通信技术的产品、服务和应用为发展主航道,坚持高质量发展和国际化战略,发挥国内国际5G系统设备产品的研发、市场、生产等协同效应。

  2、在市场开拓上,面向国内、国际、行业三大市场,不断完善营销服体系,持续提升综合解决方案能力以及市场服务能力,加大市场开拓,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借助规模化效应提升盈利能力。

  3、在研发上,坚持集成产品开发理念,匹配技术、产业、应用的发展趋势与规律,以高效研发模式不断提升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的产业化能力,通过提升研发效率降低研发成本。

  4、在生产上,不断完善工艺生产流,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加强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发出的全流程管理,通过提升制造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5、在经营管控上,协调短期经营绩效与长期市场战略的目标统一,持续推进基于增量贡献理念的开放式预核算管理体系,加强费用控制,不断改善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3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操作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在保持上年同期水平的情况下,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96.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及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融资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期限为12个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效率,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综合授信申请及实际贷款申请等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4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含并表范围内各子公司)2023年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现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并在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此同时,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其中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上述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政策经营运作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其中单笔购买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所需及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15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于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的内容自通知发布起实施。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3-009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61,261,618.79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788,450.13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24,868,726.2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由于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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