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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5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1,000股,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截至2023年4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83,203,600股的比例为2.0264%,回购最高价为38.5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26.46元/股,回购均价为30.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51,355,943.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686,000股,回购的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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