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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7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王丽娜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王博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王博所作《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2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公司预算的目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9.90亿元,同比增长12.27%;利润总额不低于2.30亿元,同比增长8.59%。此计划并不代表公司2023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3,333,334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8,800,000.04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总合同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定2023年度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范围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为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信息,公司参照相关规则及标准编制了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于2023年4月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可馨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详细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3年年度经营计划,2023年公司预算的目标为:营业收入不低于9.90亿元,同比增长12.27%;利润总额不低于2.30亿元,同比增长8.59%。此计划并不代表公司2023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6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0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33,333,33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38元。截至2022年7月1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8,666,668.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2,393,805.35元,募集资金净额726,272,863.57元。

  截至2022年7月1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7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01,044,065.6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30,097,404.01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270,636,463.57元,支付募投项目310,198.02元,于2022年7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1,044,065.6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1,044,065.6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0,466,609.24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亚南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7月5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5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亚南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6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6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募集资金合计金额为788,666,668.92元,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不含税发行费金额48,016,352.51元后打款至立新能源公司,在扣除与其他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377,452.84元后,净额为726,272,863.57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8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在2023年1月1日施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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