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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3-01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会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财务状况进行预计。预算编制在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的基础上进行,基本符合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监事薪酬发放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薪酬具体金额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现提名赵维旭、董焕章为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12)。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81             股票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9,678,256.1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2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96,473,01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451,685股,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5,021,329股。按照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95,021,329股进行测算,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406,825.28元(含税);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4.91%。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实际参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95,021,32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8,008,53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4,481,546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59,994,911.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90,401,737.20元,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4.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和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决策。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亿时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59,482,721.54元。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82,266,699.24元。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2019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人民币1,003,038,500.8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2月22日公司及上海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八亿时空”)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27日公司及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与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及浙江八亿时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八亿时空、浙江八亿时空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八亿时空及浙江八亿时空超募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亿元(含4.7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由上海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于2021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7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含利息)47,000万元投资建设“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报告期内,公司超募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度)”。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投项目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吨显示用液晶材料二期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8710号)。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八亿时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八亿时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八亿时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8710号);

  (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009,750,000.00元,超过募集资金净额977,911,073.48元,超出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部分收益。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超过10,000万元,超出部分为项目资金逐步投入过程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茜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2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阅了致同所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所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提议,本次董事会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提名赵雷先生、孟子扬先生、葛思恩先生、于海龙先生、邢文丽女士、张霞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磊女士、鲁瑾女士、崔彦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曹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崔彦军先生尚未进行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学习证明。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赵维旭先生、董焕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田会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雷先生,195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3年7月至1988年7月,就职于航天工业部办公厅,任主任科员;1988年7月至1992年3月,就职于北京四通集团公司,任部门经理;1992年3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北京海淀八一电子设备经营部,任经理;1995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北京市八亿时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1999年3月至2004年4月,就职于中关村在线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4年7月起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657,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孟子扬先生,198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就职于德国GSK律师事务所斯图加特分所,任律师助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就职于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副总监;2018年4月至今,就职于首程控股有限公司(原首长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战略投资部总经理;2016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子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葛思恩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9月至2003年2月,就职于浙江省诸暨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任职员;2003年3月至2005年12月,就职于上海谱斐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任经理;2006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思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3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7%。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于海龙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8月至2008年5月,就职于佳木斯黑龙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任生产主管;2008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海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邢文丽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8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轻工用品分公司,任车间技术员;2000年10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北京清华紫光英力化工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任产品开发员;2004年8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北京英特沃斯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任QA&RD经理;2005年5月至2009年11月,就职于涿州皓原箔业有限公司,任品质部长;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品质安全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文丽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霞红女士,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8年6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北京佩恒控制设备技术研究所,任会计;2000年6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北京中关村在线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5年6月至2008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八亿时空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年11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先后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霞红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曹磊女士,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83年至1986年,就职于山东龙口自来水公司,任科员;1986年至1993年,就职于山东淄博东风化工厂企业管理科,任科员;1993年至1997年就职于康创集团,任财务总监;1997年至2000年就职于广东省惠州税务师事务所、广东省广州信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经理;2000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教育服务中心,任财务总监、副总裁;2005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华夏汇泰顾问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0年至今,就职于北京汇泰鹏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任合伙人;2013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商务服务业联合会,任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连任北京商务服务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并担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4月至今,就职于商联汇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4月至今,就职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8、鲁瑾女士,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7月至1996年9月,任浙江省嘉兴市电子工业局科员;1996年10月至今,任北京万胜博讯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经技部主任、常务副秘书长;2010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9、崔彦军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1993年7月至1996年2月,就职于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任主管会计;1996年2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任结算部主管;1997年6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金狮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任经营分析部经理;1998年10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中青旅尚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5年10月至2021年11月,就职于北京南北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0年2月至今,就职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就职于共青城汇美盈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彦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监事候选人简历:

  1、赵维旭先生,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任审计员;2010年6月至2015年3月,就职于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5年3月至2019年11月,就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托管部高级副总裁(SVP);2019年11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任经营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同时兼任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22年4月至今,就职于首程控股有限公司,任经营财务部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维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董焕章先生,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上海乐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10年7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徐州科洋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冀雅(上海)电子有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2014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生产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焕章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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