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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银行保函、商业汇票贴现、票据池等业务,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质押的其他条件由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所有信贷事宜,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担保合同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 交易金额: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是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以及显示器件等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出口业务比重较高且主要采用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保持稳定的利润水平,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二)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三)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保证制度有效执行。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内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在合法、审慎的原则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虬晟光电”),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洋科技”)控股子公司。

  ● 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虬晟光电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的业务发展需求,2023年度公司拟为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虬晟光电的持股比例为94.8438%,担保比例为10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虬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8981.192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阳明北路698号2号房

  法定代表人:徐凤娟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真空荧光显示屏、高密度点阵荧光显示模块;研发、销售:小尺寸显示器件配件、显示模块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94.8438%,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937%,绍兴晟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0.0324%,顾水花持股比例0.0301%。

  主要财务数据: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为2023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签署的协议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虬晟光电经营发展需要,使其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对虬晟光电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业务发展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虬晟光电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除公司外的其他股东不参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2023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虬晟光电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银行授信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94.8438%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担保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累计已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3,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额度: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上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标的价值和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而波动,会使得收益水平不能达到预期年化收益率。

  2.流动性风险:若公司经营突发重大变化,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将面临不能提前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影响理财计划的预期收益、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4.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债券市场信用产品,可能面临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将影响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二)风控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流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故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盛洋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盛洋科技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0年12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向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1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1元,共计募集资金66,222.5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64,472.5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1,926.7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4,295.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0]694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3,477.06万元(其中5,088.14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57.1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06.33万元。

  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40.1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1]0034号《关于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

  2、2022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9,5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有28,500万元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其中“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经2022年8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议,同意将“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中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结项项目销户后转出节余募集资金969.47万元扣除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243.70万元支付“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尾款,尚未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共9,725.77万元,其中预计2,248.16万元将继续用于支付“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中尚未支付尾款,并将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为15,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5,345.4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已发生 71.25 万元,尚有未结算项目投入预计2,248.16万元。

  由于采购设备及系统的市场价格下降,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情况下,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定智能仓储配送中心系统及设备的实施方,公司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7,477.62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盛洋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盛洋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洋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5,040.13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包含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支付部分项目尾款人民币243.70万元

  [注3]:本年度智能仓储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具体事项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5月8日下午 13:00-14: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至5月5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shengyan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高璟琳

  电话:0575-88622076

  电子邮箱:stock@shengya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3703             公司简称:盛洋科技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和送红股;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C3831电线、电缆制造”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的特点:

  周期性:射频电缆行业是通信行业重要的配套产业,其行业周期与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密切相关。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蓬勃发展,射频电缆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当全球经济和中国经济发展陷入停顿,射频电缆行业可能受到周期性影响。

  地域性:我国射频电缆行业中企业的分布区域性明显,主要集中在江苏、浙江、广东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频头企业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上述地区已经拥有较为完善的射频电缆和高频头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形成了一定的集聚效应,因此射频电缆和高频头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季节性:广播电视接入网、固定宽带接入网和局域网是射频电缆最主要的应用领域。国内外运营商和布线工程承包方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制定全年投资和采购计划,第二季度开始实施。受最终需求方采购安排等因素影响,射频电缆企业一季度销售额通常较低。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射频电缆制造企业,产品品质要求高于国内行业标准。主要参照国际大型通信电缆生产企业标准和国际先进行业标准组织生产,拥有包括内外导体加工、编织生产、护套生产、成圈、包装等生产加工环节的完整产业链。公司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凭借在长期稳定发展中所建立的品质管理优势、工艺技术优势、规模优势,一直是百通、TFC等国际大型企业在国内的主要合作伙伴,并已成为Commscope、DISH、General Cable、Southwire等国际大型通信运营商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重要产品供应商。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是横跨有线、无线领域的通信设备生产商。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多种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射频电缆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75欧姆同轴电缆、数据电缆、高频头和5G通讯塔类业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有线电视、卫星电视)、固定网络等各种标准的信号传输系统及5G铁塔通讯。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要求制定了规范的采购流程,对每项重要原材料均选择两个以上供应商。对于价格波动较大、市场供应紧缺的主要原材料,公司根据生产需要每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发生时,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另行签署订单。

  (1)供应商的选择

  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是全国重要的射频电缆及相关配套产品生产基地,相关工业配套较为完善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和管理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稳定。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根据产品质量、价格、供货及时性等对其进行评审,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每年年底对其重新进行评价。

  公司在具体执行采购计划时,综合考察合格供应商样品检测结果、产品报价、历史供货记录等资料,选定具体采购对象,确保所采购原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2)原材料采购检验

  质量管理部按照《采购产品检验规程》对不同的原材料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程进行检验。原材料到厂后,先由进货检验员检验,合格的才能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被单独标识并隔离,退还给供应商,同时开出“来料异常联系单”。

  (3)原材料采购方式

  公司射频电缆生产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内导体材料、绝缘材料、屏蔽材料及护套材料等;高频头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主体材料、塑件材料、电子料及印刷线路板等。

  报告期内,电解铜、铜杆、铜丝等铜有关的导体材料是公司重要的原材料,其价格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产品销售定价都有着重要影响。对于上述原材料,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采”为主的采购模式,考虑到客户临时性订单、供应商供货及时性等因素,公司辅以“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以产定采”是指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所接订单汇总铜有关原材料用量,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申请表来进行物资采购,经负责采购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由采购部具体实施采购;“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紧急性订单需求、最新市场供应等情况,在保证公司优质客户订单能够得到满足、不缺料导致停产以及控制呆料数量的前提下,为主要原材料设置安全库存量区间,视未来销售预期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采购。

  除了铜材有关的原材料之外,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黑铁丝、铝箔、铝镁丝、PE、聚氯乙烯粉、增塑剂、铝锭、ABS塑料、集成电路、场效应管和印刷线路板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主要采用“设置安全库存、择机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4)原材料采购的定价政策

  公司以市场价格采购原材料,其中,对铜杆、铝箔等贵金属原料,公司依照采购时有色金属网、沪铜网等市场铜、铝的市场价格,加上以供应商原料加工成本、难易所确定的加工费,作为采购价格。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新产品与已有产品采用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1)新产品生产模式

  为不影响公司已有产品正常生产,公司对新产品的开发、试制设置了专用生产线,由技术开发部制定工艺方案并设计工具、模具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试制。当新产品的所有技术指标达到客户要求后,公司进行小批量生产,同时及时修改和完善工艺技术。在这整个新产品开发生产过程中,新产品与已有产品完全分离,不会影响已有产品生产进度与质量监控。

  (2)已有产品生产模式

  公司对已有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生产部根据生产任务单制定生产计划,合理调配设备、人员组织生产。此外,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预期和历史销售经验,对部分常规产品提前生产备货。

  3.销售模式

  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公司主要直接向各国或地区品牌服务商提供包括设计、制造、包装在内的全方位的制造服务,产品直接面向各品牌服务商销售,依据市场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对少量产品的销售采用经销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9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6.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0.69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上升47.63%,主要系:(1)本期受市场波动及物流影响,销售量下降;(2)本期汇兑收益增加;(3)对子公司虬晟光电持股比例增加使归母净利润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2.8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44.97%,主要系本期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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