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奥博,证券代码:002917)自2023年4月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的相关要求,公司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4日)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4日),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奥博,证券代码:002917)将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6日开市时起停牌。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宝鸡市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工业发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民爆”)35.9721%股份,同时向其他股东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红旗民爆对应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取得红旗民爆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奥博,证券代码:002917)自2023年4月6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和《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宝鸡工业发展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
2、公司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6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3、停牌后,公司与红旗民爆其他股东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积极的商讨、沟通和洽谈。
4、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广大投资者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截至本公告日,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交易对方数量较多、各方需求差异较大,未能就相关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继续推进预计难以实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目的。经公司与各方友好协商和认真研究,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着审慎原则,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交易方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最终签署实质性协议,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其他事项
公司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