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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的要求,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解释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5号》《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根据《解释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解释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解释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 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3-006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2人,分别为周峰、史岳臣。会议由董事长李路主持,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进行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经营性往来为销售商品,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为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及垫付款项,与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非经营性往来为收到减资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和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均为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专项说明及明确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9,107,764.38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91,260,973.33元,减去已分配2021年度现金红利30,130,244.25元,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2,022,964.70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状况、业务发展需求,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积极回报股东,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200,868,295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分配股利30,130,244.2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利润分配方式、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综合考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实际费用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同意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增加党群工作部和信息部,其他部分保持不变。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金龙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采取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其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绩效薪酬最高不超过年度基本薪酬的35%。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基本薪酬具体为:总经理李铭祥50万元,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蒋桂洁38万元,副总经理田瑞红、赵铮、陈金龙、董事会秘书黄靓雅为30万元(上述金额均为人民币含税)。

  董事李铭祥、田瑞红因利益冲突,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的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3: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包括: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及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3-014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金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如下),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简历情况:

  陈金龙先生,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部长、武装部部长。2018年至2021年12月任公司安全环保部副部长,2021年12月至今任安全环保部部长,2022年12月起任总经理助理、武装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金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金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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