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和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会计处理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1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业务信息、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客观、公允的原则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负责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877,170.0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387,717.00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86,042,840.56元,减去已分配红利58,810,752.00元,2022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02,721,541.58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93,479,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695,830.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8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3,479,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红外截止滤光片和生物识别滤光片,为摄像头的必备光学组件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滤光片厂商,与舜宇光学科技、丘钛科技、欧菲光、信利光电、立景创新科技、三赢兴等国内主要摄像头模组厂商均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产品应用于国内外主流品牌智能手机。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属于光学光电子元器件行业的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下游联动性,行业发展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密切相关。智能手机、智能汽车、安防、智能家居等行业的发展,支撑了包括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在内的诸多上游光学光电子行业的市场需求及技术升级。
当前智能手机已进入存量时代,并进一步向头部厂商集中,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使得智能手机厂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以谋求差异化竞争优势。尽管受消费者换机周期拉长及经济下行、通胀、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影响,智能手机市场需求和创新程度放缓,但随着5G技术发展和终端消费者对影像质量及多样性需求增强,消费层次不断提高,光学领域创新升级仍为各大手机厂商进行差异化竞争的重点。智能手机多摄持续渗透,但由于摄像头数量增加对拍照效果提升的边际效应递减,加之手机厂商成本压力上升,手机端摄像头数量增加趋势边际放缓,同时,主流机型逐步向高像素、防抖、大光圈、变焦、玻塑混合镜头、潜望式等光学规格升级和影像技术创新方向演进,进一步带动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行业技术和产品创新升级。
由于新能源、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变革,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发展,逐步从传统交通工具向智能移动终端升级 ,ADAS(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作为智能驾驶的重要载体加速发展,而车载摄像头作为ADAS感知层的重要传感器迎来快速发展机遇,单车搭载摄像头数量增加,同时 ,对车载摄像头像素、探测距离、可视角、可靠性的要求不断提升,进而带动上游滤光片需求提升和技术工艺迭代更新。目前汽车智能化处于渗透初期,未来随着L1和L2级别汽车普及以及高级别自动驾驶13-L5汽车逐渐步入商业化,车载摄像头需求有望大幅提升,进一步扩大滤光片市场空间。
近年来,在平安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的推动下,安防行业发展迅速,同时,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5G等技术与安防行业深度融合,安防行业向超高清、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传统安防的边界不断拓展,智能化安防设备正加速融入智慧城市,落地智慧社区,走进智能家居。未来随着安防行业市场规模加速发展,将持续拉动高像素摄像头的需求,进而拓展滤光片的市场空间。
在智能手机全面屏的浪潮下,用于人脸识别解锁、面容支付功能的3D摄像头持续渗透,同时,随着智能手机光学领域不断创新升级,3D摄像头逐步应用于辅助对焦、背景虚化等3D拍摄功能和3D测距功能,3D成像和传感技术在智能手机领域快速发展。但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市场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3D摄像头在手机端的应用有所放缓,但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深度摄像拓展到手机上的AR互动和体感游戏场景,同时,推动智能汽车、AR/VR、移动支付等行业加速发展,进而为光学行业注入新兴成长动力,进一步拓宽3D成像和传感技术的应用。3D成像和传感技术快速发展,将带动核心元器件生物识别滤光片的发展,并为其创造较大的市场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由于全球经济下行、地缘政治冲突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市场消费力转弱,智能手机市场需求整体低迷,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面临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及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上下一心,紧紧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开源节流,深入开展市场开拓、产品研发、管理优化、降本增效等重点工作,为公司实现稳定经营成果提供了有利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42.16万元,同比增加30.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85.85万元,同比增加5.06%。
1、持续市场开拓,保障业务稳健发展
2022年,由于智能手机市场需求疲软以及库存调整,智能手机出货量显著下滑,市场竞争更趋激烈,进而传导至摄像头模组及光学元器件等上游供应链。在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和市场份额缩减及成本压力上升的态势下,公司国内业务面临需求下降、价格下降等严峻挑战。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和市场技术为导向,进一步强化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主动选择高价值订单,以保障公司业务的良性发展;同时,公司围绕“新客户+新产品”策略,持续深耕智能手机领域,并积极拓展车载、安防、医疗等应用领域,为公司探索新的业务契机和利润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国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4,913.2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02%。
海外市场方面,公司持续发力海外市场开拓,紧抓智能手机海外市场格局调整机遇。一方面,公司巩固与重点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加强产品制程控制与质量管理,并不断进行技术工艺优化升级,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的业务合作延续良好态势,带来公司海外业务规模和收入持续增长;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新项目、新客户,下半年,新客户项目实现量产,为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增长注入新动能。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实现销售收入88,028.9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14%。
2、强化研发,增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与行业发展趋势相结合,紧跟客户与行业需求的变化和升级。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一方面,公司对现有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进行持续优化,充分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另一方面,公司围绕智能手机、车载、安防、医疗等领域布局,进行相关技术工艺开发和新产品及配套物料研发,开展了光学薄膜面板项目、用于LIDAR的光学元器件项目、光通信滤光片项目、旋涂项目、棱镜项目、氮化铝抛光片项目等研发项目,积极为公司业务拓展做好技术储备,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加强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与中科院苏州纳米所、苏州大学等科研院所及高校的产学研合作。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为4,755.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9.16%;公司新增专利18项,公司累计已拥有151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7项。
3、推行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以夯实主业为基础,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专项工作。在生产方面,坚定执行提案改善制度,通过工艺流程优化创新、设备改造升级、导入新物料、生产自动化建设及人员配置优化等举措,巩固提升公司产品良率及生产效率;在管理方面,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研发管理、生产管理、预算管理、费用管理等,并加强与OA系统、ERP系统、MES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深度融合,确保公司各项管理环节高效运行、执行到位,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最新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控制度;同时,为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设立了战略规划部,并进一步梳理优化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5、加强人才团队建设,强化内生动力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才团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部门及岗位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引进公司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人才,不断优化人才梯队;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对公司员工实行分层次、分专业的培训机制,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加强人才培养,并鼓励支持员工进行在职深造和职业技能提升,持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彬斌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6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93,479,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8,695,830.2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核发情况,具体如下:
注:以上薪酬为含税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薪酬方案为:公司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与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如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利益相关董事廖彬斌先生、奂微微先生、田泽云先生和赵刚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公告》(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兹定于2023年5月10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2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3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将对提案5、提案6、提案7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连同上述登记材料在2023年5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开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涌、吴敏
联系电话:0716-8800323
联系传真:0716-8800055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
邮政编码:43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表决时打“√”,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多选也视为弃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62
2、投票简称:五方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表决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62 证券简称:五方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7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荆州市深圳大道5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2年薪酬及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公司监事2022年薪酬核发情况如下:
注:以上薪酬为含税金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为:公司监事同时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其与岗位相关的薪酬、绩效奖励及其他激励形式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不在公司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则不领取薪酬。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利益相关,全体监事均回避表决,故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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