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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接D171版)

  (上接D171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30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唐海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3年计划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计划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新疆中欧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2、青岛海新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公允的原则,定价依据与其他无关联第三方同类业务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参考同类服务产品的市场价格水平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31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将原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鉴于此调整,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基于以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以工商部门最终备案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32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所进行的调整,对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以下简称“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5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作出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1、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所进行的调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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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36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3-033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获得补助金额:4,016.02万元

  ●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公司对补助资金在2022年度及2023年度计入当期损益,将对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一)获得补助概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016.02万元(未经审计),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35%。

  (二)具体补助情况

  单位: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相关规定确认上述补助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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