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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99          公司简称:长阳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86,833,91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1,837,029股后,应分配股份数为284,996,8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249,844.20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56%。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总额。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能力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从事反射膜、光学基膜、背板基膜及其它特种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新能源、半导体照明、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

  公司秉承“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功能膜公司”的企业愿景,始终紧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相关产业政策,结合公司“进口替代,世界领先,数一数二”的发展战略,力争实现“十年十膜”的发展目标。公司致力于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依托储备的核心技术不断进行技术迭代,不断衍生新产品、拓展新领域,逐步实现公司由技术追随者到技术引领者的转变,最终致力于打造关键基础工业新材料平台、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世界级企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反射膜、光学基膜、背板基膜及其它特种功能膜。

  (1)反射膜

  公司生产的反射膜,产品按照应用领域不同可分为液晶显示用反射膜和半导体照明用反射膜,按照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非涂布反射膜和涂布反射膜。在液晶显示领域,目前公司已成功研发并可量产的反射膜产品型号达30多种,是公司目前的主导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各个尺寸液晶显示电子产品领域;在半导体照明领域,公司通过进一步的技术投入和技术储备,在半导体照明用反射膜上贴合功能性的薄膜,调整收放卷张力,优化胶水固化工艺,在国内独创研发并可量产多层复合反射板。此外,公司针对Mini LED反射膜、中小尺寸用反射膜、吸塑反射膜等需求不断深化产品开发。

  (2)光学基膜

  光学基膜作为多种光学膜(扩散膜、增亮膜等)的基膜,其性能直接决定了扩散膜、增亮膜等光学膜的性能。公司光学基膜在关键指标透光率、雾度等方面持续改善,应用领域主要为光学离型膜、光学保护膜、显示用光学预涂膜等领域,正在逐步缩小与国外巨头的技术差距。

  (3)背板基膜

  公司生产的背板基膜包括普通白色型、普通半透明型、高耐水解型、高阻水高反射型四个系列,以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其中高反射型背板基膜属于公司领先的产品。

  (4)其他功能膜

  为了响应市场及满足客户产品多样化的需求,公司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开发新产品,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普通型和高阻胶型两大系列的TPX离型膜产品已实现销售;锂电池隔膜是公司未来重要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干法产品已小批量出货,湿法产线已安装和调试;此外,公司积极研发和储备CPI薄膜(透明聚酰亚胺薄膜)等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研发为先导,以生产为本,以客户为中心,实行“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控制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形式,公司尖端材料研究院负责产品的研发和设计、行业情报的收集以及专利成果的申报。在自主研发方面,公司从研发项目立项、研发费用投入及研发成果评定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研发管理制度,设立基膜制备、合成技术、精密涂布/复合、精密加工、光学设计等技术开发中心;在研发流程上面,建立产品开发IPD流程,从产品概念、计划、开发、验证、发布、生命周期管理6个阶段,建立了一个涵盖流程概览、阶段流程、子流程和模板的分层结构框架,搭建了全面的项目管理体系;在合作研发方面,一方面公司积极加强与外部科研院所合作力度,借助外部力量促进研发能力的提升。公司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北京化工大学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特种功能膜等新型产品的研究开发。另一方面,公司结合产业特征以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与下游客户及同业企业进行协同研发。根据与下游客户及同业企业进行直接交流及需求分析,有助于为客户提供最具可行性的解决方案。这种模式也为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增强了客户粘性。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PET膜级切片、母粒及树脂等。公司设有专门的资材管理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一般情况下,公司根据生产计划、销售订单、库存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原材料采购。公司主要原材料都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主要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多以框架性采购合同为基础,采购数量和价格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在实际需求时以订单形式明确落实。PET膜级切片作为石油炼化下游相关产品,公司主要向中国石化、恒力石化等采购。此外,所需的树脂、母粒等均为通用产品,市场供应充足。

  3、生产模式

  生产过程中,公司按照客户需求的产品规格、数量和交货期制定销售订单,技术部门根据客户的要求制定生产工艺,生产管理部门则根据销售订单、生产工艺,结合库存情况、产能情况制定具体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生产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在产能有剩余的情况下,公司会根据市场行情和销售预测,对部分产品进行适量备货,以确保客户订单突然增加时,能快速生产出客户需要的产品,缩短产品交付周期。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主要客户对供应商供应的原材料品质和性能有较高的要求,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试制、认证等环节后才能加入其供应链系统。一般而言,从接洽至通过国内知名终端客户认证通常需要3-6个月的时间,而通过国外知名终端客户认证则通常需要6-12个月。公司产品销售主要以直销模式为主,为拓宽市场和客户资源,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也会选取部分有市场经营能力和客户资源的经销商进行合作。公司以丰富的产品类型、良好的产品品质及快速的供货响应与韩国三星、韩国LG、京东方等国内外知名面板、终端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

  在国内特种功能膜市场上,国际厂商因历史悠久起步较早,行业经验丰富,研发生产技术先进等原因,我国特种功能膜长期依赖进口,被国外企业所垄断,日本东丽、日本帝人和韩国SKC等国外企业长期以来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但近年来,国内企业在部分领域实现进口替代的进程在加快。

  公司自成立时,研发团队以反射膜为切入点,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升级,使得反射膜性能不断提升、型号不断丰富。在技术水平方面:公司通过不断优化配方设计以及工艺参数,成功研发出多相泡孔结构,取代了之前的双相泡孔结构,使核心指标反射率进一步提升到97%以上,可与国外巨头企业同类产品相媲美,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在产品种类方面:公司是全球少数拥有完整的反射膜产品组合和技术储备的企业之一,公司实现了液晶显示全尺寸应用领域的覆盖,有效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在应用领域上,公司Mini LED反射膜、中小尺寸用反射膜、吸塑反射膜已实现批量销售,满足了行业发展的新需求。

  近几年,随着聚酯薄膜行业市场需求的增长,聚酯薄膜行业投资增速过快,呈现出一定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另外,由于目前国内差异化及功能性聚酯薄膜起步相对较晚,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较为落后,高端产品供给不足,部分功能性聚酯薄膜仍需要依赖进口。国内聚酯薄膜行业呈现“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但近几年国内企业通过自身的努力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BOPET高端膜国产化进程显著加快。

  锂电池隔膜是公司未来重要的发力点。我国锂电池隔膜起步相对较晚,是最后一个实现国产化的锂电池关键材料。近年来,受新能源产业政策的持续推进,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阶段。根据GGII数据,2021年我国电隔膜行业实现总出货量78.2亿平米,较上年度实现翻倍增长,2022年则继续保持较高增长速度,总出货量达124.1亿平米,同比增长58.7%。预计到2025年,我国电隔膜出货量可进一步增长至330亿平方米,2021年至202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可达43.69%,行业整体呈现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

  (2)行业基本特点和主要技术门槛

  特种功能薄膜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技术领域众多,并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新能源、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等工业领域。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以及逐步实现进口替代,相应地对特种功能薄膜产品的品质、性能、稳定性有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薄膜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配方设计、制造工艺、生产设备等方面有着苛刻的要求,特种功能薄膜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在产品配方设计方面,设计者根据不同组分在薄膜中的作用和功能,选择不同的助剂体系以及不同数量及粒径大小的粒子;再根据产品设计的目标性能对不同原料进行组分配比,对不同配比下制造出的试样进行多方面性能测试。通过大量的实验与筛选,最终确定出符合目标性能的最优化配方设计。

  在制造工艺方面,根据薄膜拉伸技术的不同,可分为单向拉伸技术和双向拉伸技术,目前特种功能薄膜多采用双向拉伸技术,相比于单向拉伸技术,双向拉伸技术可有效改善薄膜的拉伸性能、光学性能、耐热耐寒性、尺寸稳定性以及厚度均匀性等多种性能,并具有生产速度快、效率高等优点。双向拉伸的原理是将聚酯切片通过挤出机加热熔融挤出厚片后,在玻璃化温度以上、熔点以下的适当温度范围内(高弹态下),通过纵拉机与横拉机时,在外力作用下,先后沿纵向和横向进行一定倍数的拉伸,从而使高聚物的分子链或结晶面在平行于薄膜平面的方向上进行取向而有序排列,然后在拉紧状态下进行热定型使取向的大分子结构固定下来,后经冷却及后续处理便可生产出理想的薄膜。

  在生产设备方面,特种功能薄膜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包括挤出系统、铸片系统、拉伸系统、收卷系统四部分。挤出系统是将原料由固态转变为熔体,同时将各自原料充分混炼的设备。原材料进入挤出机,在挤出机高温和巨大的剪切力作用下熔融、塑化成均匀的熔体。挤出系统主要由挤出机、一次过滤器、计量泵、二次过滤器等组成。铸片系统是将挤出系统输送来的均匀稳定的熔体通过模头流延在转动的急冷辊上,使之形成无定型的厚片。拉伸系统是将从铸片系统中形成的厚片在一定的温度下,经过纵向和横向拉伸,使分子链向特定的结晶面取向形成薄膜的过程。拉伸系统主要由纵拉机和横拉机组成。收卷系统主要作用是将成型的薄膜用芯轴卷成指定长宽的成品,同时控制卷轴张力。收卷系统主要包括收卷轴、张力控制器、压花辊、展平辊、静电消除器等装置。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目前国际上仅美国(如美国3M)、日本(如东丽、帝人)、韩国(如韩国SKC)、中国(如公司、航天彩虹、兰埔成、合肥乐凯)等少数国家掌握了光学膜等特种功能聚酯薄膜的生产加工制造技术。

  公司自成立之初,管理团队就根据聚酯薄膜产业的特点,坚持走差异化道路,提出了“进口替代,世界领先,数一数二”的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时,研发团队以反射膜为切入点,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迭代升级,使得反射膜性能不断提升、型号不断丰富,成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产品。在技术水平方面:公司通过不断优化配方设计以及工艺参数,成功研发出多相泡孔结构,取代了之前的双相泡孔结构,使核心指标反射率进一步提升到97%以上,可与国外巨头企业同类产品相媲美,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在产品种类方面:公司是全球少数拥有完整的反射膜产品组合和技术储备的企业之一,公司实现了液晶显示全尺寸应用领域的覆盖,有效地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反射膜产品凭借品质优良、供货速度快等优势,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和使用,已成为韩国LG、京东方、群创光电等国内外知名面板、终端企业的供应商,并成为韩国三星电子光学膜片全球供应商;在产品成本方面:公司自行规划设计及调试反射膜所需的生产线和专用设备,由公司提供技术规范并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进行定制化制造,在保证产品制造设备高精密性的基础上,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反射膜产品的竞争优势;在市场份额方面:公司反射膜出货面积位居全球第一,报告期内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全球光学反射膜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地位稳固;在应用领域上,公司Mini LED反射膜、中小尺寸用反射膜、吸塑反射膜已实现批量销售,满足了行业发展的新需求。公司反射膜产品先后被评为“宁波市名牌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并获得了工信部单项冠军产品荣誉称号,2019年,公司作为唯一的光学膜公司被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和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授予“中国新型显示产业链发展卓越贡献奖”。

  2018年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技术积累,进军技术壁垒更高的光学基膜领域,虽然公司光学基膜起步较晚,技术突破时间较短,但经过研发团队往复循环的设计、试验、调试,在高洁净、高透光率等核心技术指标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正在逐步缩小与国外巨头的技术差距。在产品配方设计方面:公司在实际研发过程中,结合表面张力要求、附着性要求以及耐水性要求等多个方面,通过不断的配方研究与试验,调配出适合不同功能性涂层的底涂树脂配方,在通过不断优化涂布工艺技术,保证了光学基膜的表面厚度均一性,便于后续涂覆等加工工艺生产与产品的稳定;在工艺流程优化方面:光学基膜的制备涉及较多的关键流程,如挤出、过滤、双向拉伸等,以双向拉伸环节为例,其中涉及的重要工艺参数有拉伸温度、拉伸比、热定型温度、定型区间长度等。这些关键流程以及过程工艺参数都会对光学基膜性能和质量产生影响,这就需要通过不断的往复试验,优化工艺流程及参数。公司利用在反射膜制备技术上的积淀和储备,报告期内,公司光学基膜生产经验不断积累,产品品质不断提高;在洁净生产方面:针对光学基膜对雾度、透光率等核心指标的要求,公司不断改造和调试加工设备,对洁净生产技术持续优化,光学基膜的透光性和雾度等关键指标持续改善。公司光学基膜所应用的核心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同行业中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国外巨头的技术差距正在逐步缩小,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在光学基膜领域不断的进行研发投入,力争光学基膜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从而实现光学基膜的全面进口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背板基膜业务收入占比较小。目前公司背板基膜在PCT48小时后断裂伸长率、热收缩率、平整度等关键性能指标上与主要竞争对手相当,已到达国内领先水平,公司背板基膜在技术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公司率先研发并量产的高反射型背板基膜,在满足绝缘性能的基础上,可有效提升光伏组件发电效率,得到了下游太阳能背板厂商的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光学基膜、背板基膜所应用的核心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反射膜所应用的部分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并拥有自主的核心知识产权和专利包。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平板显示作为物联网的显示终端,在信息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相对于传统的阴极射线管显示(CRT)来说,平板显示已成为显示技术发展的主流方向。平板显示(FPD)包括液晶显示(LCD)、等离子显示(PDP)、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OLED)等。液晶显示(LCD)凭借其具有的工作电压低、功耗低、分辨率高、抗干扰性好、应用范围广、成本低等一系列优点,已成为平板显示(FPD)产业的主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用于液晶显示等领域。

  (1)液晶显示(LCD)

  液晶显示(LCD)作为平板显示技术的一个分支,因其在性价比、分辨率、耗电量、屏幕尺寸多样化、技术成熟度、制造工艺等多个关键性指标上占据优势,已成为当前平板显示领域应用最广泛的技术和产品,占据了平板显示领域90%以上的市场份额。OLED作为新型显示技术,由于量产技术尚未成熟、价格居高不下等原因,在大尺寸应用领域方面仍然有很多难题尚待解决。而TFT-LCD在改善宽视角、快速响应、对比度、黑底等方面做了很大改进,特别是采用量子点技术大幅提高了色域,甚至超过了OLED的色域,这一短板的补缺大大提升了TFT-LCD的竞争力,此外,Mini LED背光技术的LCD显示屏,在亮度、对比度、色彩还原等方面远优于普通LED做背光的LCD显示屏,可与OLED直接竞争。

  目前,大尺寸LCD的应用主要集中在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移动电脑上,小尺寸LCD主要用在手机、车载工控等方面,其中液晶电视是LCD应用的第一大应用领域,屏幕的大尺寸顺应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已成为LCD电视的主流发展方向。LCD电视的大尺寸化将有效带动上游光学膜市场需求的持续增加。

  (2)OLED显示

  OLED全称为“有机发光二极管”,尤其是AMOLED显示器件,凭借高对比度、可柔性、色彩艳丽等优点,近年来已进入快速商业化阶段。未来五年,智能手机用OLED显示面板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出货金额和面积将出现“量价齐升”的发展势头。但相比于LCD技术,OLED产品成本较高、产能有限,导致终端产品的价格相对较高,因此目前主要应用于部分中高端手机,TFT-LCD面板在大尺寸面板应用领域仍然具有相当强的成本竞争优势。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数据,2022年全球电视整机出货2.18亿台,其中OLED出货690万台,占比极小。

  (3)Mini LED/Micro LED显示

  Mini LED是一种新型显示技术,既可以作为小间距显示屏的升级产品,提升可靠性和像素密度,又可以作为新型背光源提升LCD屏的显示性能,与OLED直接竞争,维持LCD面板市场份额,显著提高LED背光源产值。Mini LED做背光源一般采用直下式设计,通过大数量的密布,从而实现更小范围内的区域调光,能够在更小的混光距离内实现更好的亮度均匀性、更高的色彩对比度,进而实现终端产品的超薄、高显色性、省电;搭配柔性基板,配合LCD的曲面化也能够在保证画质的情况下实现类似OLED的曲面显示。另一方面,由于目前OLED是有机材料产品,在寿命和可靠性方面不及Mini LED。近期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发布搭载Mini LED背光的新一代产品,在电视、笔电及车载显示等传统智能硬件中的Mini LED渗透率有望持续提升。根据Omdia数据显示,2022年Mini LED背光液晶电视总出货量为310万台,预计2023年Mini LED背光电视出货量为570万台,而到2026年,出货量预计将达到2010万台。

  目前,虽已有部分厂家产出Micro LED概念产品,但受制于制造成本高昂、巨量转移技术未突破等因素影响,暂未实现规模量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304.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08%,实现净利润11,342.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2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6月2日起至2023年6月1日止,该项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

  2022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以下简称“批复文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可能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效期之日止,即延长至2023年11月17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9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9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2),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岩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28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9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36)。

  4、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37)。

  5、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价格)由13.71元/股调整为13.61元/股;董事会、监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19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指标的完成程度核算归属比例,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277号):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13,428,736.42元,较2019年下降20.72%,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条件。

  鉴于公司2022年度上述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考核要求,未满足归属条件,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当期不得归属的1,824,100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当期不得归属的3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共计2,124,1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处理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应终止,同时与《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9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金亚东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体监事均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并一致同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常商业行为,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金亚东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金亚东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向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景科技”)购买年产2,000万平方米的光伏封装胶膜设备,并租赁其厂房,租期1年。2023年4月14日,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长阳”)与浙江碳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和厂房《租赁合同》。年产2,000万平方米的光伏封装胶膜设备成交金额为1,833.55万元(含税)。碳景科技因除光伏胶膜外的业务经营需要,经与公司协商,缩减出租面积至41,509.32平方米,相应厂房租金调整为705.56万元/年(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4日和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设备、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购买设备、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2023年2月,公司与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签订采购及安装合同,公司向创新中心卖出闲置的实验设备,交易金额为103.60万元(含税)。截至2023年1月31日,该实验设备原值106.19万元,账面价值91.68万元,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因创新中心为公司联营企业,该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预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包含2023年4月14日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与关联人碳景科技发生的设备购买、厂房租赁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亚东先生为碳景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碳景科技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向关联人碳景科技采购原料、辅材及支付因租赁产生的水电气费等,为浙江长阳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关联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长阳与碳景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浙江长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相关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将以市场定价为依据,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

  至2023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金亚东、宁波长阳永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庆丰路9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电话:0574-56205386

  传真:0574-56205363

  联系人:章殷洪、田庄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10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年度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编制,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通过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可能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8号)所规定的有效期之日止,即延长至2023年11月17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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