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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号),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7,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9,539,858.4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7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5-0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714.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718.62万元(包含购买理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6月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凯德”)于2021年10月与本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0,399.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953.99万元,拟募集资金43,991.29万元,超募资金13,962.69万元。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核查意见》。2021年9月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向东莞凯德增资1.39亿以实施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现拟将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预期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所延迟。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统一延长两年,同时计划增加公司租赁厂房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2号和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3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注4: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5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54,507,527.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3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为相关子公司申请授信、部分应付账款履约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正常经营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6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授权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授权有效期同上。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的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并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以及签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本次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本次发行前若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本次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及其他相关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 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8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公司代码:688345                                                  公司简称:博力威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查阅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3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轻型锂电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组及锂离子电芯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主要产品为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储能电池、消费电子类电池及锂离子电芯等。

  公司的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主要包括电助力车电池和电动摩托车电池。电助力车电池主要面向欧美市场,公司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以自主BMS配以全球范围内成本与性能最合适的电芯,为电助力车定制锂电池解决方案,并生产加工电池组销售给客户。灵活的设计方案和安全的电池产品受到骑行文化深厚的欧洲市场欢迎。电动摩托车电池的主要客户是面向海外市场的国内外厂商,包括以运动娱乐为代表的虬龙科技和以日常出行为代表的五羊本田、小牛电动等。公司相对较早进入电动摩托车电池的开发与应用,经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目前处于定制化电动摩托车电池细分领域供应商的第一梯队。随着东南亚、印度等海外电动摩托车市场的兴起,公司将积极开拓电动摩托车电池的海外市场。同时,锂价下降、新国标推动、钠电的应用等宏观因素让国内电动摩托车市场呈现出巨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电动摩托车市场,探索新的增长点。轻型动力电池还包括滑板车电池、三轮车电池等。

  公司的储能电池主要包括便携储能和户用储能,采用ODM的生产模式为国外的储能厂商提供产品与服务。其中,便携储能的主要终端客户在美国等海外市场。户用储能的主要客户集中在南非市场。公司紧紧跟随储能行业的发展步伐,报告期内的储能业务实现爆发式增长,公司将不断探索储能行业的细分市场。

  除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与储能电池,公司将笔记本电脑电池、移动电源、汽车应急启动电池、无人机电池、智能机器人电池、音响电池、家用电器电池等归类为消费电子类电池。一方面传统的笔记本电脑电池业务发展稳定,另一方面公司将密切关注消费电子类电池新应用场景、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发展动态,把握轻型电池发展的新机遇。

  锂离子电芯是锂离子电池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于2017年收购凯德新能源,成为少数从锂离子电池组PACK向上延伸至锂离子电芯生产并且集BMS开发为一体的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报告期末,公司自主研发的34系列大圆柱电芯投产,或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基础。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分为一般直销和ODM销售模式。一般直销模式下,公司与下游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订单实现销售,客户将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产品用于再生产或最终使用。ODM模式下,公司自主设计、开发和生产产品,经客户确定满足其应用标准后,产品以客户品牌销售给用户。经销模式分为两类,一类是根据贸易商下达的订单向其销售产品,贸易商通过自有线下、线上渠道实现产品最终销售,为买断式销售。公司部分笔记本电脑电池产品销售以该种方式为主。第二类是公司与客户签署了代理协议的代理销售模式,公司对销售区域、销售数量、激励措施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计划部门根据年度产能规划需求,与主要供应商签订战略协议,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建立健全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对物料采购的请购、供应商开发及管理、询价及审批、订单下达、物料交期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建立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供应链管理的效率。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品类众多,目前主要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管理模式,除此之外,公司少部分通用型产品会备有少量库存,采用备货式的生产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从电池组结构设计、电池管理系统开发、电池保护板设计制造到成品组装的成熟制造体系,采用柔性化生产线组织生产,可以实现不同型号产品转线生产的快速切换,使公司生产管理更加灵活,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建立了生产数字化管理系统以提高产品全生产周期的质量管理能力和精益化生产能力。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组和锂离子电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于节能环保领域轻型电池细分行业的科技创新企业。2022年,我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不断提升先进产品供给能力,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达750GWh,同比增长超过130%,行业总产值突破1.2万亿元,是上一年行业总产值6000亿元的约两倍。

  (1)轻型车用锂电池领域

  公司的轻型电动车主要包括电助力车和电动摩托车。面向欧美市场的电助力车在外观上与普通自行车相似,驱动力以踏板为主,外加电力辅助。电动摩托车主要以电力为驱动力。因为牌照要求低,低速安全、与四轮出行的可替代性高,欧美市场的两轮车主要以电助力车为主。国内及东南亚等市场的出行代步、外卖快递、短途摩的的应用场景更多,所以主要以电力驱动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为主。

  欧洲具有深厚的骑行文化,在政策补贴的双重影响下,电助力车行业在欧洲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2021年欧洲电助力车销量508万台,同比增长12%。长期看欧洲的电助力车将继续发展,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同时,美国等地区的电助力车市场不断发展。虽然美国电助力车发展进程慢于欧洲,但是渗透率低,预计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根据LEVA发布的数据,2020年美国电助力自行车的进口量超过46万辆,2021年近79万,同比增加约70%,Mordor Intellignce预测,2025年或将达到111万辆。

  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电动两轮车成为城乡低碳交通首选,行业整体销量有望持续增长。同时,新客扩容与老客换车频率增加也加速了电动两轮的发展。受到锂价飙升、部分地区新国标强制换车过渡期再次延长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国内铅酸换锂电的进程放缓,甚至出现锂电在两轮车中渗透率下降的情况。但就中长期发展状况而言,锂价呈下行趋势,碳减排政策与新国标持续推进,中国电动两轮车发展潜力大。印度和东南亚相继出台对电动摩托车的补贴政策,有利于加速摩托车电动化的转型进程,在政策推动下该地区的电动两轮车市场或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2)储能类电池领域

  低碳经济成为全球各国发展主旋律,能源消费转型将成为低碳发展的稳固基石。 便携储能与户用储能作为储能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便携储能与户用储能全球需求大爆发。据GGII统计,2022年我国户用储能电池出货量为25GWh,同比增354.5%;便携式储能出货量为4GWh,同比增速207.7%。

  便携式储能行业虽然起步晚、发展时间短,但应用广泛、发展速度快。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预测,全球便携式储能电源市场规模将从2021年的111.3亿元继续增长至2026年的882.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51.3%。户外活动、应急等应用场景下便携储能的渗透率有望进一步提高,叠加新增场景需求,便携式储能空间广阔。

  海外居民电价不断高涨的趋势下,各国纷纷推出相关政策对户用储能装机进行激励,间接的税收减免以及直接的资金补贴能够减少户储安装成本。得益于户储的经济性、供电可靠性、技术成本等多重驱动因素作用,户储需求高速增长,全球迎来户用储能发展加速期。其中欧洲成为全球户储增长主要驱动引擎。南非等非洲地区的电力系统不稳定,用电刚需导致对户用储能表现出强烈需求。美国电价高、供电体系差,基于自用和峰谷套利节省电费的原因,美国户用储能持续高增,持续性强潜力高,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3)消费电子类电池领域

  消费电子可以分为以笔记本电脑、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为代表的传统消费电子领域和以可穿戴设备、AR/VR 设备、无人机、机器人、智能家居、家用小电器等产品为代表的新兴消费电子领域。报告期内受到全球通货膨胀、需求萎缩等因素的影响,传统消费类电子市场呈现疲软态势。在新兴消费类领域, VR/AR产业快速发展,通过软件支持以及数据交互、云端交互来实现强大功能的可穿戴设备保持增长。总体来看,在传统消费类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为稳定,在新兴消费电子领域,锂离子电池市场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

  (4)主要技术门槛

  ①轻型动力电池

  动力电池产业链下游生产动力电池组直接供应给电动轻型车企业,电动轻型车企业对于续航里程、循环次数、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具有严格要求,动力电池下游生产厂商需经过层层验证与认证,多次实验测试才能最终成为电动轻型车企业动力电池供应商。作为电动轻型车的“动力舱”,轻型动力电池的表现直接关系到电动轻型车企业的市场形象和消费者口碑,整个验证周期长,投入资金大,电动轻型车企业一般不会轻易更换电池供应商,新进入者获取订单相对较为困难。

  轻型动力电池组的成组工艺,电池内部结构设计和BMS系统设计等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需要研发实力和技术积累。

  ②储能类电池

  储能系统的核心需求在于高安全、长寿命和低成本,目前电化学储能技术中经济性较好的是铅蓄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热稳定性强,具有安全性、循环寿命和综合成本优势,锂电三元具有能量密度高、充放电效率高、使用场景灵活等特点,而其他储能方式因自身物理化学特性或技术成熟度等原因适用场景少。

  ③消费电子类电池

  传统消费锂电经过多年的发展,主要生产商相对集中,市场集中度较高,前五大市占率超过70%,且与下游消费电子龙头企业深度绑定,如苹果、华为供应链,这些高端客户的认证周期长,锂离子电池模组厂商往往需要具有较长的经营年限和合作历史,进入壁垒高,新厂商进入困难。新兴消费电子市场终端应用较广,品牌集中度相对还不高,导致其锂电供应相对分散,竞争更加激烈。

  从技术角度来看,消费锂电对能量密度、安全性、倍率性能要求高,技术难度大,需要通过材料体系、电芯制造、模组、PACK等全流程来控制安全问题,并且通过定制化来服务高端客户,企业的技术壁垒相对较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轻型电池龙头企业,形成了集材料研究、电芯研发生产、结构设计、BMS开发、SMT、成品组装等为一体的完整智造体系,打造了从材料、制程、检测以及使用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增加,研发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轻型动力领域,公司是中国电动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专业提供锂电解决方案,定制化电池组,可灵活匹配不同厂商的需求,具有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定制生产能力和全产业链资源的供应链能力,长期在行业中保持强有力的竞争力。在战略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中,公司与Manufacture Francaise、虬龙科技、小牛电动等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储能业务快速发展,储能电池受到国外众多厂商的认可,与Goal Zero、DURACELL等厂商展开紧密合作。公司继续深耕南非的户储市场,加强与当地厂商的合作。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新客户的持续拓展,公司储能业务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储能产品的市场认可度进一步提升。

  大圆柱锂离子电芯具有自动化水平高、生产效率高、产品一致性好、成组效率高、单位能量材料成本和工艺成本低等优点,成为轻型电动车、便携储能和家庭储能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开发出宽温域高安全锰基无钴大圆柱电芯和长寿命高比能磷酸铁锂大圆柱电芯,其中34系列大圆柱电芯在报告期内实现投产,实现了全极耳、多材料体系、通过单体电池针刺试验等技术突破。自主研发的大电芯或将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基础,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占率与竞争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锂电行业高速增长,新型电池技术路线也在不断发展。

  (1)钠电产业化进程加快

  报告期内,碳酸锂价格飙升至高位,加速了钠电池产业化。在宁德时代、中科海钠等头部钠电企业的布局带领下,众多锂电企业切入钠电赛道,布局钠电业务,钠电技术研发加速,钠电产业化进程加快。预计钠离子电池最先在电化学储能领域、电动两轮车领域及A00 级电动车领域有所应用。

  (2)便携式储能产品正往中高容量段调整

  便携储能低容量段产品的进入壁垒较弱,竞争日趋激烈,导致近几年低容量段产品的毛利率不断下滑。中高容量段的产品,对便携式储能产品的电源结构、电池模组安全、电源管理系统技术有一定的要求,故该容量段产品具备一定的进入壁垒。产品结构调整往大容量方向上移,应会提高厂商的综合毛利率。因此容量在100-500Wh的产品份额在不断缩减,容量500-1000Wh和容量在1000Wh以上的产品份额不断上升,大容量的便携式储能产品将逐渐成为主流。

  (3)大圆柱产能投资规模呈放大趋势

  圆柱电池的生产自动化程度高,标准比较统一,能量密度高。报告期内,特斯拉、宁德时代、亿纬锂能等众多电池厂商加大对大圆柱电池的研发与生产投入,大圆柱电池的生产技术得到进一步的突破,生产效率与产品良率进一步提升,规模化应用进程加快。未来大圆柱电池将会通过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增强自身竞争力,预计将被应用到更多领域中。

  (4)工商业储能需求爆发

  工商业储能是储能在用户侧的典型应用之一,主要应用场景有单独配置储能、光储(充)一体化和微电网。报告期内,限电政策引发用电焦虑,催生工商业用户对备用电源的强烈需求,工商业用电需求居高不下。工商业储能或将成为国内企业实现紧急备电、维持正常经营、降低能源支出的重要手段。同时,政策指引下各地区合理拉大峰谷价差,工商业储能既可以利用电网峰谷差价来实现投资收益,也可以满足用户自身内部的电力需求,实现光伏发电最大化自发自用。在功能性与经济性的双重驱动下,未来随着商业模式进一步清晰,工商业储能的发展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5)锂电池回收发展空间大

  锂电池回收是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国家对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进一步立法,《“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我国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欧盟修订新法案,增加电池回收目标。锂电池回收不仅满足保护环境的需求,还可能缓解锂电池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资源供给相对紧张的情况。锂电池回收行业空间大,根据SNE Research预测,以金属含量为基础计算,预计2025年全球锂电池回收(包括废电池和废料)市场规模为78.6万吨,2030年将达到143.6万吨,在巨大市场空间的吸引下及国家政策指引下,众多企业加速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具体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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