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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无送红股及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7,276,819.20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无送红股及转增。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35,883,907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30.61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2年度合并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7.4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0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4,877.1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4,241.9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198.68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2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采矿业(1家)、教育(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929.55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2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016.4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方湧跃,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拟签字项目经理:潘群英,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杰,注册会计师,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复核工作。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6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6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聘请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了解和评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有关规定,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号”文《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5,2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5.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2,97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5,567,240.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407,759.4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5月12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0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83,90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3,971,791.91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65,021.62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506,770.29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到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2】第B2024号)。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12月19日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分别存入公司以下募集资金账户: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原因为部分发行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尚未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397.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方向:

  单位:万元

  

  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中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2022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8,192,692.92元;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与收回净额0.00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赎回与购买净额0.00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197.92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6,925.69元,手续费支出2,727.77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313,971,791.9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中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项目使用金额12,455,222.25元为公司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置换。

  注2、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调减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此处投资总额指公司调减前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三)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动化生产提升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已于2022年度全部转出。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保荐机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1日,变更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因变更募投项目,该账户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斗门支行(因变更募投项目,该账户已注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5月15日,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金海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2022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5,660,377.36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311,414.55元,其中汇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571900232010258的验资专用账户人民币179,320,881.55元;共汇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账号为80060122000177142、80060122000177295的验资专用账户人民币128,990,533.00元。扣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研究咨询费、材料制作费及登报费合计人民币1,804,644.2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6,506,770.29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税后理财产品利息收入71,518.87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8,192,692.92元。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2,455,222.25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2,455,222.25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事项。

  (五)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人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海高科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海高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上证函〔2023〕949号)等有关规定编制。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3: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已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丁伊可女士、丁宏广先生、丁伯英女士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2022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已发生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梅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146245238M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4-05-31

  注册地址:诸暨市应店街镇大马坞村

  主要股东:丁宏广持70%的股份、丁梅英持30%的股份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文化投资;文化基金管理;旅游投资;旅游基金管理;信息咨询和服务;技术开发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6,889.86万元,净资产80,433.92万元,资产负债率54.53%,收入79,611.90万元,净利润3,687.4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为合并报表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70,766.87万元,净资产82,218.70万元,资产负债率51.85%,收入67,928.44万元,净利润7,692.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汇投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汇投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未发现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签署相关交易协议,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主要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经营范围,其定价为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支付能力风险。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伊可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关联董事丁伊可女士、丁宏广先生、丁伯英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对董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丁伊可女士、丁宏广先生、丁伯英女士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三位董事具有近亲属关系,均对其三位的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洪贤良先生、孟晓红女士、穆玲婷女士、邓春华女士、姚善泾先生、高镭女士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六位董事分别对其本人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吴景深先生(离任)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注:丁伊可女士、丁伯英女士、穆玲婷女士系兼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其仅领取董事薪酬,不再重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45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69亿元)对金海三喜(泰国)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金海三喜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对泰国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提前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对监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监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监事回避表决。

  郭秋艳女士、陈雪芬女士、唐金玲女士的薪酬事项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三位监事分别对其本人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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