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徐丙垠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公司《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议案》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公司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额度预计认真、客观,符合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真实、客观,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包括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关联担保预计真实、客观,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预告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注:淄博源创电气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进行工商信息变更,股东(发起人)由淄博飞雁先行测控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孙明俊,与公司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同时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由于交易双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较强的专业单位,履约能力可靠;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旨在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并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本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科汇股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按其任职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内部专职监事参照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离任日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0,165.73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25,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68,498,775.72元,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2023年3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 09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丙垠、山东科汇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房镇三赢路16号
邮政编码:255087
联系电话:0533-3818962
联系人:秦晓雷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1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9.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85,2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9,245,283.02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20,939,916.98元,扣除公司为发行普通股(A股)所支付的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282,662.77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1,657,254.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6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92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498,775.72元,含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2,380,387.06元、直接利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6,118,388.66元;使用暂时闲置资金投资实现的收益、利息收入4,037,101.70元;支付手续费10,179.96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2,185,400.23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科汇电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青岛科汇电气有限公司系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因此在青岛科汇电气有限公司设有四方监管账户。
注2: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完成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注3: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途。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开立理财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一年。
2022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滚动累计金额共计人民币44,500.00万元,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10,700.00万元,获得收益合计人民币137.68万元。其中,利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11,400.00万元,将募集资金专户内部分资金划转到理财专户后进行现金管理的累计金额为33,1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受外部环境影响,经济下行,相关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及人员流动和作业开展均受到限制。同时考虑到原规划设备换型等因素,部分设备暂未采购,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减缓。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操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201,657,254.21元。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5号》,规定了“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 ,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向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财务负责人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购买协议、风险承诺书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财务部为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现金管理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有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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