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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07          公司简称:五洲特纸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五洲特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552,7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88,43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造纸行业中的特种纸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的“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造纸行业是我国基础原材料工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一般来说,造纸行业可划分为包装纸、新闻纸、文化纸、生活用纸、白卡纸、特种纸等。其中文化纸、生活用纸、特种纸等划分为“木浆系”,包装纸行业内称为“废纸系”。各类细分产品用途存在差异,且市场关联度较低。

  2022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13691.4万吨,同比下降1.3%;2022年1-12月规模以上造纸和纸制品业企业营业收入15228.9亿元,同比增长0.4%,较2020年同期增长17.0%;行业利润总额621.1 亿元,同比下滑29.8%,较 2020 年同期下滑24.9%。

  2022年1-6月,纸浆价格延续上年走势,继续高位横盘加大企业成本压力,但大型特纸企业拥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叠加海外需求旺盛,通过提价较大程度上对冲了成本上涨的压力。进入下半年,海外需求由强转弱,国内需求未见明显复苏,纸企更多通过挖潜降本而非提价措施来应对压力,但成本端压力持续存在并有一定程度的加剧,导致盈利水平环比有所下滑。

  展望2023年,我们认为有概率迎来盈利改善的一年:一是在更为严格的技术和环保标准背景下,市场出清力度持续加大,根据中国造纸协会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规模以上造纸企业数量已经连续7年减少,行业仍有较大整合空间;二是随着海外浆厂新增产能的落地,木浆价格同步开始理性回归,宣告连续两年的上涨行情结束,木浆成本的节约能一定程度上打开特种纸企业的盈利空间;三是特种纸以原生木浆为原料,产业成熟供应链完整,是“以纸代塑”的优选替代材料。随着国家“禁限塑令”相关政策的发布实施,以及国内外经济从低谷复苏,市场需求有望进一步扩大。

  公司为国内大型特种纸研发和生产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特种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生产的产品按下游应用可划分为食品包装纸、格拉辛纸、描图纸,转移印花纸以及文化纸和工业包装纸六大系列。

  

  食品包装纸也可称为食品白卡纸,根据终端产品的要求,公司生产的食品包装纸可分为纸杯纸、面碗纸、餐盒纸等不同种类,主要应用于休闲食品、快消品、餐饮等的包装,也可用于超市零售所需的外包装,具有防水防油、高强度、高松厚度的特点。食品包装纸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优势拳头产品,下游客户囊括了国内重要的容器包装厂家,是国内食品白卡纸的头部第一企业。

  格拉辛纸经过超压后,纸张质地致密、均匀、有很好的内结合强度和透明度,是制作包括条形码在内的各类标签、各类不干胶制品和胶带或有黏性工业用品等的常用离型材料。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格拉辛共有2条格拉辛产线,拥有21万吨的生产能力,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格拉辛纸生产企业,主要客户有艾利丹尼森、冠豪高新等国内外知名标签纸企业。

  描图纸具有纸面平滑、强韧、透明度高、耐磨耐水、纸质均匀等特性,现广泛应用于印刷、出版期刊杂志的扉页、服装的广告吊牌、艺术用纸和高档日用品的外包装等领域。未来随着描图纸生产技术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描图纸的应用范围将拓展到日常生活中更多的领域。公司在描图纸行业具有很强的市场领导力。

  

  热转印纸是一种载体,用特殊的热转印油墨把各种图案印刷在上面,然后通过温度和压力将图案再转移到产品上,下游应用领域包括化纤、塑料、金属、皮革等表面的印花。公司现有2条数码转印纸生产线,产能7.2万吨。

  文化纸主要应用于教辅教材、党政期刊、儿童图书、商品说明书以及办公复印纸等领域,下游需求刚性较强,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敏感度较低。

  

  工业包装纸主要包括牛皮箱板纸、瓦楞原纸,瓦楞原纸是生产瓦楞纸板的重要组成材料之一。要求纤维结合强度好,纸面平整,有较好的环压强度,有一定的弹性,以保证制成的纸箱具有防震和耐压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全年,公司完成机制纸产量96.13万吨,销量96.21万吨,同比分别增长58.68%和64.26%;公司实现销售收入596,207.56万元,同比增长61.59%;净利润20,519.63万元,同比下降47.41%。主要是因为:1、集团产能继续释放,销量增长,拉动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大幅上升;2、原材料,能源价格处于高位,营业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前,独立董事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磊、赵云福、林彩玲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及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公司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失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和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赵卉为姐弟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亮和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赵卉为夫妻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人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产品主要为纸芯筒,向其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食品包装纸和工业包装纸。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期核价、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5,196,268.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439,089.1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552,72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4,088,43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2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实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很好地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并兼顾投资者回报最大化原则。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五星”)、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江西)”)、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祉星”)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3年度拟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不包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0,381.24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本次预计担保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400,000万元(不包括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由于担保事项执行前需与银行或金融机构协商才能确定相关担保条款,为不影响上述公司日常经营,在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合并的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包括对子公司提供的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情形。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五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51185376W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港四路1号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6,100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76,029.17万元,负债总额82,718.02万元,净资产93,311.15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0,088.82万元,净利润13,515.33万元。

  与公司关系:浙江五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29099477051U

  成立日期:2014年5月1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浆及浆板、机制纸的生产、销售;纸加工及纸制品的生产、销售;PE膜加工、销售;热电联产及其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382,982.47万元,负债总额262,555.21万元,净资产120,427.25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1,210.68万元,净利润5,511.53万元。

  与公司关系:五洲特纸(江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五洲特种纸业(江西)有限公司系原“江西五星纸业有限公司”,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湖北祉星纸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MA49P3H3X9

  注册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浆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装卸搬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45,987.10万元,负债总额17,367.28万元,净资产28,619.82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4.84万元,净利润-242.92万元。

  与公司关系:湖北祉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本次担保预计范围内,最终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是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预计担保事项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10,381.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5.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准则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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