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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税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及期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超过一年。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银行通知存款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协定存款、银行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购买。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要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的孙公司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惠人力”)、子公司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服务”)进行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2,010万元。

  (二)董事会审批情况

  前述关联交易已经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庄存伟为藏建集团董事长、白珍为藏建集团副总经理,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含本次交易前累积的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4日披露《关于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控股股东均为藏建集团,交易方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恩福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MA6TDHC24W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天惠人力100%股份的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林琼岗路18号

  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天惠人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职业中介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屋拆迁服务;财务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天惠人力为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天惠人力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天惠人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索朗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7LF0MQ3X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藏建服务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拉萨市柳梧新区规划路2号(东西走向)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四层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5日

  藏建服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经营范围: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水果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包装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规划设计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藏建服务为藏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藏建服务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公司认为关联方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藏建服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天惠人力

  天惠人力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爆破)生产工作需要,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完成高争爆破所需岗位的生产任务。

  (二)藏建服务

  藏建服务为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工装制作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本次有关交易均根据拉萨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价格,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惠人力

  高争爆破拟与天惠人力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天惠人力根据高争爆破用工要求,向高争爆破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动者从事相关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预计1500万元。

  1.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自派驻之日起,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由此相关的社会保险等由天惠人力支付);

  (2)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自派驻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其缴纳的雇主责任保险(安责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管理服务费用;

  2.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依据双方协商签订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中规定的标准确定。

  (2)劳务派遣人员自派驻高争爆破之日起,由天惠人力负责缴纳天惠人力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的工作,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的服务费中扣除。

  (3)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标准:

  试用期满3个月后,由劳务人员本人申请对其工作考核,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所从事的岗位给予调薪,不通过的人员退回天惠人力。

  (4)劳务派遣职工执行派遣服务费用=应发工资总额+管理费,应发工资总额=基础工资+基础奖金+考核奖金(绩效),其中基础工资及基础奖金根据出勤情况进行发放,同时,将应发工资总额的20%作为考核奖金,采取月度考核的方式进行发放。

  (5)应发工资总额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费含相关社保及天惠人力管理服务费用,考核鉴定由高争爆破组织进行,并提供给天惠人力复印件,作为备案。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以双方确认的《用人申请》花名册中的人数为准。

  (6)以上劳务派遣人员所在项目免费提供就餐的,从派遣服务费用中扣除伙食费500元,由所在项目出示相关情况说明。

  3.结算时间和方式:

  高争爆破应在用工当月 28 日前(若遇节假日,可往后顺延7个工作日)将前月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转入天惠人力指定的银行账户。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应由天惠人力在每月 30 日前发放,发放后,应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表(附劳务派遣人员签字及手印)送到高争爆破财务留存。

  高争爆破支付给天惠人力相关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后,并同时提供各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向高争爆破提供名目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增值税发票。

  (二)藏建服务

  藏建服务为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工装制作服务。交易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预计产生费用510万元。

  1.餐饮管理服务:

  (1)公司根据需要,将公司机关食堂委托给藏建服务经营管理,由公司提供餐厅、厨房及相关配套餐厨设施设备。

  (2)藏建服务根据公司食堂用餐需求,配置相关人员。相关人员的薪资、福利由藏建服务承担。

  (3)公司每月向藏建服务支付经营管理费人民币 20000.00元,公司为公司就餐人员提供就餐卡(公司为每人每月充卡700元,就餐卡可在食堂就餐或购买水果、蔬菜、副食,卡内余额每月自动清零,清零款项归藏建服务所有)。由公司出资建立刷卡消费系统;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根据公司安排提供节假日工作餐。

  2.工装制作服务:

  (1)公司将公司职工工装制作交给藏建服务,价格约定如下:

  

  (2)货物的价格与货款结算

  a.货物的价格:按双方签订合同价格。

  b.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藏建服务支付合同总价的50%作为定金,公司收到货并向藏建服务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公司向藏建服务支付分批次总价尾款的45%。

  c.公司预留合同分批次总价5%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期满后结清。验收合格后90天(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d.货款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藏建服务应提供无付款障碍的对公账户并对其指定的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公司不承担此信息外的任何责任。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其他与支付相关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e.公司付款前,藏建服务应向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的、符合公司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作为公司的付款凭证,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3.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用品:

  公司将办公平台产生的办公用品、耗材交由藏建服务统一采购,预计全年产生费用15-20万元。

  藏建服务为公司及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费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工装制作服务,价格根据拉萨市场定价原则,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公司将适时与关联方正式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定价是根据市场原则,经公开招投标、询比价等交易程序,再与关联公司反复进行商业谈判所确定,充分体现了各方的商业利益,完全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定价公允。

  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必要性,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关联方发生关联金额合计为1,424.56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侵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项关联交易是合理的。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着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与关联方西藏天惠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西藏藏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结合2023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强桂英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张立元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璟

  

  2、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待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后,再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诚信状况良好,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1)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格。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任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承担的审计责任和义务。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因此,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9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经测试,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如果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其账面价值将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经过全面清查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22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515.56万元,其构成明细如下:

  

  注:(1)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负数表示转回。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对于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3、对于存货,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固定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5、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体现了国家经济环境的变化,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基于此,公司截止2022年12月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515.56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5.85%。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 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15.56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和少数股东影响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3,009.3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3-01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3年4月19日下午16: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长江先生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6,960.60万元,2021年实现利润总额9,160.46万元,减少了2,199.86万元,同比下降24.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提在建工程中的山南仓库项目减值1,423.64万元,计提收购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减值1,013.95万元。2023年预计可以实现营业收入142,364万元,完成利润总额11,006万元。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3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进行审计,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62,168,372.36元, 按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16,837.24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86,963,907.27元,减去派送现金红利41,400,000.00元后,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1,515,442.39元。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更好地兼顾股东长期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以截止目前总股本27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41,400,000.00元。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法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情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增与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预计2010万元。

  《关于新增2023年度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长江为藏建集团全资子公司西藏藏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关联监事王晓为藏建集团财务部副经理,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严谨求实,工作态度认真,考虑到业务的连贯性,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银行通知存款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协定存款、银行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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