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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 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280.38万元,影响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73.37万元,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73万元。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相关会计准则,公司的子公司遵义播州公司劳克斯站处于停产状态,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2022年度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196.55万元并计入减值损失。

  3.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 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账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998.1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3,791.70万元,其他应收款210.61万元,应收票据-4.21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280.38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73.37万元。

  二、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464.15万元,影响2023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2.96万元,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存货跌价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96万元。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53.1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1,431.57万元,其他应收款21.62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464.1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3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2.96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0903                                                  公司简称:贵州燃气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零二三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91,689.19元,同比下降85.54%。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0,621,049.04元,同比下降51.4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62,104.9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8,558,944.14元。截至2022年末,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709,796,236.91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当前我国积极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天然气具有清洁高效的特点,是实现碳达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实现途径之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天然气产量2,17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6.4%,连续6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663亿立方米,天然气需求稳步增长。

  根据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我国城镇化率提高到65.2%,仍处于城镇化进程中,完善城市特别是县城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有序发展城市群和都市圈,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随着我国不断推进新型城镇化向纵深发展,城镇人口规模将持续扩大,作为清洁高效能源的天然气需求有望提升。

  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天然气县县通”战略部署,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贵州省内已建成4条天然气支线管道,在省内37个特定区域及1个省外特定区域取得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公司在贵州省天然气市场占主导地位,是行业内全国少有的全省性燃气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运营,主要业务为燃气销售及天然气支线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液化天然气接收储备供应站、加气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营、服务管理,以及相应的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从上游供应商购入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页岩气及生物质气等气源,通过天然气支线管道、门站、储配站、各级输配管网等设施,输送和分配给城市居民、商业、工业、采暖、加气站、综合用能等用户;为客户提供以天然气为主、多种清洁能源为辅的综合能源供应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天然气销售15.7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55%;完成营业收入61.63亿元,同比增长21.14%;公司实现净利润0.22亿元,同比下降88.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25亿元,同比下降85.5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03.10亿元,同比增长2.41%;净资产36.95亿元,同比下降1.9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38亿元,同比下降3.06%。

  2022年前三季度由于上游气源紧张、气源价格上涨等因素,为保障下游用户能源需求,公司采购高价气源保障供应,采购成本上升,公司燃气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引进气源,降低燃气采购成本,同时随着部分经营区域采购成本逐步向下游疏导,第四季度购销差价提升,全年燃气利润与上年度基本持平。2022年,新房交付量同比减少,公司燃气工程安装业务收入下降,导致公司燃气工程安装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洪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湄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释:上年同期因气候异常、上游气源紧张、气源价格上涨等因素,为保障下游用户能源需求,公司采购高价气源保障供应,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多渠道引进气源,降低气源采购成本,2022年第四季度起至本报告期末,部分经营区域采购成本逐步向下游疏导,本报告期购销差价提升,燃气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14次总裁办公会,同意与贵州鸿巨燃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巨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贵州燃气集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0万元、占股权比例70%,贵州鸿巨燃气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股30%,2022年7月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服务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4次总裁办公会同意以现金方式按持股比例增资人民币500.00万元,增资扩股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增资扩股完成后,服务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变更为1,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50.00万元,占股70%,鸿巨公司出资150.00万元,占股30%,截止本报告期末,服务公司增资款未实缴。2023年3月24日,服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2)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28次总裁办公会,同意设立贵州燃气集团织金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金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2023年1月10日,织金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23年3月10日,公司向织金公司实缴2,000.00万元。

  (3)2020年10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设立贵州燃气集团安龙县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龙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持股100%。安龙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2020年11月17日实缴200.00万元,2021年12月6日实缴2,200.00万元,2023年1月6日实缴2,600.00万元,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完毕。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3月

  编制单位: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洪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海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湄

  (三)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03        证券简称:贵州燃气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10084        债券简称:贵燃转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1月30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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