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3:30现场交流的方式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3: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张天闯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习先生、财务总监唐红英女士、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李玉华先生、季学武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12: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bmdongban@bjgk.com)进行预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业绩说明会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见附件1)参加会议,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咨询电话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承诺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3:30;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7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福建
(2) 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洁茹
(3)
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案表决情况:7表决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4,736,765.6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 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72,612.29万元,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3、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1、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4,736,765.68元,该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44,736,765.68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98,686.55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所有者权益44,736,765.68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298,686.55元。
2、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44,934.87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5,022,017.2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23,502,201.72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1,054,400.00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60,465,415.51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746,323,673.63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906,789,089.14元人民币。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规定。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各项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军、民两用航空航天飞行器起落架着陆系统及坦克装甲车辆、高速列车等高端装备刹车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制造业”之“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之“飞机制造”行业(行业代码:374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所处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7 年第1 号),公司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军品,主要产品包括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刹车盘(副)、起落架和检测试验等。近年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在巩固军用市场地位的同时,大力拓宽民航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及高速列车刹车制动产品市场,公司研发的产品被军方及国内各大主机厂商广泛采用,服务范围遍布5大战区,部分产品独家生产、不可替代。
(1)刹车盘(副):①新型炭/炭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具有从预制体编织到快速沉积工艺全部自主知识产权,使炭/炭复合材料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②新型防氧化涂层材料已在大载荷、大能量的飞机炭刹车盘上应用,抗氧化能力大幅提高;③高性能干、湿式粉末冶金材料技术打破国际技术垄断,解决进口替代问题;④时速350km/h以上高速列车闸片的浮动弹性式结构、材料配方及工艺技术为国内外首创,运用考核拖车闸片平均寿命里程超过32万公里。
(2)刹车机轮:①大型运输机刹车机轮采用对开式设计技术,具有承载能力大、产品寿命长等特点;②高承载机轮及高性能刹车装置技术,解决机轮承载不均问题,大幅提高产品使用寿命,将维修时间缩短3倍以上。
(3)刹车控制系统:①双通道数字防滑刹车控制技术采用了防滑控制算法和物理隔离双通道设计,刹车可靠性得到了大幅提高;②高性能射流偏转板液压伺服阀技术是国内国际首创,抗污染能力大幅提高;③全电刹车技术已应用在航天高空飞行器等,解决了传统液压刹车漏油问题;④自适应刹车技术已批量应用到歼击机、教练机等军用飞机上,提高了在不同工况下刹车的适应性能。
(4)起落架着陆全系统集成:公司以刹车盘(副)技术为基础,逐步向飞机机轮、刹车控制系统、起落架着陆全系统延伸,已具备独立完成飞机起落架着陆全系统设计、制造及试验验证能力的集成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04月0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04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淑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张天闯所作的《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董事会议案,并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季学武先生、李玉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投产,是公司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使募投资金发挥更高效益。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有关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4:00开始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04月0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04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监事会议案。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经过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正向增长,净利润预计实现正向增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9,785.18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1.88%,净利润 31,394.49万元,比上年度下降25.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也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监事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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