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859,286.78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331,892.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433,189.21元,其余部分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7,038,844.32元,2022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47,224,941.8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240,000元(含税),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当年净利润的41.0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2022年度盈利情况、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福建金森、三钢闽光、鹭燕医药、狄耐克、捷佳伟创、火炬电子、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郭毅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鹭燕医药、盈建科、厦工股份、国机精工和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黄苗,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叶春,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毅辉、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80万元(含税),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2023年度与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执业人员素质较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温能全先生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确认和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审议通过《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并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确定和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方式确定,不存在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或者损害公司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104.01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系2022年下半年公司与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关联租赁,整体关联交易金额不构成明显差异。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沂隆
注册资本:56,02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酒类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51.50%的股权。
2、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炜
注册资本:6,757.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库容1000万立米、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基础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110KV及以下送电线路和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的施工;售电;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05%的股权。
3、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益民
注册资本:45,2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90.05%的股权。
4、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静敏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耐火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粮油仓储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寄卖服务;贸易经纪;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粮食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保税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 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明盛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蔬菜、水果、花卉的种植、销售(种植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大米、麦皮、饲料添加剂、肉类、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牲畜、建材、矿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牲畜、家禽的养殖、屠宰、加工及销售(养殖、屠宰、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食品、饲料、有机肥的加工及销售(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收购、存储及销售(存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51.50%的股权。
6、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能全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04%的股权。
7、 龙岩市龙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鼎顺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它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岩市龙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龙岩市龙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52.00%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龙岩市龙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3%的股权。
(二)关联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与龙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龙岩市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龙岩投创商贸有限公司、龙岩祥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房屋租赁收入,与福建省龙岩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电力工程施工,与龙岩市龙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为公司提供工程支付担保。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方式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该等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
授权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 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较低,且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能得到保障。择机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存款类产品。
(二)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保本存款类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三)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存款类产品将适时选择相适应的保本存款类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保本存款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五)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存款类产品不得涉及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9:00-11:30,15:00-17:3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层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7-3218228
3、传真号码:0597-3218228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7-3218228。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赎回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 现金管理到期收益:人民币4.88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现金管理工具赎回情况
(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0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根据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需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赎回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500万元,收益4.88万元,本次赎回的情况如下:
上述收回本金及收益已归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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