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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92版)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上接D192版)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C3563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根据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联合发布并修订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属于“七、先进制造业-94、工业自动化行业”。

  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相关政府规划,智能装备制造业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据此,公司广义的行业分类属于智能装备制造业。

  (2)行业近年来的发展情况

  智能装备制造业包括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自动化成套生产线、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工业自动化行业,一国工业自动化水平的高度直接体现了其智能装备制造能力。

  随着自动控制、信息通讯、精密机械等技术的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自动化设备替代人力劳动生产的趋势不断推进,自动化设备市场迎来了快速发展期。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全球工业自动化设备的市场规模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预计2023年将达到3,066.7亿美元,2022-2027年的年均复合增速为7.8%。

  近年来,中国工业自动化控制技术、产业和应用也有了长足进步,促进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不断增长。在当下全球制造业开启“工业4.0”进程的背景下,我国提出要进一步加快推动智能制造发展,并积极推出一系列政策来加强落实。2021年4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磅发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到2035年智能制造发展路径和目标:第一步,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普及数字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第二步,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转型。

  未来,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失、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三大因素影响下,高端装备领域国产化需求将愈加迫切,我国工业自动化将持续提升,智能装备制造业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3)行业基本特点

  自动化设备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且与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半导体制造业等。自动化设备是这些下游行业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设备,下游行业的快速增长将会显著推动本行业市场容量的扩大,应用市场前景广阔。

  其次,自动化设备具有定制化、集成化特征,研发周期较长,对企业的专业化研发能力要求高。行业竞争者技术参差不齐,高端市场门槛较高。部分竞争者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存在研发能力薄弱、缺乏核心技术及自制装备、项目实施经验不足等问题,业务往往集中于中低端应用领域,侧重于外购机器人、机械臂等装备的简单集成与应用,仅能实现自动化。而在全球知名厂商核心生产工艺等高端应用领域,由于工艺复杂,定制化及智能化要求较高,进入门槛较高。在该领域,发达国家拥有较强的制造技术基础、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及强劲的创新能力,其智能制造技术水平也处于领先地位。虽然我国工业自动化产业部分关键核心技术与外资品牌尚存在显著差距,但是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了鼓励高端装备制造业的政策,为工业自动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国工业自动化行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国产替代进程加速。目前,我国国内企业已经能生产大部分中低端自动化设备,基本满足电子、汽车、工程机械、物流仓储等领域对中低端自动化设备的需求。在高端领域,国内也涌现出少数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自动化设备制造企业,它们能够独立研发自动化设备高端产品,部分产品的核心技术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随着未来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和行业整合的展开,预计自动化设备行业的行业集中度将逐渐提高,掌握核心技术资源、综合服务能力的厂商将从竞争中胜出。

  (4)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① 技术壁垒

  智能装备制造业是新兴的、综合性的制造产业,产品使用的技术涵盖自动控制学、机械设计学、物理光学等多门学科。在此背景下,产品生产、研发过程中不仅涉及工业机器人控制技术、机器人动力学及仿真技术、精密量测技术、精密传动技术、激光加工技术、模块化程序设计、电气控制系统设计、控制软件实时控制算法等多个技术领域的知识,亦对行业技术整合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② 应用领域的行业经验壁垒

  自动化设备的稳定性、精密性、安全性与可靠性等特性对下游产品的生产有重要影响。下游客户在选择设备供应商时,历史业绩、行业经验等成为其考虑的重要因素。选择供应商时,客户更青睐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及项目运作能力、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成功案例、专业化的项目实施和管理团队并能够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设备制造商。

  ③ 人才壁垒

  自动化设备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多学科,跨越多领域,具有较高的综合性。行业内企业需要大批掌握多种自动化技术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企业生产经营也需要大批能深入挖掘客户个性化需求、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与市场营销经验的销售管理人才。人才壁垒对行业新进入者构成障碍。

  ④ 品牌壁垒

  生产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下游客户一般对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精密度以及供应商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由于企业知名度和市场声誉一般是产品质量的间接体现,因此品牌成为下游客户选择设备供应商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⑤ 资金壁垒

  自动化设备多以定制化方式进行生产,客户对设备工艺、产品精度、产品功能等有不同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供应商在获取订单后需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研发,前期投入较高。同时,定制化设备生产周期较长,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支持。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现已成为国内智能制造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已成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3C电子产品整机装配生产设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智能制造服务机构领军企业等等。公司凭借专注、务实的企业精神,以开放者的姿态开拓创新,助力“中国制造2025”不断发展。

  由于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性能优异,综合服务能力强,因此逐步得到越来越多大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与国内外知名企业苹果、宁德时代、蜂巢能源、吉利、东风、北汽、富士康、和硕联合、广达、纬创等建立了稳定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从而保证了公司的业务稳定快速发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自动化设备的下游应用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业、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半导体制造业等。报告期内,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的深入,下游产业链不断催生新业态、突破新技术,产业化应用不断提升,发展势头良好。

  (1)消费电子行业

  在通讯技术、芯片制程等技术进步的推动下,近年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市场规模快速增长。随着我国国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升级,消费者对于3C产品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转变,智能穿戴、AR/MR/VR设备等新兴智能终端产品需求强劲。其中,AR/MR/VR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随着国内外科技龙头企业逐步入场,并推动AR/MR/VR软硬件迎来关键升级,产品功能创新助力应用场景丰富,未来市场空间十分广阔。在AR/MR/VR设备这块,公司在数年前就已进行储备,很早就介入研发和打样,也非常期待市场放量后的设备需求。

  此外,消费电子产品具有加工工艺精细、技术要求高、更新速度快、需要持续创新等特点,并且向更加高精度、小型化的方向发展,对生产工艺进步的速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工艺变革,也将带来对自动化制造装备的更新换代需求。但目前自动化制造装备普遍存在定制化程度高的特征。因此,生产工艺的迭代对生产线的柔性化需求不断加大。公司也针对客户需求推出了柔性模块化生产线,该柔性模块化生产线能够通过更换夹爪等定位和拾取装置,兼容客户不同的产品并快速切换,极大的节省了人力成本和产线调试维护时间,具备高自动化率、高度模块化、高柔性的特点,未来也将逐步量产交付。

  (2)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行业

  在全球碳中和的背景下,主要经济体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政策,我国产业政策也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工信部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

  在各类产业政策的推动下,自2015年以来电动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销量双双增加。2022年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新能源汽车销量为668.7万辆,同比增长93.4%,占到全球销量的61.2%。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提前三年完成2025年规划目标。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将带动汽车制造智能装备的持续发展与升级。

  锂离子电池是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随着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与轻量化的逐步推进,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技术提高,电动汽车续航里程稳定提升,电动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未来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受益于下游产业扩张、设备自动化率和国产化率提升等利好因素,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持续增长。目前全球领先的锂电设备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与韩国。国内锂电设备行业虽起步较晚,但凭借先进的技术、规模化生产能力和性价比优势,国内优质设备供应企业已进入全球锂电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近年来锂电池正在成为中国高技术、高附加值、高竞争力出口产品之一。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锂离子蓄电池出口金额3426.56亿元,较2021年的1835.26亿元,增长86.7%,创历史新高。进入2023年,中国锂电池出口有望保持高增长,海外特别是欧美市场已成为国内从事锂电设备生产的企业新的战略市场。

  (3)换电站行业

  在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价格成本下降、碳中和环保减排要求进一步加大等背景下,全球电动汽车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换电站作为电动汽车的重要支持基础设施,也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我国换电站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萌芽期、整合期以及爆发期,从2019年至今正处于爆发增长阶段。由于新能源汽车补贴逐步退坡,市场亟需降低整车成本,而换电模式所支持的车电分离模式下,消费者购买裸车并租赁电池的商业模式能够明显带来购置成本的下降,因此重新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凭借着换电模式在降低购车成本、补能时间以及延长电池寿命、缓解用电压力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优势, 预计随着政府支持动力电池包的标准化,车企电池型号标准化的接受度提高,换电站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值得一提的是,换电重卡市场在2022年已呈现出爆发增势,成为锂电板块最具潜力的细分赛道之一。由于运输线路和营运场景固定,车型相对单一,相较于乘用车面临的换电标准不统一的阻碍,重卡车辆换电渗透率提升的压力更小。随着政府的强力支持政策,以及换电技术的成熟,推动了换电重卡市场的快速增长。据行业数据,新能源重卡总销量已由2020年的2,605辆提升至2022年的2.5万辆。其中,电动重卡销量达到2.2万辆,占比89.67%;换电重卡总销达到1.2万辆,占比48.79%。

  而在换电站整个的建设成本中,换电站设备占据的比例最高,因此,换电设备供应商有望充分受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1,15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4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23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9.3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1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以邮件通知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绍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所有董事均为关联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吕绍林、韩杰、蒋健,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韩杰、蒋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韩杰、蒋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 5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总部大楼。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3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2年1-12月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5,438,901.71元,具体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2,714,706.2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57,523,564.05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200,631.4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5,438,901.71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作出的,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计提减值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宫玉振、秦非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1万元(税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董事蒋健、邱明毅、韩杰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领取管理人员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公司外部董事沈斌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与独立董事相同。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唐爱权、吕军辉、苏再江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及监事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142.35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952.8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18,154.08万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处于自动化设备行业,下游应用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制造业、新能源锂电设备制造业、智能充换电站等领域,市场空间广阔。

  消费电子行业的终端产品具有加工工艺精细、技术要求高、更新速度快、需要持续创新等特点,一款消费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受消费电子快速的更新换代影响,生产线的周期一般在1.5年左右。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提高了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更新频率。该领域的龙头企业对设备供应商的生产工艺、产品精密度等有较高要求,能提供的较为优厚的价格条件。博众精工的自动化设备在消费电子领域主要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TWS蓝牙耳机、智能手表、AR/MR/VR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组装和检测,产品主要服务于消费电子领域的大型厂商。受益于公司下游客户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规模,公司产品的市场容量较大。

  锂离子电池是电动汽车的核心部件,随着全球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与轻量化的逐步推进,以及锂离子电池生产技术提高,电动汽车续航里程稳定提升,电动汽车及配套设施的普及度提高等,未来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需求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受益于下游产业扩张、设备自动化率和国产化率提升等利好因素,锂电设备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新能源汽车能源补充方式将呈现多样化和场景化的特点,充电、换电均有各自的应用场景和客户基础。随着国家对于支持充换电商业模式创新、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陆续出台,可以预见,充换电站设备面临发展的重大机遇。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自动化设备、自动化柔性生产线、自动化关键零部件以及工装夹(治)具等产品。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消费电子全系列终端产品制造设备、锂电池制备设备、智能充换电站等多个领域。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期,业务增长较快,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公司产品主要以定制化为主,生产的自动化设备前期需投入较大金额,且在完工后需要经过出厂前调试、运抵客户后组装调试以及客户验收等环节,整个产品周期较长,从而导致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逐步增长,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481,150.83万元,同比增长25.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42.35万元,同比增长71.43%;研发费用为49,356.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2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4.3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在消费电子应用领域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在新能源领域、半导体领域也取得重大突破,各项业务发展顺利,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业绩处于快速增长期。并且,由于产品生产、出厂前调试、运抵客户后组装调试以及客户验收等环节较长,导致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2022年,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仍为负值。同时,公司也加大了半导体等新兴战略方向的布局,存在研发创新投入及项目投资需求,需要大量资金以推进发展、招揽人才。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对经营资金有较高的需求。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员工规模呈现出上升趋势,公司需要大量资金用于投入研发、扩大投资及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对公司的资金形成了较大的占用。

  (五)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以及支持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企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现金分红,积极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发展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充分考虑到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0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1.155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27.98万股,约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251.65万股的0.57%。其中首次授予223.98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6%;预留4.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3)授予价格:9.66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9.6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76人,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草案时在本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预留授予13人,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

  (5)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2个归属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2023年授出,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达成目标值的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如果营业收入指标或净利润指标中的任一指标达成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其他情况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0%。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对公司整体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不能归属部分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

  (5)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8日,以9.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76名激励对象授予223.9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5月23日,以9.6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1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16万股。

  董事韩杰、蒋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4月8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3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7日。

  因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授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保持一致。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01,050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500股,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4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年4月8日;预留授予日:2022年5月23日。

  (二)归属数量:71.155万股。

  (三)归属人数:441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29人,预留授予部分12人。

  (四)授予价格:9.66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441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11,550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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