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瑞银证券将自2023年4月21日起不再代理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194)、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0286)、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0)、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1)、银华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2)、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5)、银华中证等权重9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6)、银华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818)、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20)、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基金代码:161831)、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1)、银华-道琼斯88精选基金(基金代码:180003)、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0)、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2)、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3)、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5)、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180025;C:180026)、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8)、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31)、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1)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本次披露2023年第1季度报告的基金:
以上基金2023年第1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4月20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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