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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4月20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精医疗”)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永强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2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 《关于公司<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报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全部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报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具体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7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3,3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82,590.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98%。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248,412.2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4,282,590.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矿化胶原人工骨修复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4.2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中的“4.2.2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及设备制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所属行业为“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属于重点推荐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

  骨修复材料在临床主要应用于骨科、口腔科、神经外科等手术科室,目前,我国该行业总体呈现出中外企业并存、较为分散的行业竞争格局,尚未出现明显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骨修复材料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临床应用需求的增加、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深化实施等,预计临床对国产人工骨修复材料的数量和品质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驱动行业内企业不断研发和改进人工骨产品。人工骨修复材料对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能力要求高、难度大,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比较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需要进一步扩大研发投入和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传统经销模式及直销模式,以传统经销模式为主。接下来,国家层面医用高值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将涉及人工骨领域,公司需进一步加大市场宣传力度、加强营销网络建设,以积极应对集采带来的行业变化。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正积极推动多项在研产品管线的设计开发和临床转化进度。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需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入、产能扩大等方面。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资产总额145,921.6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0,292.78万元。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4,530.51万元,同比增长3.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1.73万元,同比下降21.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005.93万元,同比下降17.86%。

  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研发进度、技术人员储备,全面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扩大产能、提升质量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公司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的战略发展需求等进行综合判断。基于高端植入医疗器械的特点,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管线,强化市场开发,扩充相关业务的销售团队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2年度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团队扩充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26号院2号楼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3 年 4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Eric Gang Hu(胡刚)、黄晚兰、崔福斋、李玎、北京银河九天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嘉兴华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OWIN CHINA GROWTH FUND I, L.P.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5 月 8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 -4:30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 年5月 8日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 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 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 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需自理;

  (二) 请参会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女士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旺西路 26 号院 2 号楼 4 层

  邮编:102600

  电话:010-56330938

  邮箱:information@allgensmed.com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 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35,929,100.00元,2021年投入募集资金110,190,356.43元,2022年投入募集资金127,176,745.6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273,296,202.03元。

  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7,153,875.35元,其中银行存款237,153,875.35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04月20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2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159,177,512.95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精医疗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精医疗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奥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2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6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均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使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3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8万元(含税)/年;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立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审计收费明细对比如下:

  

  2023 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 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5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利益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7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 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情况概述

  1、投保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上述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回避,未进行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降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己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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