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151版)
(4)查阅第四季度主要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实际发生成本、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存在异常;
(5)查阅各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计算过程;
(6)获取东亚地区项目的合同,了解订单获取过程、项目执行情况及回款情况等;
(7)对东亚客户进行视频访谈、函证等程序;
(8)对东亚客户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穿行测试。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2022年度废轮胎裂解生产线业务快速增长具有合理性,后续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2)公司污油泥裂解生产线具有技术优势,保持了持续的研发投入,后续的产业布局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
(3)公司各季度净利润的波动主要受项目履约进度、毛利率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净利润的波动符合经营状况;
(4)新开拓的东亚地区业务的订单履行情况、收入、成本、回款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毛利率高于平均毛利率的原因合理。
3、在手订单情况
2022 年,公司实现新项目合同新签署11单,合同总额约7亿元,其中与欧洲某客户签署 3.48 亿元的大合同。(1)补充说明与欧洲某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履约周期、公司前期成本投入及预计对公司后续会计年度产生的影响,是否存在履约风险;(2)补充披露在手订单的产品类型、履行时限、信用政策、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方式;(3)结合业务拓展模式、历史合作情况说明新客户合作及老客户重复签约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订单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
(一)补充说明与欧洲某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履约周期、公司前期成本投入及预计对公司后续会计年度产生的影响,是否存在履约风险;
该合同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履行风险: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违约风险:合同中已就违约、纠纷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如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完工或提供服务,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主要关联方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该欧洲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该欧洲客户从未发生业务往来。
该销售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责任,合同对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付款条件及方式、检验及验收、包装、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保密条款、特别条款、违约责任及合同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对公司2022年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开拓海外市场产生积极影响。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截至目前,根据合同约定的履行进度,结合公司项目执行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尚未开始进行生产制造,尚未产生前期大额成本投入。
公司根据该销售合同和之前项目经验初步判断,公司收到预付款(30%)后6个月内完成50%货物制造,预计完工进度30%-60%左右。收到生产过半验收款(25%)后6个月内完成轮胎单元的制造(收款12.5%),8个月内完成塑料单元的制造(收款12.5%),所有货物制造完成后预计完工进度70%-80%左右。发货及安装工作待客户确认后执行。
(二)补充披露在手订单的产品类型、履行时限、信用政策、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方式;
截至2022年底,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接上表:
接上表:
接上表:
(三)结合业务拓展模式、历史合作情况说明新客户合作及老客户重复签约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订单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1、历史合作情况、新客户合作及老客户重复签约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历史合作情况、新客户合作及老客户重复签约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详见本题第(二)问回复。
2、公司业务拓展模式
公司是典型的技术营销类型企业,销售的效果依托于先进的技术优势和成功的运行案例。客户在签订合同前,一般会到公司客户运行项目现场实地参观考察。随着公司已有客户项目的良好示范带动效应,公司近年来新客户签约数量和金额在不断增加。
基于公司产品对于客户属于重资产投资的特点,客户在满足其产能规划后,通常情况下不会在短期内再次新增同类产品订单。但随着公司设备在老客户的良好应用,当老客户有新增处理需求时,仍存在继续向公司采购的情况。
同时,部分已经与公司合作的老客户,在合作中进一步认识到了公司裂解生产线的技术先进性和应用领域的可拓展性,开始在不同应用领域购买公司产品。
3、订单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近年来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合同签订数量及金额持续增长、新客户的数量和合同签约金额也在不断增加、老客户仍存在继续向公司采购的情况,同时公司所处行业及主要业务领域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行业发展,加之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技术和综合竞争优势明显,因此,公司在主要产品领域的客户拓展和订单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阅2022年度在手订单明细及销售合同,核查产品类型、履行时限、信用政策、回款情况等;
(2)了解欧洲某客户的股东及背景,检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了解项目执行情况;
(3)了解公司的业务拓展模式,检查新增合同中老客户重复签约的情况;
(4)了解主要客户的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核查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与欧洲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因客户需求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原因产生履行风险、违约风险;
(2)客户中除湖南启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外,公司与其余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披露的在手订单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订单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4、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司今年与第5大客户(顺通环保)销售额 1,490 万元,但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达到7,89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约3,515万元。公司披露,期末应收账款主要为顺通环保账款。请公司:(1)结合与第5大客户的历史订单发生及回款情况,补充说明其应收账款大规模形成的原因、是否已出现违约,公司与其持续开展业务的合理性;(2)补充说明未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计提是否充分,还款情况与约定的还款计划是否一致,保障公司利益已采取的手段。
回复:
(一)结合与第 5 大客户的历史订单发生及回款情况,补充说明其应收账款大规模形成的原因、是否已出现违约,公司与其持续开展业务的合理性;
1、公司与顺通环保的历史订单及回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与顺通环保的历史订单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与顺通环保自2016年起开始合作,累计签订合同6.43亿元,双方已结算款项5.60亿元,累计回款4.81亿元,累计回款占结算比例的85.90%。2022年,公司持续加大对顺通环保应收账款的催收,效果显著,2021年末应收账款为12,672.00万余,2022年回款8,248.90万元。截至2022年末应收账款为7,889.80万元,全部为污油泥项目应收账款。
公司新疆顺通环保项目2022年度实现收入1,489.68万元,期末应收账款余额7,889.80万元。顺通环保客户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历史订单累计形成,2016年-2022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696万元、2,500万元、3,520万元、3,552万元、13,684万元、12,672万元、7,889.80万元。截止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已达到13,684万元,2021-2022年公司持续加大对顺通环保应收账款的催收,效果显著,截止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已下降至7,889.80万元。
2、顺通环保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及违约分析
顺通环保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根据以往结算惯例,顺通环保与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集中在每年年底进行业务结算、次年第一季度收到相关结算款,前述长的结算流程影响了顺通环保对公司的支付结算安排。
根据历史付款情况,新疆一期、二期项目均完成收款,新疆三期、南疆项目、技术升级项目虽账龄超过1年,但根据公司及中介机构多次与客户的沟通情况,客户从未拒绝支付应收账款。自合作以来顺通环保各期均有回款,虽然存在逾期,但顺通环保始终与公司沟通交流延期付款方案,其中新疆三期项目的2,112万元验收完成阶段款项,顺通环保已正式向公司说明将推迟至2023年8月底支付,目前未形成违约情况,各项目仍在推进中。
目前顺通环保未形成违约情况,但由于顺通环保应收账款账龄较长、金额较大,如顺通环保后期出现经营不善、新业务拓展不利、政策变动等情况导致无法偿还公司货款,将对公司的净利润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加强对应收账款的催款力度,但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等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增加公司的坏账损失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3、公司与顺通环保持续开展业务的合理性
顺通环保是国内环保行业特别是污油泥处理领域的领先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且公司本期与顺通环保签署的废轮胎裂解生产线销售合同是前期意向合作项目的延续,双方合作过程如下:
2018年2月公司与顺通环保签署了合作意向《确认函》,约定若顺通环保于 2020年6月30日前以优惠价格向公司采购4台套整胎裂解生产线,顺通环保于2018年2月13日预付意向订金176万元。2020年5月双方协商将前述确认函时间延长至2021年12月。2022年3月公司与顺通环保新签订废轮胎项目合同,此项目始终按照合同约定节点付款,未产生新的应收账款。
期间,顺通环保污油泥项目款项出现了逾期支付的情况,公司始终积极与顺通环保进行沟通,了解顺通环保经营现状及项目运行情况等,包括已完工新疆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运行情况及南疆项目的执行情况、款项结算情况及付款安排等。根据公司对顺通环保的项目实地走访及与顺通环保的日常沟通情况来看,目前顺通环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顺通环保始终表示会继续支付应付款项,并未出现拒绝支付的情况。各期也按照双方沟通情况持续付款,其中2022年度顺通环保回款8,248.90万元。
同时,顺通环保废轮胎项目筹划时间已久,顺通环保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废轮胎储备,随着本合同的顺利实施,顺通环保已储存的大量废轮胎将得到资源化利用,转化为有价值的裂解下游产品,有望增加其经营收入,并形成新的现金流。
因此,2022年3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将4台套整胎裂解生产线变更为4台套废轮胎裂解生产线,并签署了《货物销售合同》。目前,新签废轮胎裂解生产线订单正常执行,且均已按照合同付款,并未产生新的应收账款。
综上,公司与顺通环保持续开展业务具有合理性。
(二)补充说明未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原因,计提是否充分,还款情况与约定的还款计划是否一致,保障公司利益已采取的手段。
根据公司现场走访了解情况以及与客户的沟通情况,顺通环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新疆一期、二期已建成项目运营正常,新疆三期生产线正在做开机准备,预计五月投入运营。顺通环保的主要客户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其业务开展具有持续性。
公司始终关注相关客户经营状况、回款能力,近两年持续加大对顺通环保应收账款的催收。顺通环保虽然存在回款逾期,但始终表示会继续支付应付款项,各期也在一直持续回款,顺通环保始终与公司沟通交流延期付款方案,其中新疆三期项目的2,112万元验收完成阶段款项,顺通环保已正式向公司说明将推迟至2023年8月底支付,2022年顺通环保回款8,248.90万元,并未出现实际坏账。
基于对顺通环保的持续沟通情况、顺通环保仍在持续付款的客观事实以及其与废轮胎裂解生产线业务的开展情况等,公司认为顺通环保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相对可控,因此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顺通环保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风险与其他客户的信用减值风险特征类似,因此将其作为一个风险组合,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顺通环保应收账款为7,889.80万元,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已对顺通环保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514.97万元,计提比例为44.55%。
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从账龄划分和实际计提比例上,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更加谨慎。
综上,公司认为顺通环保应收账款未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原因具备合理性,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对于顺通环保由于客观原因形成的应收账款,公司采取多项手段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一直与顺通环保保持沟通,除正常业务层面催收外,公司管理层亦积极介入,2022年7月组成高管专班赴新疆与顺通环保高层交流了解顺通环保经营情况并对应收账款支付等进行催要和磋商。顺通环保基本按照承诺和双方阶段性还款约定在2022年分次支付公司应付账款共计8,248.90万元,同时顺通环保还说明将2023年8月底支付公司三期项目的应付款项2,112.00万元。2023年公司将按照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相关规定,继续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有效与顺通管理层沟通,加大催收力度。
(三)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与顺通环保的历史订单及回款情况,了解本期新增业务事项的合作过程及合理性;
(2)对顺通环保进行函证,确认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合同签订情况以及阶段性确认文件的签署情况等;
(3)实地走访顺通环保项目现场,了解各项目进展情况、还款情况;
(4)查阅顺通环保本期回款的银行回单;
(5)查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对比同行业公司计提比例,复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6)查阅顺通环保延期付款的函件。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与顺通环保开展的业务具有合理性,未出现违约情况;
(2)公司对顺通环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本期还款情况与前期约定的还款安排一致。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
截至2022年末,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总额2.56亿元,累计投入进度 58.86%。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58.85%,预计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1)请说明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完成的风险;(2)请结合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品投向、公司未来生产规划,说明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3)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2022 年10月完成主体建筑建设,累计投入进度 46.28%。请结合项目规划用途、后续建设安排、达产效果等的说明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持续督导机构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情况,是否存在不能按期完成的风险
公司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的主体建设内容包含1-4#车间及一栋生产楼。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1-3#车间已投入使用,4#车间及生产楼尚未建设完毕。其中:①4#车间主体结构及金属外维护结构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设施设备安装工作;②生产楼主体结构已完成,正在进行幕墙建设及内部设备安装工作。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2022年8月延长至 2023年4月。因项目前期调整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办理时间延长,导致开工时间较晚,且施工进度受相关形势的影响,虽公司积极协商并组织人员加快建设,项目仍然延期。为此,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四)经营风险”中披露了“9、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可能延期的风险”。公司将于2023年4月底前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发布相关延期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结合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品投向、公司未来生产规划,说明募投项目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1、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品投向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产能如下:
2、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与公司未来生产规划的匹配性
裂解器总成是工业连续化裂解生产线的核心部件,既是裂解技术的关键集成件,也是衡量募投项目产能的核心指标,规划产能中的台套主要指以裂解器总成的台套数为例。截至2022年末,公司在手订单总额约为7.1亿元(含税),对应的裂解器数量为81台套,基本满足项目设计产能。
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环保政策,为公司订单开拓及产能消化提供了良好环境:①根据工信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到2025 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3万亿元;②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 年版)》为废轮胎热裂解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为废轮胎裂解生产线的大范围推广提供有力支持;③含油污泥裂解处理装备已被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 年版)》推广类、《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工信部联节〔2021〕237号)、《2022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热裂解方式有望成为含油污泥处理的主流方式。综上,随着双碳目标的有序推进及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加强,热裂解技术在有机固废、危废处理领域的应用有望迈向新的台阶。
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产能设计较早,设计时公司在手订单及在谈订单中尚未完成交付的污油泥裂解生产线占比较高,因此募投项目设计围绕公司的收入构成情况,为污油泥裂解生产线预留了较大的产能空间。而公司深厚的技术储备以及裂解技术良好的可复制性,使得公司不断开拓下游应用领域,与募投项目设计完成时相比,公司已成功将热裂解技术进一步推广至医疗废弃物、金属矿还原、焦油渣、生物质处理和炭黑处理等领域,并实现相关装备的产品销售。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未来产能释放后,一方面,公司通过污油泥在手订单储备及油田业务布局过程中有望获得的潜在订单,能够初步满足产能爬坡过程中的阶段性产能需求;另一方面,前述新增拓展的以上领域使得公司可以根据在手订单及市场需求、不同下游领域的发展阶段及变化情况、政策监管引导力度及执行覆盖面的差异、自身发展阶段需要,灵活调整业务结构及资源配置,由于生产设施具有通用性,可以通过对部分产品进行调整的方式进行产能利用,使得募投项目具备柔性生产的能力。
综上,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与公司未来生产规划相匹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减值迹象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出现减值迹象,具体如下:
(1)目前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市价不存在当期大幅度下跌,不存在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目前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不存在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变化情况;
(3)目前募投项目相关资产不存在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的情况;
(4)目前募投项目相关资产不存在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况;
(5)目前也无确定证据表明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6)目前也无其他确定证据表明资产已经发生重大减值的迹象。
综上,目前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减值风险。
4、公司已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风险进行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四)经营风险”中披露了“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提示了投资者因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供应和价格变化、折旧摊销增加及项目合同变化等诸多因素导致的募投项目预期收益下降以及募投项目阶段性产能利用不足的风险。
(三)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2022年10月完成主体建筑建设,累计投入进度 46.28%。请结合项目规划用途、后续建设安排、达产效果等的说明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请持续督导机构发表意见。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5,046.98万元用于建设规模为年产25台/套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的生产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设完成后达产期为4年。
2022年10月,高端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园(一期)主体建筑建设完毕并转入固定资产。截止目前,项目中的道路、水电、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已基本建成,项目尚处于决算中。目前,已建成厂房逐步投入使用,用于系统组装、仓储及部分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后续将配套相关生产用设备。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及规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为按照合同金额计算的、因未到合同付款节点的待支付金额,因尚未决算,该金额为估计值;
注2:为项目中原设计预留的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截至目前尚未使用。
由上表可见,公司目前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1)部分合同尚未到付款节点,公司尚未安排支付相关款项,其中主要为应付施工总承包单位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3,272.50万元(未决算金额);(2)项目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尚未使用。扣除待支付款项及铺底流动资金等金额后,募集资金待使用余额较小,与计划较为接近。
(四)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程序
(1)查阅募投项目的工程台账,并实地走访了募投项目施工现场,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2)了解募投项目的延期及后续安排;
(3)查阅相关环保政策文件,了解热裂解技术的产业政策支持情况;
(4)获取银行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大额流水进行核查;
(5)查阅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因受相关形势影响,有延期的风险。公司将于2023年4月底前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发布延期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产能设计与公司未来生产规划相匹配,不存在减值风险;
(3)高端环保装备产业制造园(一期)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到付款节点、铺底流动资金等部分资金尚未使用所致,扣除该部分资金后募集资金待使用余额较小,与计划较为接近。
2、保荐机构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1)查看相关合同及项目执行情况,对公司在手订单情况进行复核;
2)查阅相关环保政策文件,了解热裂解技术的产业政策支持情况;
3)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情况,并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半年度、年度核查期间实地走访了募投项目施工现场,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4)查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因受相关形势影响,有延期的风险。公司将于2023年4月底前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发布延期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高端热裂解环保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产能设计与公司未来生产规划相匹配,不存在减值风险;
3)高端环保装备产业制造园(一期)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系部分合同尚未到付款节点、铺底流动资金等部分资金尚未使用所致,扣除该部分资金后募集资金待使用余额较小,与计划较为接近。
6、补充披露或说明事项。
(1)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从期初1.41亿元下降至4,351万元,银行存款从期初7,362万元上升至1.59亿元。请补充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上述两个科目发生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2)2021 年年报显示 1 年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060万元,但 2022 年年报显示 1-2 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30 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异常的合理性;(3)公司向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3,000 万元,年报显示该基金 2022年度尚未对外投资。请结合该基金的股东构成、投后管理制度、未来布局等信息分析是否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回复:
(一)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从期初1.41亿元下降至4,351万元,银行存款从期初7,362万元上升至1.59亿元。请补充说明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上述两个科目发生大幅变动的主要原因;
其他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银行“通知存款”型理财产品。该种类型的理财产品的购买会导致其他货币资金增加,银行存款减少;产品到期赎回会导致银行存款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存款科目为公司货币资金的两种存在形式,其期初与期末的大幅变动仅仅是因为公司货币资金存在形式的转变。
(二)2021 年年报显示 1 年内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060万元,但 2022 年年报显示 1-2 年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30 万元.请补充说明上述异常的合理性;
公司项目质保金到期前在合同资产核算,到期后转入应收账款核算,质保金到期转入应收账款时账龄连续计算,因此导致了期末应收账款1-2年的金额高于期初应收账款1年以内的金额。2022年质保金从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的金额共1,418.52万元,其中:兰溪项目质保金349.32万元于2022年2月到期后转入应收账款,账龄划分至1-2年;土耳其项目质保金913.90万元于2022年9月到期后转入应收账款,账龄划分至1-2年。
(三)公司向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 3,000 万元,年报显示该基金 2022年度尚未对外投资。请结合该基金的股东构成、投后管理制度、未来布局等信息分析是否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1、基金的相关信息
(1)基金的概况
青岛源创节能环保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基金”)于2019年成立,基金重点投资于节能环保领域,优先支持山东省委、省政府、青岛市确定的项目和山东省、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
(2)基金的股东构成
青岛基金的股东情况如下:
(3)公司与基金的关联关系及本次关联对外投资的审议程序
青岛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京融新源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源创投资”),源创投资是公司的直接股东,目前持有公司0.36%的股份,且源创投资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7.8768%的股份,故源创投资是公司的关联方。
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源志立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源志立帆”),源志立帆持有青岛基金2.34%的份额,源创投资持有源志立帆45%的股权,且冯壮志先生担任源志立帆的法定代表人,源志立帆亦为公司关联方。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与基金其他出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投资青岛基金属于与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4)基金的投后管理制度及收益约定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负责组建。投委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①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
②审议决策合伙企业的投资退出;
③审议决策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相关协议;
④修改合伙企业的投资协议、补充协议及相关保障条款;
⑤讨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投资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⑥合伙人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和基金管理人的约定,公司已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里取得一席位,有利于公司更好控制风险,发现技术和业务机会。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青岛基金的全体合伙人共分两期出资,公司为第二期出资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3000万元,占全部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6.98%;公司仅对入伙后第二期出资款投资的项目享有收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的青岛基金二期尚未进行投资配置,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日常管理、对外投资的转入与收回、信息披露等投后事项进行了规定。公司通过参与青岛基金投委会及日常沟通询问基金业务情况等方式对公司投后资金进行管理。
(5)基金的未来布局
青岛基金的储备项目围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投资,坚持投资早中期优秀企业。根据基金合伙协议的约定,基金重点投资于节能环保领域,优先支持山东省委、省政府、青岛市确定的项目和山东省、青岛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项目。
青岛基金可跨产业开展投资,跨产业投资比例控制在基金规模的50%以内,基金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基金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具协同性,有利于公司深耕节能环保产业,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的青岛基金二期尚未进行投资配置,但青岛基金2023年一季度已完成对上海路博减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
2、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青岛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开发、投资研究、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还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但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以公司出资额为限。
青岛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该基金管理人股权类资产管理规模近80亿元,投资金额约70亿元,共有17个项目实现了在国内上市。基金管理人过往业绩良好,投资风险相对可控,目前投资回报预期较好且较为稳定。
(四)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其他货币资金的构成及变动原因,检查本期购买及赎回“通知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的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
(2)对期末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进行函证;
(3)查阅应收账款明细,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复核;
(4)查阅青岛基金的《合伙协议》、2022年度《审计报告》;
(5)向管理层了解青岛基金的投后管理制度、未来布局等信息。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构成与实际情况相符,变动原因与实际情况相符;
(2)公司应收账款期初、期末账龄披露合理
(3)公司投资的青岛基金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已披露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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