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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27          证券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17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和医药配送业务,其中医药零售连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内直营连锁规模及管理模式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随着公司大健康产业链的布局所涉足的多元化业态蓬勃发展,形成以直营零售连锁为核心,多元化业态并存的发展格局。公司直营连锁门店分布较为广泛,并且有着一定的消费者群体作为基础,在行业中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竞争力,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直营门店均由公司总部全资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公司利用连锁组织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充分发挥了规模效应,而且能对其具有较强的约束控制力,有利于保证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其可复制化的门店经营模式,有助于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公司目前重点发展区域在西南地区、华南地区,同时兼顾华北地区的门店发展,公司战略将逐步着眼于全国市场,同时坚持核心区域门店高密度布局,形成城乡一体化的门店布局结构。

  公司直营门店为广大居民提供着极为重要的用药服务和健康防护保障。具有商品售卖属性、医疗服务属性、前置实体仓储属性和直接体验场景属性。公司积极尝试大健康药店的新兴业态,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门店进行健康食品、个人护理用品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的经营尝试。同时,公司将不断向慢病管理药房、DTP专业药房、智慧药房等创新模式转型。在互联网技术推动下,无人售药柜、人脸识别、AI机器人等新科技应用也将逐步进入零售门店。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服务。

  1、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行业特征和主要市场区域特点,确立了“以需定进、勤进快销、满足需求、质量控制”的采购原则,保证资金周转、库存比例的平衡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设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整体采购品类规划、供应链建设、战略型供应商发掘和维护、采购政策的制定、价格政策制定等,并监督管理采购过程,具体采购业务由集团采购中心、省外子公司下设的采购部门负责。目前,公司主要采用集中采购与地区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2、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以药品零售为主,通过建立医药零售终端网络,以门店为基础,通过提供健康咨询、顾客慢病管理、用药周期管理等服务,不断完善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提升顾客的满意度和黏性,从而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设立商品管理部和营运中心负责定价、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系列销售活动的开展。连锁直营药店具有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力强、响应速度快等特点,有利于保证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从而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情形下,能更多获得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认可,以及能够获得上游供应商较大的支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作为全国领先的医药连锁企业之一,始终秉承“一心做事、以心换心”的企业精神,和“一心为民,全心服务”的服务宗旨,以专业化的贴心服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用药需求。

  2022年,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有力领导下,不断优化经营策略,扎实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快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强化预算事前管理,稳步提高门店经营效率。在现有的基础上,公司经营成果和规模得以巩固和发展。2022年公司攻坚克难,强化内修外练,内修方面为适应公司发展步伐,满足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对高层次精英人才的需要,公司73位中高层管理人员顺利结业浙江大学“二十一世纪”中高层管理人员研修班。同时,加大创新业务发展,按照年度经营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结合国内外医药市场规模及连锁化率不断提升的经验和趋势,公司致力于加强单店调优,持续提升门店经营质量和门店规模的同步增长。以高质量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公司长远发展。2022年管理层深耕细作努力搭建先进数字化系统的转型升级。从长远角度关注门店专业化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通过专项培训和新老员工带教的模式增强门店端店长及店员的专业知识储备。

  当前团队形成学习型组织,团队上下积极学习行业相关政策及专业化知识,坚持以市场为主,绩效考核为依据,过程管理为抓手,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和适应环境变化。内部管理方面,全员推广增收节支、开源节流的经营理念,实现降本增效促增长的经营成果。积极落实双通道及慢性病门店的建设,持续拓展慢病健康照顾站的业务布局,后台管理能力和前台门店规模再上一个新台阶。

  1、细化门店经营质量,优化单店经营成果

  为全面提升公司经营业绩,落实管理层战略部署。公司以门店为经营单元,细化落实到具体业务点,针对重点需优化门店推行单店调优方案。充分利用公司品牌一体化的门店网络布局优势,持续下沉式发展。优化提升单店经营品质,挖掘门店价值潜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战略的达成。 制定重点单店调优推进方案并启动调优工作,组建单店调优专项小组制订重点调优门店的政策、方案解决,和后续调优的实施跟踪。设定调优门店范围,以新开门店强化宣传、店铺位置及品牌信息传播为着重点,潜力门店以挖掘潜在消费者和潜在的消费需求为着重点、店群整合调优方面以单店融合式整体调优为方案做规模效益。在单店调优方面重点落实重装开业、局部重装、品类优化、专柜新设、会员拓展、品牌提升、人员优化等调优类型来提升门店经营质量。

  2、多元化创新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多品类业务模式,加大对彩票、个护美妆产品业务的推广和销售。以渠道共建、跨界营销跨域发展的创新模式,带动一站式销售的增量。通过多品类经营模式吸引和扩大更多潜在消费群体,提升顾客进店频次,打造泛健康产品的一站式服务场景,增加门店销售促成机会,实现公司众多门店协同价值。

  立足当下,着眼未来,既要坚持主业发展,强化主业竞争,提升主业盈利能力,同时也要基于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不断强化综合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在以药品零售连锁为核心的经营下,不断尝试新的品类经营、新的业态管理、新的模式运作。

  3、精细管理推动业务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搭建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动业财融合式发展。实现多维度数据查询,为业务分析、精细管理做足准备。通过分类细化管理,挖掘自身价值潜力,实现业绩目标和公司战略的有效落地。强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后台部门对前台经营的指导与参与。帮助前台业务部门及时发现短板和缺陷,帮助前台找到方法和出路,全方位的提升各区域门店综合运营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使得门店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

  4、轻资产重管理的发展模式

  随着行业发展的趋势变化,轻资产、重管理的业务模式获得较为普遍的认同。为实现品牌价值和管理经验优势,充分发挥潜在资源效益,通过管理出效益的创收理念。利用规模效应及低边际成本效应提升公司综合收益。在发展的过程中,重视引进优秀人才从而推动加盟事业的发展。采取统一的管理办法为业务模块铺垫前进的道路,开拓品牌口碑市场。

  5、围绕门店经营创新发展

  为积极响应云南省开展的一心助残就业行动,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加大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公司结合自身发展优势和社会需求,为创建长期、适合、稳定的就业岗位发挥企业价值,履行社会责任,践行时代使命。

  随着大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健康调养服务的需求日益攀升。在此背景下,公司推动发展门店盲人按摩业务,提升门店增值服务,加大单店经营业绩。通过线下盲人按摩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对一心堂的了解,从而带动门店客流量的提升。通过盲人按摩及门店终端优势,提升经营效率,同时也为助残就业提供长期的稳定就业环境,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价值的双重性。

  6、自有渠道价值优势显现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健康生活的追求已成为现阶段的刚需,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很多方面具备独特优势和突出的作用。在国内经济大循环的背景下,人民健康观念的提升、生育政策的放开以及人口老龄化趋势下,中药及中药饮片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政策红利。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要夯实中医药人才基础、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等七方面和相应政策措施。近些年,公司大力推动鸿翔中药旗下各品牌产品的发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教中药文化,传承中药发展,积极响应中医药纳入到“健康中国”的战略号召。

  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旗下多个中药自有品牌并进发展开拓创新,其中鸿翔、卉品、膳尚、本典等品牌产品在全国一心堂门店销售,通过产供销关系的合理分析,大大缩短产品中间环节,加强渠道价值建设。通过自有品牌的投入优化和丰富门店品类结构,更加有效的提升顾客满意度和门店经营效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权激励事项

  (1)本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9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5,122,000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元,授予价格为10.42元/股。截至2020年5月22日,激励对象认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增加本公司股本5,122,000.00元及股本溢价48,249,240.00 元。于授予日按照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约定的回购价格计算和确定回购义务,计入其他应付款人民币53,371,240.00元,并确认相应的库存股。

  (2)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3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878,000股,每股面值均为人民币1元,授予价格为19.08元/股。截至2021年2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31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认购款合计人民16,752,24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878,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5,874,240.00元,股款均以货币出资的形式缴足。于授予日按照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约定的回购价格计算和确定回购义务,计入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6,752,240.00元,并确认相应的库存股。

  以上两项,公司在2022年确认股权激励费用1423.17万元。

  2、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根据解释15号:

  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1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2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22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议案3-6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6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1-6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6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5月1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肖冬磊、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217390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1192373467@qq.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6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6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3-01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2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873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47,169,8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8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截至2017年12月13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90,0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1,600.00万元后(含税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88,400.00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90,000.00万元,扣除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和保荐费用税费合计2,0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905,660.39元;发行前已预付人民币400.00万元,本次发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募集资金总额中主动扣除人民币1,600.0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税费379.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为214,528.31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733.02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13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16002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1,914.9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25.5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592.56万元,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055.36万元,经公司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8,055.36万元(包含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存放银行产生利息220.30万元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1,694.60万元)全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334.3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93.02万元,本公司2022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45,000.0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4.0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013.8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5,013.80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制定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本公司证券部,由证券部审核后,依次为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集团财务中心负责人、证券中心负责人、集团财务负责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总裁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于2022年6月30日全部注销,截止注销前,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220.3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694.6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8,055.36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同意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8,055.36万元(包含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利息与理财收益1,914.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78110078801600000196/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542.7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791.6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0,013.8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24.0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5,013.80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542.7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791.6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万元)。

  2022年2月28日,根据公司资金统筹计划安排和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2022年3月1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良好,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额为45,000.00万元。差异原因为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022年3月29日经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在其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结构)、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该募集资金专户只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实质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更加有效地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优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布局,公司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中门店建设及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

  项目的原实施情况如下:

  

  注:该实施地点为原募集资金投向可研报告中规划的特定实施地点。

  注1:公司计划在云南、贵州新建直营连锁门店340家,其中云南326家、贵州14家。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云南、贵州全省各市县的市场营销网络布局。

  注2:门店改造项目计划改造门店合计1,707家。

  变更后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注:该原实施地点为原募集资金投向可研报告中规划的特定实施地点,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在该特定辖区内可行地点实施。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019年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2.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总投资额41,263.92万元,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39,263.92万元,自筹资金投入2,000.00万元。项目计划改建原生产用房11,600平方米、非生产用房5,660平方米,新建中药饮片生产用房13,000平方米、中药饮片仓库10,400平方米,用于中药饮片扩大产能生产线建设。

  本项目拟在玉溪市华宁县实施,为方便当地管理,拟变更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同时,公司将对中药科技进行增资。

  2019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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