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仪器”)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博众仪器51%股权,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核心员工持股平台)(以下简称“博众仪器合伙”)持有博众仪器10%股权。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博众仪器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积极性,促进员工与博众仪器共同成长和发展。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乔岳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岳软件”)将博众仪器合伙9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监事唐爱权先生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博众仪器合伙拟以222.2222万元的价格向博众仪器进行增资,增资后将持有博众仪器19%的股权,公司拟放弃对博众仪器的优先增资权。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博众仪器股权比例将由51.00%下降为45.90%,博众仪器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博众仪器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积极性,促进员工与博众仪器共同成长和发展。在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乔岳软件将博众仪器合伙9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监事唐爱权先生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博众仪器合伙拟以222.2222万元的价格向博众仪器进行增资,增资后将持有博众仪器19%的股权,公司拟放弃对博众仪器的优先增资权。
本次增资中,增资方博众仪器合伙为公司监事唐爱权先生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博众仪器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均未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也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增资中,增资方博众仪器合伙为公司监事唐爱权先生所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博众仪器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放弃对博众仪器的优先增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博众仪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乔岳软件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02-2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批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苏州乔岳软件有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放弃优先增资权”交易类型,交易标的为博众仪器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唐爱权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03-23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批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销售代理;光学仪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预计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2、放弃优先增资权说明
标的公司的其他股东均同意放弃优先增资权。
3、权属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博众仪器主要从事高精尖仪器的研究开发,由于研发和验证周期较长,目前业务仍处于孵化阶段,暂未实现盈利。为助推博众仪器业务拓展,充分调动博众仪器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与博众仪器共同成长和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博众仪器合伙(核心员工持股平台)拟以每1元人民币认缴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标准向博众仪器增资222.2222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将持有博众仪器19.00%的股权,其他原股东均同意上述交易事项并放弃优先增资权。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博众仪器合伙对博众仪器增资,有利于增强其业务板块团队信心,助推业务发展,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形成长期绑定机制,促进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长期投资收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
本次增资完成后,博众仪器仍然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唐爱权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调动子公司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规,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2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唐爱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爱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唐爱权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唐爱权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爱权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鉴于唐爱权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要求,为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资格审查合格,提名余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余军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余军先生简历
余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2015年,在交通银行吴江分行工作,先后担任对公柜员、客户经理、管理经理、支行行长、分行行长助理等职务;2015年-至今,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金管理经理、证券与战略投资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余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绍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良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锦榆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吕绍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良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锦榆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吕绍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良之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锦榆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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